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
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及各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充
分重视并依法履行相关信息和报道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内容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
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
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
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
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
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
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
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
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
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
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
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
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
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
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
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
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
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
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
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
度,明确发布及回复的审核程序。涉及前述内容的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并披露。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
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对外发布信息或
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三章 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互动易平台
信息发布及回复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
息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管理
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回复内容、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
第十四条 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并按照董事会秘
书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五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
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
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编制相关回复内容。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编制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
及时予以发布;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
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征求外
部咨询机构意见。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事务部
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
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