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 安杰思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1 0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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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5-053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
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董事长张承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杭州安杰思医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
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4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3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18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5 万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公司关联董事张承、韩春琦、张千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
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公司此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宜。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公司关联董事张承、韩春琦、张千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及《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由于 2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由
于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当期
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或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832 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公司关联董事张承、韩春琦、张千一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监事
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行使,
同时《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
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废
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废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
行修订及制定。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中涉及的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废
止、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召开公司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
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56)。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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