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11 00: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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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9792      证券简称:东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9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发出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
规则》同步废止,同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
需履行原监事职权。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拟聘任毕雪女
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毕胜民先生、董宝华先生、张国栋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进行逐项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晓波女士、郭孟君女士、毕万利先生
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
体成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勤勉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新制定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
同时对已有的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下设如下子议案: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59);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5-060);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5-061);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2);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3);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4);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5-065);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
投票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5-066);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7);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
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68);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
制度》(公告编号:2025-069);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5-070);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71);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72);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编号:2025-073);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74);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75);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5-076);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公告编号:2025-077);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公告编号:2025-078);
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79);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0);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1);
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
制度》(公告编号:2025-082);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5-083);
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编号:2025-084);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5-085);
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6);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7);
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8);
  子议案 5.1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调整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对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津贴及薪酬方
案作如下调整:
  (一)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公
司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考核办法执行。
  (二)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在公司领取固定董事津贴,公司固定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
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
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
均回避表决,将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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