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赎回松原转债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9 0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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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松原转债”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安全”或“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松原
安全提前赎回“松原转债”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21 号),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41,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松原转债”,债券代码“12324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8 月 7 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2 月 7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 年 7
月 31 日)止(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26 名激励对象办
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14.661 万股。此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定,“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松原转债”转股价格为
《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实施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
关条款,“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松原转债”转股价格
为 28.69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0.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6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4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
性股票共计 65.352 万股,授予价格为 7.80 元/股;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9.268 万股,授予价格为 7.75 元/股。此次
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共计增加 74.62 万股。鉴于上述原因,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前“松
原转债”转股价格为 20.3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20.3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5 年 9 月 11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松原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20.35 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松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
面总金额;i 为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
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8 日,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松原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20.35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26.455 元/股),已触发“松
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 IA:当期应计利息;
  B: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0.40%);
  t 为计息天数(60 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 年 8 月 1 日,“松原转债”
第二个存续期的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 年 9 月 30 日)止的实际
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 IA=B×i×t/365=100×0.40%×60/365=0.07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07=100.07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松
原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公告,通知“松原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记日(2025 年 9 月 29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松原转债”。本次提
前赎回完成后,“松原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达“松原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松原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
券商直接划入“松原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2499207
  联系邮箱:IR@songyuansafety.com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松原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胡铲明先生、沈燕燕女
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明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松原转债”赎回
条件满足之日(2025 年 9 月 8 日)前六个月内交易“松原转债”的情况如下:
                  期初持有数        期间买入数   期间卖出数   期末持有数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量(张)         量(张)    量(张)    量(张)
       实际控制人、控
 胡铲明                  0        0        0    0
       股股东,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
 沈燕燕             709,311       0   709,311   0
       股股东,董事
南京明凯创业实际控制人、控
投资合伙企业 股股东的一致    327,725       0   327,725   0
(有限合伙)   行动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 存在交易“松原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
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1 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
前赎回“松原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松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松原安全本次提前赎回“松原转债”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保荐人对松原安全本次提
前赎回“松原转债”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松原转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泉        马忆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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