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5-050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 股 股 东优利 德 集团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优利 德集团”)持有 公司股份
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拓利亚一期”)、
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拓利亚二期”)、拓
利亚三期企业管理(东莞)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拓利亚三期”)、瑞联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其中拓
利亚一期持有公司股份 449,6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0%;拓利亚二期持有公
司股份 986,1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8%;拓利亚三期持有公司股份 430,7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瑞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04,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6%。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优利德集团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不超过 2,234,85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其中,通过大宗交
易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60,222,220股
持股比例 53.8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0,222,22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60,222,220 53.89% 洪佳宁、吴美玉、洪少
拓利亚一期企业管理 449,624 0.40% 俊、洪少林各自分别持
(东莞)中心(有限合 有优利德集团 25%股份,
伙) 此四人通过协议明确了
拓利亚二期企业管理 986,190 0.88% 一致行动关系,共同拥
(东莞)中心(有限合 有公司的控制权,系公
伙) 司的实际控制人。洪少
拓利亚三期企业管理 430,784 0.39% 俊先生为托利亚二期的
(东莞)中心(有限合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瑞联
伙) 控股执行董事;洪少林
瑞联控股有限公司 404,700 0.36% 先生为托利亚一和三期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计 62,493,518 55.93%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
减持数量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间
(股) 露日期
(元/股)
拓利亚一期 808,452 0.72% 2025/5/20~ 32.35-32.35 2025 年 5 月 15 日
企业管理(东 2025/5/20
莞)中心(有
限合伙)
拓利亚二期 1,774,606 1.59% 2025/5/20~ 32.35-32.35 2025 年 5 月 15 日
企业管理(东 2025/5/20
莞)中心(有
限合伙)
拓利亚三期 720,422 0.64% 2025/5/20~ 32.35-32.35 2025 年 5 月 15 日
企业管理(东 2025/5/20
莞)中心(有
限合伙)
注:2025 年 5 月 15 日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通过出让方间
接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询价转让通过出让
方转让间接持有的优利德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优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234,857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234,857 股
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17,429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发行人控股股东优利德集团、实际控制人洪佳宁、吴美玉、洪少俊、洪少林
承诺:
(1)本企业/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企业/本人减持行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合法
方式进行;
(3)如本企业/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
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
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减持发行人股票总数和比例将不超过相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限制,并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相关程序
前不得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优利德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稳定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优利德集团将严格遵守上述
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