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 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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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89     证券简称:隆扬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8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购股份975,600股后的282,5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
增股本。
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即42,378,660.00元
÷283,500,000股×10股=1.49483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494838元。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
期分红方案。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
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拟于
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
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红的条件,且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3,500,000剔除已回购
股份975,600股后的282,52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9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8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16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
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即42,378,660.00元÷283,500,000股×10股
=1.49483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494838元。
东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傅青炫、董事兼总经理张东琴、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陈先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金卫勤、
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王彩霞承诺:“锁定期届满后
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后的最低减持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最低减持股份价格上
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21.25元/股-0.1494838元/股≈
/股。
关规定对相关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2楼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金卫勤
 咨询电话:0512-57668700
 传真电话:0512-5766950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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