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或“为准智能”)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的有关规定,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严
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备忘录。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其摘要和本次交易需要提交的其他法律文件。
计委员会在董事会前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
委员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购买资产协议》。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
——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交
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已就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须的法定程序,该等法
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
次交易提交申请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