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杭州安
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除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10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不达标,
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6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合计14.3285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