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5 证券简称:汉朔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42,240,000 股,并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80,160,000 股增加至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92.48%;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1,760,754 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5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
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031,246 股,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8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剩余该类型限售
限售股类型
(股) (%) 数量(股) 股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
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0,639,246 92.4809 -2,031,246 388,608,000 92.0000
首发前限售股 380,160,000 90.0000 0 380,160,000 90.0000
首发后限售股 2,031,246 0.4809 -2,031,246 0 0.00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8,448,000 2.0000 0 8,448,000 2.0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760,754 7.5191 +2,031,246 33,792,000 8.0000
三、总股本 422,400,000 100.0000 0 422,40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
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