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66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集团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指定公司集团财务总监李治军先生代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 2025 年 9 月 8 日,李治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 3 个月
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
苏凯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
任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