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5-045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2 月
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
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自查期间累计
减持 1,200,000 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华亚平先生因个人资金
需求,在自查期间累计减持 1,600,000 股;监事吴叶楠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在
自查期间累计减持 100,000 股。其相关交易是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所进行的正
常交易行为,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7 日、2025 年 7 月 22 日以及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安徽芯动联
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除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减持情况外,另有 1 名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经公司核查,该等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完全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
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此之外,其余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
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
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
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