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5-05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
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
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8.44 元/股。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
总股本 177,897,756 股为基数,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53,369,326.80 元(含税)。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
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其中派
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V=8.44-0.3=8.14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8.44 元/股调整为 8.14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
得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
整。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
完毕,应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予以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44 元/股调
整为 8.14 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
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继续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