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5-06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 60,000.00 万元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 万元
担保对象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占比)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医药投资”)
向农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60,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公司担保主债权本金
金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
元,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东湖医药投资担保发生额为
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截止公告日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含本次担保)。
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6,791.28 万元,对参股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
为 1,038.00 万元。
本次贷款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
的独立性无影响。
(二)内部决策程序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年度预计对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1.25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
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对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50 亿元
(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
阶段性担保)。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东湖高新:2025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5)
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6 月 6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其 100%
法定代表人 周宝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7MAC4KGWY73
成立时间 2022 年 11 月 18 日
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街办事处办公楼 2 楼 205 室卡位 009
注册地
号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制药专
用设备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
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
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
经营范围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 /2025 年 1-6 月(未
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618.75 14,676.8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654.14 4,842.04
资产净额 9,964.61 9,834.84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33.49 -129.77
备注:东湖医药投资 2025 年 6 月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目前尚处于开发建设阶段,未形成
销售收入,但有运营费用发生,因此净利润为负。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
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
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经营需求。
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有负债的压力。公司将履行股东责任,加快推进东湖医药投资开展各项建设招商
工作,提高效益,以保证东湖医药投资的持续履约能力,避免公司相关权益受损。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
相关公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计划内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
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担保实际发
生余额与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之和)为 670,329.28 万元,占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75.66%,其中:①公司为全资、
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26,791.28 万元,
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14.31%;②公司对参股
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 1,038.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0.12%;③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
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 542,500.00 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61.23%。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
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