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
所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类型 交易对方名称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相应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
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本公司不转让在武汉控股拥
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
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武汉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公司向上交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
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本公司股东会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
证监会注册同意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如涉及)的批准、核准或同意。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
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
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武汉市城投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
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
结论明确以前,交易对方不转让在武汉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
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武汉控股
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交易对方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
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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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同意在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
用证券服务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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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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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 104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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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237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 245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 246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
十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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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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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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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释义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本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组报告书、本报告书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控股
武汉市水务集团、控股股东 指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政院、标的公司 指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城投集团、交易对方 指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城投总公司 指 武汉市城投集团的前身,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武汉宏建 指 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路源 指 武汉路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城建设计 指 武汉市城乡建筑市政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国资委 指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武汉市国资办 指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工商局 指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武汉市建委 指 武汉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武汉市市监局 指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的资产 指 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100%的股权
排水公司 指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公司 指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长江隧道公司 指 武汉市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
武汉水务环境 指 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民用建筑设计院 指 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能源规划设计院 指 武汉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科信检测 指 武汉科信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路通检测 指 武汉路通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金柏秀 指 武汉金柏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市城投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指 集团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10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
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武汉控股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武汉市城投
指
购买资产 集团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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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控股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向交易对
本次发行 指
方非公开发行股份
武汉控股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且经批准在
本次发行完成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当日
武汉控股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
金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公司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市
指
买资产框架协议》 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框架协议》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公司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市
指
买资产补充协议》 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产框架协议》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买资产协议》
合称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公司与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市
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第十四
《公司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三
《证券法》 指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办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
《26 号准则》
《26 号格式准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5 年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
《公司章程》 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审计基准日 指 2025 年 3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25 年 3 月 31 日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市
《审计报告》 指 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2025)0103934 号)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
《资产评估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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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 1223 号)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三镇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实 业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阅 报 告 ( 众 环 阅 字 ( 2025 )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 1-3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日
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瑞通律所 指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众联评估 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
定价基准日 指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标的资产在工商主管部门完成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的变更
交割日 指
登记之日
过渡期间 指 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所在月月末的期间
二、专业术语
企业对自然地理要素或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
勘察 指 置及其属性进行测量、采集、表述以及获取数据、信息、
成果进行处理的活动
企业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对工程所需的技术、资源、环境
设计 指 等进行综合分析及论证,并形成相应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
过程
在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和运营管理各阶段,运
工程测量 指
用测量理论、技术和方法开展的测量活动
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
工程管理 指
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
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监理 指 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
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承包方受
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
工程总承包EPC 指
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
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
工程咨询 指 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各类客
户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
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
城乡规划 指 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
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中长期计划
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组织人力、
工程施工 指
物力和财力完成工程新建、改建或扩建施工生产任务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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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造物过程
为保障已建、在建、将建的建筑工程安全,在建设全过程
工程检测 指 中对与建筑物有关的地基、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
构进行测试的工作
一种综合性的水资源管理和治理模式,涉及对所辖流域内
厂网河湖一体化 指 所有排水户、河、池、口、闸、站、雨污管网及污水厂等
设施的协同管理和优化调度
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
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
全过程工程咨询 指
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
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利用数字计算机或由数
AI 指 字计算机控制的机器来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类智能的理论、
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
以数字科技为核心驱动力,数据作为核心资产,具有网络
数字经济 指
化、智能化和个人化的特征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
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以有人或无人驾驶飞行、低空智
联网等技术组成的新质生产力与空域、市场等要素相互作
低空经济 指
用,带动低空基础设施、低空飞行器制造、低空运营服务
和低空飞行保障等发展
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是在计算
机辅助设计(CAD)等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多维模型信
BIM 指
息集成技术,是对建筑工程物理特征和功能特性信息的数
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
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
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过程,在虚拟
数字孪生 指
空间中完成映射,从而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的全生命周
期过程
除另有说明,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
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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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重组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重组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市城投集团购买其持
交易方案简介 有的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 160,063.30 万元
套资金金额)
名称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其他等业务
交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
易
标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的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
其他 ?是 □否
或上下游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
?是 □否
有协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
交易性质 □是 ?否
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 □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 □无
其它需特别说
无
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标的公司(母公司口径)100%股权账面价值为 128,148.07 万元,评估值为
即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160,063.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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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交
交易标的 其他
基准日 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 增值率 易的权益 交易价格
名称 说明
比例
武汉市政
院 100% 收益法 24.90% 100% -
月 31 日 万元 万元
股权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交易标的名称及 向该交易对方支
交易对方 可转债 其
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对价 他
武汉市城 武汉市政院 100%
投集团 股权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 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决议 发行价格 上 市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公告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
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总数量=发行对象在
本次交易中转让的标的资产对应的股份对价/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
发行数量
股的,应向下取整数,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本次发行的最终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
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 ?是 ?否
调整方案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
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
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股份发行价格,则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
锁定期安排
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
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
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股份锁定期满之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注:原发行价格为 5.24 元/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5.22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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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
募集配套
发行股份 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资金金额
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 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使用金额
占全部募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集配套资
金金额(万元)
金金额的
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4,000.00 17.65%
全国市场战略化布局项目 5,200.00 3.82%
募集配套
资金用途 厂网河湖一体化全过程咨询中心建设项目 3,600.00 2.65%
城市综合服务 AI 数智中心项目 13,500.00 9.93%
公司信息化及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运维能力提升项目 21,000.00 15.44%
低空经济研究及试点应用项目 5,800.00 4.26%
补充营运资金 60,400.00 44.41%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 2,500.00 1.8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足,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
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境内人民币普通
股票种类 每股面值 1.00 元
股(A 股)
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本次募集配套资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金的发行期首日
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最终
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
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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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该部分股份
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出
相应调整的,则上述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
□是 ?否
格调整方案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
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
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锁定期安排
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锁定期的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
道运营等,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及水环境治理市场。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武汉控股
立足武汉,辐射全国,居于湖北省水务行业龙头地位。标的公司为集城乡规划、
工程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业务和技术研发一体
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同时也是武汉城市基础设施智慧运营研发中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武汉市政院现有的勘察设计、工
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并获取相应业务收入及利润,打造上市公司新的
业绩增长点。通过对武汉市政院人才、技术、研发、资质等方面优势的充分整合,
上市公司将在水务环保主业构建“规划-咨询-设计-施工-运维”等一体化服务能
力,补齐规划、咨询、设计等环节链条,形成全产业链整体协同竞争优势,增强
市场开发拓展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健康增长。同时,借助武
汉市政院在城市基础设施智慧运营及数字化、智慧化方面的技术储备与科创成果
转化能力,有效赋能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转型升级,加快前沿科技运用及高新技术
迭代更新速率,促进各主营业务板块提质增效,以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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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能力提升,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993,397,569 股。根据本次重组
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 260,657,662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
加至 1,254,055,231 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完成前 本次发行完成后
股东
股数 股比 股数 股比
武汉市水务集团 399,140,764 40.18% 399,140,764 31.83%
武汉市城投集团 - - 260,657,662 20.79%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49,009,636 15.00% 149,009,636 11.88%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8,675,782 4.90% 48,675,782 3.88%
其他股东 396,571,387 39.92% 396,571,387 31.62%
总股本 993,397,569 100.00% 1,254,055,231 100.00%
根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武汉
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项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率(%) 率
(%)
总资产 2,387,436.05 2,624,532.34 9.93 2,437,419.14 2,680,992.77 9.99
总负债 1,831,120.33 1,961,876.70 7.14 1,884,266.08 2,018,963.49 7.1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02,180.76 116,408.39 13.92 377,455.28 455,713.92 20.73
净利润 3,162.67 4,782.60 51.22 8,462.95 14,228.50 68.13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项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率(%) 率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资产负债率
(%)
注 1:上市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变化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市政院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
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
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 2024 年、2025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增加 0.03 元/股、0.01 元/股,
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
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团原则性同意;
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形成审核意见;
方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形成审核意
见。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团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
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武汉市城投集团出具的关
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武汉控股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武汉控股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
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出具承诺如下: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公司无减持武汉控
股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次交
易前持有的武汉控股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人无减持武汉控股
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
持有的武汉控股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
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
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2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
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根据《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发表审核意见。上市公司已
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严格履行了回避义务。在上市公司召开股
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将提请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从而充分
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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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上市
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审议。
(四)提供股东会网络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
示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
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投票,也可以直接
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上市公司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六)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就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结束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武汉控股送股、转增股本、
配股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若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锁定
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的转让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及填补回报安排
在不考虑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情况
如下:
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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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4 0.09 0.12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2025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因此,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将有所增加,上市公司不存在每股收益
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合后,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
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虽然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摊薄情况,但不排除标的公司
因变化、经营管理等问题,致使其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从而导致出现
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证了上市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完善经营管
理制度,全面优化管理业务流程,控制上市公司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
理水平,推动与标的公司业务协同发展,防范经营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上市公司已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
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
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股东合理投资回报
上市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在完善治理强内功、深耕主业提质
增效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原则、形式、
比例和决策机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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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实行
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重视
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七、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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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重组报告书的
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各项风险。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
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相关内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
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
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
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制度,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公司在报告书公告前的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的
情形,但仍不排除有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
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不利事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
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存在本次交易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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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重新启动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
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标的公司(母公司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28,148.0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160,063.30 万元,增值 31,915.23 万元,增值率 24.90%。尽管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
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
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
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后续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
会注册批复。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存在需要调整的可能。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
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
露的交易方案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
关注。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业务协同与管理效
率出发,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内控等方
面进行统筹管理。尽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才、技术、资质等方面具有协同
整合的基础,但由于双方在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若本次交
易完成后双方的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整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仍不排除本
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标的风险,可能会影响本次交易的效果,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募投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风险
标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开展,考虑了市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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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现有业务的开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虽然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上
述项目逐步实施,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变化等不
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使得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与前期预测存在一定的差异。
(七)募集配套资金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
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有权单位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发布
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对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
调整。如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则不足部分
将由上市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八)业绩承诺资产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就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
补偿协议。具体的业绩承诺金额及业绩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
易主要合同”之“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受
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
公司出现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如行业竞争加剧、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等不
利因素,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基础设施投资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中市政工程建设业务占比较高,该业务与国家宏观经济形
势、基础设施投资具有较强关联性,主要依赖于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如果国家宏
观经济形势、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出现较大波动,特别是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基础设
施投入减少,可能对标的公司整体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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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风险
标的公司是集城乡规划、工程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业务和技术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近年来,随着我国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投资者和建设单位对综合性、全过程、一体化的
服务需求日益增强。标的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业务拓展将面临
更大的挑战,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若标的公司未能在
日趋激烈的行业市场竞争中维持优势地位,则可能失去原有市场份额。
(三)业务的区域集中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湖北省内,具有较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
若未来湖北省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市场环境、调控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或湖北省外业务开拓不达预期,可能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5,233.05 万元、108,355.59 万元和 103,689.15 万元,占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72%、43.18%和 42.43%。伴随业务规模不断
扩大,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若经济形势或标的公司的下游行业出
现波动,或标的公司的客户面临经营困难,标的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较慢或
者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五)关于划拨用地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及相应房产的情形,且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可继续以
划拨方式使用该等土地及房产的确认文件。虽然该等土地及房产对标的公司的正
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且武汉市城投集团承诺,如因交割日前已经存在的不动
产瑕疵问题而在交割日后给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武汉市城投集团应
当予以补偿,总计不超过本次评估确定的该等土地及房产的评估值。但若未来国
家划拨用地政策发生调整,前述划拨土地可能存在需依法办理有偿使用手续,或
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风险,从而对经营业绩和资产完整性带来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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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
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
本报告书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
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
者作出判断。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 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 瞻性陈述,一般 采用诸如“将”“ 预
期”“计划”“可能”“应”“拟”“可能性”“不确定性”“预计”等带有
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理性判断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
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
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
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
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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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一)本次交易背景
近期,国务院、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并支持
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2024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
管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鼓励上
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国务
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充分发挥资本市
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资本市场的产权定价和交易功能,
拓宽并购融资渠道,丰富并购支付方式。2024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
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传统行
业通过重组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的推出,旨在鼓励上市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
以促进资源整合优化。在此背景下,武汉控股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响应
国家和有关部门政策号召筹划实施本次交易,符合资本市场发展方向,有利于上
市公司加快做优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
武汉控股在水务环保行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丰富的建设运营经验、优秀
的人才储备,培育了水务全产业链服务商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在此基础上,
公司正持续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和利润增长点,以业务拓展及多元化发展有效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通过本次交易,武汉控股将实现从规划设计到水务工程建设再到
运营维护的全产业链覆盖,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适应新
型城镇化、城市更新、智慧城市建设及绿色低碳发展的业务需求,有利于推进实
施武汉市“厂网一体化”运营、流域治理、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智慧水务环保
平台建设等重大项目,也是响应湖北加快建成中部重要支点战略、长江经济带高
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举措。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此外,通过整合标的公司市政污水治理建设、轨道交通、道路桥隧、园林环
卫等综合设计及智慧研发能力,更好提供“地下管网-地面设施-云端智管”三维
立体解决方案,实现业务模式从线性服务向平台生态的质变,助力武汉控股从单
一水务环保服务商向国内一流环境综合服务商的升级。
(二)本次交易目的
通过本次交易,依托标的公司在数字化、绿色低碳、环保节能、循环经济等
新兴前沿业务领域的科技积累,加快探索通过数字孪生、算法优化运行参数形成
智慧化运营技术,整合双方在绿色低碳设计、城市运维服务等领域的核心能力,
构建“AI+水务环保”技术底座,推动传统水务环保行业的全产业链智能化转型
升级,培育“技术研发-场景落地-数据赋能”的创新生态,形成可复制、易推广
的“硬科技赋能-轻资产扩张-可持续变现”闭环价值体系,重塑上市公司高质量
发展内核。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
规模、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作为国务院“科改示
范”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的公司依托其主持武汉市 70 余年城市建设工
作积累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网及厂站数据,将 AI 大模型、数字经济、
低空经济、CIM+(基于城市信息模型的扩展应用)等前沿科技与市政基础设施
及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进行城市基础设施运营业务数字化产品的研发,持续加
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水平,以持续强化的市场化服务质量及
效能推动企业持续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并通过与上市公司客户资源、市场渠道、
管理资源等共享协同,进一步提升项目执行及客户服务效率,降低上市公司整体
项目执行及服务成本,从而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
布局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次交易采用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并购重组的主渠道作用。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改善
财务状况、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通过稳健的方式获取上市公
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产和资金,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和募集配
套资金两部分。其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可实施
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市城投集团购买其持有
的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武汉市政院 100%
股权。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
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对象为武汉市城投集团,发行对象将以其持有的标的公
司的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
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38 3.51
前 60 个交易日 4.70 3.77
前 120 个交易日 4.69 3.76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22 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5.24
元/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5.22 元/股),不低于上
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
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并经武汉市城投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
基准日武汉市政院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60,063.30 万元。交易双方同意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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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作为对价,即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
为 160,063.30 万元。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资产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武汉市城投 武汉市政院
集团 10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金额/本次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的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
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应向下取整数,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
金方式予以补足。
依据上述原则计算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交易对方 以股份支付价格(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武汉市城投集团 136,063.30 260,657,662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最终发
行数量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本
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
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则交易对方在本次发
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
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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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相应调整。前述股份锁定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业绩承诺补偿期间系指标的公司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为准)当年起的连续 3 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为免疑义,
若本次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标的公司过户,则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期为 2025 年度、2026 年度和 2027 年度;若本次交易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标的公司过户,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和 2028 年度。
(2)预测净利润数和业绩承诺净利润数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共同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
具,并经武汉市城投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
准日,标的公司的评估值为 160,063.30 万元,标的公司在 2025 年至 2028 年期间
各年度预测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预测净利润 9,031.67 11,314.28 11,738.71 12,016.44
若本次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9,031.67 万元、11,314.28 万元、11,738.71
万元(以下简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若本次交易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11,314.28 万元、11,738.71 万元、12,016.44 万元。若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连续会计
年度。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年度结束时实际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需对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
上述承诺净利润及实现净利润,特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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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
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
(3)实现净利润数的确定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约定出
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法律、法规的规定,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业绩补偿期间保持一贯性。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标的公司不得改变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标的公司所对应的于业绩承诺期内每年的实现净利润数应根据合格审计机
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依据确定。
(4)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若出现标的公司截至该期期
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形,交易对方需向上市公司支
付补偿的,则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取得的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进行补
偿,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具体业绩补偿的计算及实施方式如下:
①股份补偿的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
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
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购买标的公司之股份发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任一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则按 0 取
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②补偿股份数量的调整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交易对方累计
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计算公式为: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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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后)=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送股或转增的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
的部分,交易对方应相应返还给上市公司。返还的现金红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
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
当期每股已累积获得现金红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但其中
交易对方已经缴税部分无法返还的,则交易对方不负有返还给上市公司的义务。
交易对方累计补偿股份数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其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包括送
股、转增所取得的股份)。
若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额大于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包括转增、送
股所取得的股份),不足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交易对方当年应
补偿现金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
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交易对
方在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交易对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数×购买标的资产
之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如有)。交易对方所补偿的现金应以交易对
方基于本次交易从上市公司收取的现金对价金额为限。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任一承诺年度实现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
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按照上述公
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的方式进行处理。
(1)减值金额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四个月内,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原则上应与《资产评
估报告》保持一致。标的资产的减值金额以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
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
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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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减值测试补偿方式
若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
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交易对方
应向上市公司进行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交易对方应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
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补偿减值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减值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交易对方已补偿股
份总数×本次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
有)。
应补偿减值股份数量=应补偿减值金额÷本次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
在业绩承诺期内,交易对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足以进行减值补偿的,交易对方应使用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进行补偿,
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减值补偿金额-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
份数量×购买标的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交易对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以交易对
方基于本次交易从上市公司收取的现金对价金额为限。
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交易对方累计
补偿的股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交易对方根据减值测试应补偿的
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
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交易对方应相应返还给上市
公司。但其中交易对方已经缴税部分无法返还的,则交易对方不负有返还给上市
公司的义务。
标的资产减值补偿与业绩承诺补偿合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即交易
对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金额总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
价。超出上述补偿上限的,交易对方无须承担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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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双方共同聘请审计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在标的资产交割后 90 日内就
过渡期间损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以过渡期间损益专项
审计报告为依据进行确认。
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的,则交易对方应在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
之日起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
标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不在交割日前分
配,由本次收购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享有。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为上交所。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不
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80%,且不低于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
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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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
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且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该部分股份发行
价格。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则上述发行数量也
将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36,000 万元,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
费、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营运资金等,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占募集配套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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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网河湖一体化全过程咨
询中心建设项目
城市综合服务 AI 数智中
心项目
公司信息化及城市基础设
施更新运维能力提升项目
低空经济研究及试点应用
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
用、相关税费
合计 136,275.30 136,0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足,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
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
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市城投集团购买其持有
的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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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及交易作价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
项目 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孰高
武汉市政院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上市公司财
务数据
占比 10.03% 30.14% 21.27%
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根据上述计算,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相关指标占上市公司 2024 年相应指标
的比例均未超过 50%,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武汉市城投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武
汉市政院为武汉市城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武汉
市城投集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武汉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
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
道运营等,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及水环境治理市场。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武汉控股
立足武汉,辐射全国,居于湖北省水务行业龙头地位。标的公司为集城乡规划、
工程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业务和技术研发一体
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同时也是武汉城市基础设施智慧运营研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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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武汉市政院现有的勘察设计、工
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并获取相应业务收入及利润,打造上市公司新的
业绩增长极。通过对武汉市政院人才、技术、研发、资质等方面优势的充分整合,
上市公司将在水务环保主业构建“规划-咨询-设计-施工-运维”等一体化服务能
力,补齐规划、咨询、设计等环节链条,形成全产业链整体协同竞争优势,增强
市场开发拓展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健康增长。同时,借助武
汉市政院在数字化、智慧化方面的技术储备及科创成果转化能力,有效赋能上市
公司现有业务转型升级,加快前沿科技运用及高新技术迭代更新速率,促进各主
营业务板块转型升级及提质增效,以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993,397,569 股。根据本次重组
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拟发行数量为 260,657,662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
加至 1,254,055,231 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
股数 股比 股数 股比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99,140,764 40.18% 399,140,764 31.83%
武汉市城投集团 - - 260,657,662 20.79%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49,009,636 15.00% 149,009,636 11.88%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8,675,782 4.90% 48,675,782 3.88%
其他股东 396,571,387 39.92% 396,571,387 31.62%
总股本 993,397,569 100.00% 1,254,055,231 100.00%
根据目前的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武汉
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项目
变动率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 率
(%)
总资产 2,387,436.05 2,624,532.34 9.93 2,437,419.14 2,680,992.77 9.99
总负债 1,831,120.33 1,961,876.70 7.14 1,884,266.08 2,018,963.49 7.1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02,180.76 116,408.39 13.92 377,455.28 455,713.92 20.73
净利润 3,162.67 4,782.60 51.22 8,462.95 14,228.50 68.13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资产负债率
(%)
注 1:上市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变化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市政院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
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
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五、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团原则性同意;
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形成审核意见;
方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形成审核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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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包括:
团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
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
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
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
关于所提供信息
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
真实、准确、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整之承诺函
及时披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真实、
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上市公司
或者重大遗漏。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
责任。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
关于守法及诚信 事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情况的说明 或者仲裁。
会计差错更正披露不准确、2022 年年报披露不准确和关联
交易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和审议程序而受到湖北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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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重
大失信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
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
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
备忘录》,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保密,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上海
证券交易所。
就本次交易采取 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
的保密措施及保 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密制度的说明 3、公司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或
交易协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起停牌,2025 年 3 月 7 日复牌。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
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
务。
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
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券
关于本次交易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关主体不存在不
责任的情况。
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组情形的说明
十二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人有关本次交
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
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
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
上市公司全 关于所提供信息 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
体董事、高 真实、准确、完 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
级管理人员 整之承诺函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武汉控
股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武汉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
武汉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武
汉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
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
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关于守法及诚信
日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披露不准确、2022 年年报披露不准
情况的说明
确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和审议程序而受到
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外,本人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人
自本次重组复牌
无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份
之日起至实施完
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武汉控股股
毕期间的股份减
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持计划
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
在因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
关于不存在不得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参与任何上市公 刑事责任的情况。
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情形的说明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自本次重组复牌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人
之日起至实施完 无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份
毕期间的股份减 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武汉控股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持计划 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的本公司有关本
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
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
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
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
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武汉
控股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关于所提供信息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武汉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真实、准确、完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整之承诺函 3、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在武汉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武汉控
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
上市公司控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股股东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
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
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
事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关于守法及诚信
或者仲裁。
情况的说明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公
自本次重组复牌
司无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
之日起至实施完
份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武汉控
毕期间的股份减
股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
持计划
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关于减少和规范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武
关联交易的承诺 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函 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与武汉控股依法签订
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
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
时的价格确定,并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
披露义务,以确保不发生有损于武汉控股及其股东利益的
关联交易。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
不存在因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
关于不存在不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
参与任何上市公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情形的说明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一)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拥有和运营。
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二)保证人员独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
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
关于保持上市公 (三)保证财务独立
司独立性的承诺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
函 系。
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四)保证机构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五)保证业务独立
企业。
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的业务活动。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公
自本次重组复牌
司无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
之日起至实施完
份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武汉控
毕期间的股份减
股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
持计划
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武汉控股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
关于对本次重组
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武汉控股及全
的原则性意见
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本公司保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
从事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构成
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
关于避免同业竞 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
争有关事项的承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诺函 2、在武汉控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潜在同业竞争消
除前,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武汉控股公司利益
的事项,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
送,不从事任何损害武汉控股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
在因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
上市公司控 关于不存在不得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股股东全体 参与任何上市公 刑事责任的情况。
董事、高级 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管理人员 情形的说明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证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和作出的声明、承诺、
确认及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资料副本
关于所提供信息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交易对方 真实、准确、完 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整之承诺函 署该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武汉
控股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武汉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
在武汉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
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武汉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
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
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
事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关于守法及诚信
或者仲裁。
情况的说明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
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
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
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行中认购的武汉控股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关于认购股份锁 3、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武汉控
定期的承诺函 股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新增股份,亦遵守上
述锁定期的约定;
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律责任。
的股权”),同时具备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的资格;
关于标的资产权
属的承诺函
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应承担的
义务和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武汉市政院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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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存续的情况;
以合法有效地处分;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现实或潜
在的权属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类似安排,
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其他限制转让
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
让的情形;
持有的标的股权权属发生变动的重大诉讼、仲裁及纠纷。
讨起,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各阶段的内幕信息知
情人,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
程备忘录》,要求相关人员签字保密,并将有关材料报送上
海证券交易所。
就本次交易采取
的保密措施及保
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
密制度的说明
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密协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综上所述,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
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
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
密义务。
(一)保证资产独立完整
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拥有和运营。
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二)保证人员独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承诺人及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
关于保持上市公
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
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
(三)保证财务独立
系。
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四)保证机构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保证业务独立
企业。
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的业务活动。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武
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
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与武汉控股依法签订
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
关于减少和规范
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承诺
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
函
时的价格确定,并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
披露义务,以确保不发生有损于武汉控股及其股东利益的
关联交易。
本公司保证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
从事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武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
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
来不公平的影响时,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关于避免同业竞 股的潜在同业竞争情形,本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在
争有关事项的承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在本次交易完成
诺函 之日起五年内,本着有利于武汉控股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注入
上市公司、关停注销、对外转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业
务调整等合法方式,以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除前,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武汉控股公司利益
的事项,不利用控股股东(含间接)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
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武汉控股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关于土地房产事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
项的承诺 市政院”)拥有的坐落于江汉区常青路 40 号的不动产,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地使用权证号为江国用(2000)字第 1725 号,房产证号为
武房权证江字第 200001622 号。以上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
且证载权利人名称为“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就以上土地房产瑕疵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因武汉市政院
股权在工商主管部门由本公司完成过户至武汉三镇实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名下的变更登
记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前,已经存在的不动产瑕
疵问题而在交割日后给武汉市政院或武汉控股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应当予以补偿,但补偿金额总计不超过备案的
评估报告确定的该块土地及房产的评估值。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证为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和作出的声明、承诺、
确认及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武汉控
股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武汉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所提供信息
真实、准确、完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整之承诺函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
武汉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武
交易对方全 汉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体董事、高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
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
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关于守法及诚信
者仲裁。
情况的说明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
重大失信行为。
关于不存在不得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
参与任何上市公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司重大资产重组 在因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
情形的说明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证
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和作出的声明、承诺、
确认及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关于所提供信息 署该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真实、准确、完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整之承诺函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武汉
控股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武汉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标的公司
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
事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关于守法及诚信
或者仲裁。
情况的说明
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
他重大失信行为。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证为
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信息和作出的声明、承诺、
确认及说明等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的,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等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标的公司全 关于所提供信息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体董事、高 真实、准确、完 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武汉控
级管理人员 整之承诺函 股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武汉控股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在
武汉控股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武
汉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
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个别且连带的法律责任。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
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
处罚的情形,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关于守法及诚信
者仲裁。
情况的说明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不存在其他
重大失信行为。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 36 个月不存
在因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
关于不存在不得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参与任何上市公 刑事责任的情况。
司重大资产重组 2、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情形的说明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
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HAN SANZHEN INDUSTRY HOLDING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071163060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99,339.756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静
股票上市地 上交所
证券简称 武汉控股
证券代码 600168
成立时间 1998 年 4 月 17 日
上市日期 1998 年 4 月 27 日
住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63 号武汉控股大厦
电话 027-85725739
传真 027-85725739
公司网址 www.600168.com.cn
电子信箱 WHKG@600168.COM.CN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供电业务;燃气经营;公路管理与
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
市绿化管理;通讯设备销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
经营范围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生物质能技术服务;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市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设立及上市情况
公司(2003 年更名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下属的宗关水厂和后
湖泵站全部经营性资产独家发起募集设立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 1998 年 4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1 号和 32 号文批准,武汉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于 1998 年 4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8,500 万股,其中 7,721 万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779 万股向公司职工发行。社会公众股和公司职工股分别于 1998 年 4
月 27 日和 10 月 28 日全部获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后,武汉控股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合计 34,000.00 100.00
(二)1999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为基数实施 1998 年度分配方案,使用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武汉控股总
股本增加至 40,800 万股。
(三)2000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04 号文核准,武汉控股于 2000 年 8 月 16
日至 9 月 5 日实施了 2000 年配股方案,以截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800
万股计算,每 10 股配售 2.5 股,配股价格为 10 元/股,配股总数为 3,315 万股,
其中发起人股东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765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配
售 2,550 万股。此次配股获配新增的社会公众股 2,250 万股于 2000 年 9 月 21 日
起上市流通。配股实施后,武汉控股总股本增至 44,115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
股 31,365 万股,占总股本的 71.10%;流通 A 股 12,7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8.90%。
(四)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的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以其持有的 4,080 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
通股股东,以获得其所持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 3.2 股股份。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武
汉控股的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持股 27,285 万股,占总股本的 61.85%,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6,83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8.15%。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2013 年重大资产重组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63 号文核准,2013 年 8 月,武汉控股将持有
的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镇地产”)98%股权及
武汉三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镇物业”)40%股权(三镇物业另外
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发行 140,688,600 股股票购买置入资产价值大于置出资
产价值的差额部分;2013 年 10 月,武汉控股向江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27,731,092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武汉控股总股本增加至 70,956.97 万股。
(六)2024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 2024 年 4 月 29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武汉控股实施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事项,以现有总股本 709,569,69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式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283,827,877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
武汉控股总股本由 70,956.9692 万股变更为 99,339.7569 万股。2025 年 7 月 17 日,
武汉控股完成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
三、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 623,213,419 62.7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控股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市水务集团,实际控制人
为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市水务集团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思
注册资本 127,000 万元
实缴资本 127,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300245827B
成立时间 1997 年 1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170 号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代理记账;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
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
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
械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监
测;标准化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计
量技术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技术
服务;软件开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武汉市水务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武汉市国资委,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动。
六、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道运营等。报
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服务范围涵盖武汉市主城区大部分区域,及湖北省宜都市、
仙桃市、黄梅县、红安县及海南省澄迈县部分区域。排水公司是武汉市污水处理
行业的龙头企业,为武汉市主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根据其与武汉市水务局签
订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授予
排水公司自 2012 年 4 月 25 日起,获得 30 年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对特许
经营项目下各类城市污水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设施享有经营管理、运营维护
和重置更新,在其所服务区域提供合格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服务,并获得合理服
务费用的特许权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水务工程建设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工程公司和武汉水务环境开展。
工程公司集给水处理、污水处理、机电设备安装、管道安装、消防设施、市政建
筑、工程机械施工等经营业务为一体,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众多专业资质。
公司自来水业务产品为市政自来水,经营区域在武汉市汉口地区。下属宗关
水厂、白鹤嘴水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 130 万吨/日,能够有效地满足服务区域内
社会用水需求,居于区域主导地位,根据公司与武汉市水务集团签署的《自来水
代销合同》,公司将生产的自来水通过武汉市水务集团的供水管网资源进行销售。
公司控股的长江隧道公司是武汉长江隧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是武汉
市大型隧道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武汉长江隧道目前是武汉市中心城区的重要
长江过江通道之一,对缓解武汉市过江交通的拥挤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387,436.05 2,437,419.14 2,251,312.49
负债合计 1,831,120.33 1,884,266.08 1,704,50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6,315.73 553,153.05 546,812.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合计
收入利润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02,180.76 377,455.28 310,346.47
营业成本 83,023.49 307,058.96 270,820.86
营业利润 2,973.77 8,093.87 19,606.73
利润总额 3,696.22 10,066.87 19,360.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45,750.92 18,998.76 20,199.74
加额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负债率(%) 76.70 77.31 75.71
毛利率(%) 18.75 18.65 12.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3)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股本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100%,最近一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未经年化
(5)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
三年内,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曹明、财务负责人李磊、董事会秘书李
凯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因本公司会计差错更正披露不准确、2022 年年报披露不
准确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和审议程序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
管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市公司以及上市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曹明、财务负责人李磊、董事会秘书李凯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因本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和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
露义务而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现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
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或其他不良记录。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武汉市城
投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1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注册资本 450,265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余新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2719036584
注册地址 汉阳区晴川街解放一村 8 号
办公地址 洪山区团结大道 1020 号城投大楼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公共交通;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燃气
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
经营范围 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
用机械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动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1997 年 5 月,武汉市城投集团前身武汉城投总公司设立
公司的通知》,同意成立武汉城投总公司。
(武会内字(97)058
号),确认武汉城投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 亿元整,由武汉市建委拨款,
截至 1997 年 5 月 6 日,武汉城投总公司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7 亿元整。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商登记手续,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法人为武汉市建委。
(2)2004 年 2 月,武汉市城投集团改制设立
验字[2003]第 0046 号),确认截至 2003 年 1 月 1 日,武汉城投总公司已将资本
公积 28 亿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35 亿元。
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批复》
(武国资办[2003]81 号),同意
武汉城投总公司的名称变更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武汉
城投总公司资本公积金中的 28 亿元转增为实收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
武汉城投总公司名称变更为武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由全
民所有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由 7 亿元增加至 35 亿元。
成关于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武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名
称变更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完成后,武汉市城投
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3)2008 年 9 月,增加注册资本
函》(武国资函[2008]18 号),武汉市财政局于 2008 年 8 月向武汉市城投集团拨
付 4 亿元,用于支持武汉市城投集团增强融资能力,上述拨款由武汉市国资委持
有,作为武汉市国资委对武汉市城投集团的国有资本投入。
《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08]
第 0060 号),确认截至 2008 年 9 月 8 日,武汉市城投集团已收到武汉市国资委
以货币出资的新增注册资本 4 亿元,武汉市城投集团的累计实收资本为 39 亿元。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意武汉市城投集团注册资本由原 35 亿元变更为 39 亿元。
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武汉市城投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2022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
市城投集团注册资本由 39 亿元增加至 45.0265 亿元,新增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
司作为武汉市城投集团股东,变更完成后,武汉市国资委持有武汉市城投集团
城投集团 0.395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0.1780 亿元。
更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完成后,武汉市城投集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开发展基金
有限公司
合计 450,265.00 450,265.00 100.00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二)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之“1、历史沿革”。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城投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武汉市国
资委。武汉市城投集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武汉市城投集团为武汉市市属企业,主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
城市基础设施资产运营、开发等。公司锚定打造“国内一流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
的总体战略定位,凝心聚力壮大发展水域经济、综合能源、城市建设、城市服务、
会展运营、健康养老等六大核心功能。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武汉市城投集团 2023 年及 2024 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合计 41,406,375.65 39,619,090.33
负债合计 28,404,282.07 27,271,146.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02,093.58 12,347,94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927,404.54 11,207,689.34
营业总收入 3,020,297.26 3,016,974.60
营业利润 39,903.66 39,300.53
利润总额 52,545.57 51,893.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597.47 1,717.91
武汉市城投集团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数据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276,848.17
非流动资产 29,129,527.47
资产总计 41,406,375.65
流动负债 9,262,033.15
非流动负债 19,142,248.92
负债合计 28,404,282.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02,093.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1,927,404.54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总收入 3,020,297.26
营业总成本 3,148,070.31
营业利润 39,903.66
利润总额 52,545.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597.47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700.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1,172.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1,421.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049.93
(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除标的公司外,武汉市城投集团直接持股并控制的
一级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武汉天兴
从事道桥及相关市政配套设施项目的投资、
洲道桥投 直接持股
资开发有 100.00%
械设备、电器设备销售。
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联合开发 100.00% 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业务;
集团有限 房屋建造、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室内
公司 装修;对实业投资;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
务与住宿);企业策划、信息咨询;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企业管理咨询、
经济贸易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公共
事业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供应链管理
服务;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企业总部
管理;规划设计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武汉信城 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产业运营 直接持股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
服务有限 100.00% 程造价咨询业务;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
公司 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
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生物
质燃气生产和供应,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
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
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武汉市能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
直接持股
限公司 售,供冷服务,燃气器具生产,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
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项目)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托育
服务;家庭托育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
疗);体育健康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
诊疗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第一类医
武汉健康 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
直接持股
公司 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旅客票
务代理;销售代理;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
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
理服务;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教育咨
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
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
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物业管理;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
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品牌
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
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幼儿园外
托管服务;殡葬服务;礼仪服务;殡葬设施
经营;殡仪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
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
械租赁;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
品互联网销售;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
险货物);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一类增
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
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
呼叫中心;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互联网信
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直接持股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商业策划咨询(不含
武汉城投 过子公司间 修缮;装饰装修工程;水电暖安装;外墙清
有限公司 0.40%,合 工程咨询;建筑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依
计持股 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许可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
性体育运动);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
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武汉国际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保障组织;社
会展集团 直接持股 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
股份有限 80.00% 与公关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
公司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
告制作;酒店管理;品牌管理;物业管理;
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旅客票务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代理记账;
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
理;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税务服务;
财务咨询;融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自有资金投
直接持股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工
武汉市水 过子公司间
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限公司 20.00%,合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
计持股
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
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
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监测;
标准化服务;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
仪器仪表销售;计量技术服务;建筑装饰材
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武汉新城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
国际博览 直接持股
中心有限 70.00%
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及维修服务;古建筑工
直接持股
程施工及维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房地
武汉城投 过子公司间
产经纪服务;自有房产的经营管理;住房租
赁;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施工、项目
有限公司 34.79%,合
管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餐饮服务;旅馆
计持股
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工程总承包;建
筑、安装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市政
武汉城建
直接持股 工程;凿井工程的施工;工程机械制造及销
有限公司
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直接持股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武汉长江 子公司间接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
有限公司 32.14%,合
程管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计持股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政设施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七)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武汉
市城投集团,不存在其他的交易对方。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城投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
的控股股东,系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城投集团不存在向上市公司直接推荐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城投集团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
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城投集团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合计不超
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取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文件后,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确定。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01 年 10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 1,712.8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汪小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177728873A
注册地址 江汉区常青路 45 号 1-5 层
办公地址 江汉区常青路 45 号 1-5 层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
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
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经营范围 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采购代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一)历史沿革
武汉市政院自设立以来历次产权结构变动如下:
(1)改制的启动
武汉市政院的前身系试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
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
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9]101 号)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武汉市深化市属
科研院所改革的若干意见》(武政办 102 号)文件精神,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
究院启动相关改制工作。
(2)资产评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委托湖北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武汉市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资产总价值进行评估并于 2001 年 8 月 10 日出具了“鄂阳光
评报字〔2001〕34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下简称“034 号评估报告”),截至
负债总额为 1,282.20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2,257.58 万元。
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资产评估项目的通知》(武国资办评〔2001〕177 号),
同意 034 号评估报告作为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转让全部国有产权提供价
值参考的依据。
(3)改制的审批与决策
了《武汉市市属科研院所深化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院深化改革方案的批复》
(武科改办〔2001〕007 号),同意武汉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院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院整体改制资产处置的批复》(武国资办[2001]105 号),对武汉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院的资产处置安排进行了批复。根据批复:国有净资产合计 2,257.58 万
元,其中,①扣除各项扣减款、补助费等 544.69 万元;②改变国有事业单位职
工身份经济补偿金 581.25 万元;③320 万元转让予全体职工由其出资购买,按一
次性购买优惠 30%,应交市武汉市国资办 224 万元;④剩余国有净资产 811.64
万元由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持有,包括国有净资产 578.38 万元分红权由职工
集体持有,共折为改制后武汉市政院的国家股,由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持有的
部分。
(4)职工持股会的设立
内部职工持股试点暂行办法》(武政办[2000]118 号),文件规定企业内部职工可
以出资购置本企业股份,并委托本企业职工持股会对股权进行管理。2000 年 8
月 18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职工持股会暂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行办法》(武政办[2000]160 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持股会隶属于本企业工会,
专门从事内部职工股管理工作,代表内部职工股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出资
职工合法权益,并以本企业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组建职工持股会,
应由本企业和本企业工会协商提出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市属企业
报市总工会审批。
意进行公司制改革,并确定将 2001 年 1 月在册的所有职工全部纳入改制后职工
持股会会员。
设管理局工会发出《关于成立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职工持
股会的请示》。同日,武汉市总工会市政建设管理局工作委员会作出《武汉市市
政建设管理局工作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武汉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职工持股会的批复》(武市政工字[2001]9 号),同意成立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
股会。
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批复》(武工复[2001]68
号),同意武汉市政院工会受持有内部股的职工委托设立职工持股会,负责内部
职工股的管理运作,由武汉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工会委员会以社团法人身份代
表持有内部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
(5)出资构成
根据资产评估和改制方案补偿安排,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为 1,712.89 万元,
均以改制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
职工通过 581.25 万元改变国有事业单位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金及 320 万元
的购买国有资产出资,合计取得公司注册资本 901.25 万元,由武汉市政院工会
职工持股会进行代持;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以剩余净资产 811.64 万元出资取
得公司注册资本 811.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分类 占比(%)
(万元)
国有资产所有权人 233.26
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
局 578.38
有分红权,所有权归国家)
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
持股)
合计 1,712.89 100.00%
注:2015 年 12 月 24 日,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市城建委关于停止执行武汉市政工
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中职工集体持股分红政策的通知》,其中载明从 2015
年度起停止执行公司国有股权中职工集体持股分红政策。
(6)设立
根据上述改制安排,2001 年 9 月 10 日,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和武汉
市市政建设管理局签署了《产权转让合同》,约定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收
购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拥有的 320 万元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为 224 万元。
《产权转让鉴证书》
(武产交鉴字[2001]
第 053 号),确认产权交易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武汉市中小企业改制有关规定
及产权交易程序和规则。
度,由工会代表员工以社团法人形式参股,并将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通
过了《公司章程》。
根据资产评估和改制方案补偿安排,公司注册资本为 1,712.89 万元,均以改
制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职工通过国有身份补偿金及出资购买的国有资产共
计 901.25 万元(通过国有身份补偿金购买 581.25 万元,通过出资购买 320 万元,
其中出资购买部分根据武国资办[2001]177 号文,按一次性购买优惠 30%,应交
武汉市国资办 224 万元),由武汉市工会职工持股会进行代持,约占公司 52.62%
出资额;武汉市市政建设管理局以剩余净资产出资 811.64 万元,约占公司 47.38%
出资额。
(鄂
阳光验字[2001]第 020 号),证明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为 1,712.89 万元,由武汉
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出资 901.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2.62%,武汉市市政建
设管理局出资 811.6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7.38%;截至 2001 年 10 月 11 日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市政院已收到全体股东投资的注册资本 1,712.89 万元。
人营业执照》。
本次设立事项完成后,武汉市政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武汉市政院工会
(职工持股)
武汉市市政建设
管理局
合计 1,712.89 1,712.89 100.00
(1)2003 年 3 月,第一次股权变更
批复(武国资函[2002]15 号),鉴于机构改革后原市政建设管理局撤销,同意将
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中的 811.64 万元国有股暂由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持有。
局将其所持武汉市政院 47.38%的股权(对应 811.64 万元注册资本)以 811.64 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武汉市建设委员会。
同日,转让各方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
了约定。
新的《公司章程》,确认前述股权转让事项。
续。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武汉市政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 实缴出资额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
持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实缴出资额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万元)
合计 1,712.89 1,712.89 100.00
(2)2010 年 12 月 22 日,第二次股权变更
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协议》,约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将其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24%股权无偿划转至武汉市城投集团。
意武汉市城投集团无偿接收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划转的武汉市政院 24.00%的
股权。
建设委员会将其所持武汉市政院 24.00%的股权(对应 411.09 万元注册资本)全
部无偿划转给武汉市城投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
会持有武汉市政院 901.25 万元注册资本,占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的 52.62%;武
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持有武汉市政院 400.55 万元注册资本,占武汉市政院注册
资本的 23.38%;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武汉市政院 411.09 万元注册资本,占武汉
市政院注册资本的 24.00%。
同日,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武汉市城投集
团共同签署了《公司章程》,确认前述股权转让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武汉市政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武汉市政院工会
(职工持股)
武汉市城乡建设
委员会
合计 1,712.89 1,712.89 100.00
(3)2014 年 7 月 22 日,第三次股权变更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责任公司部分股权划转的复函》
(武国资产权[2014]24 号),同意武汉市城投集团
无偿接收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划转的武汉市政院 23.38%的股权。
同日,武汉市政院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其所持武
汉市政院 23.38%的股权(对应 400.5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武汉市城投集团。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持有武汉市政院 901.25 万元
注册资本,占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的 52.62%;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武汉市政院
同日,转让各方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就前述股权转让事项进行了
约定。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武汉市政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武汉市政院工会
(职工持股)
合计 1,712.89 1,712.89 100.00
(4)2024 年 5 月 30 日,第四次股权变更
撤销职工持股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8]12 号)及《关于实施<关于规
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 号)
的精神,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理事会召开了第六届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
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职工持股会章程>相关条款的补充说明》
《职工持股会清理方案(草案)》,决定撤
销持股会,并将持股会持有的武汉市政院股权转让给武汉市城投集团。
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关于撤销职工持股会的请示》
(武汉市[2023]4 号),
请求根据武政办[2008]12 号文件精神及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会员代表大
会决议,撤销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撤销职工持股会请示的批复》(武工
复[2023]57 号、武工复[2024]20 号),批复同意武汉市政院工会不再负责内部职
工股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持股会撤销后内部职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会将其所持有武汉市政院 52.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901.25 万元)转让给武
汉市城投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武汉市政院 1,712.89
万元注册资本,占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的 100%。
会委员会和武汉市政院三方共同签署了《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之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武汉市城投集团受让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52.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901.25 万元)。
基于上述股权转让合同,武汉市城投集团已支付 40%的股权转让款 22,570.91 万
元。2024 年 5 月 30 日,武汉市政院完成了前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武汉市政院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号
合计 1,712.89 1,712.89 100.00
决议,同意与武汉市城投集团就股权转让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变更股权转让款的
支付进度安排。根据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在补充协议签署后一个月内支付股权转
让总价款的 10%(已支付),202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20%,
截至目前,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至 50%,所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已经全额缴纳。
(二)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情况
最近三年,武汉市政院存在股权转让情况,不存在增减资情况,具体情况详
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二、主要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股
权转让、增减资情况”之“(一)历史沿革”,相关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情况如下:
序 转让价格 交易双方关联
时间 原因及背景 作价依据
号 (万元) 关系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需
要和武汉市有关逐步
撤销职工持股会的文
月 30 日 会职工持股会有偿将
其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的股权转让给武汉市
城投集团
最近三年,武汉市政院股权转让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三、产权控制关系
(一)标的公司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政院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市城投集团,其实际控
制人为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市政院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
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存在可能对标的资产独立性产
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政院共有 27 家分支机构、5 家直接持股的控
股子公司、1 家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东湖风景区分公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司
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图文设计制作;建筑材料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务派遣);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
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司宜昌分公司
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
程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司宁波分公司 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采购代理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
程监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司湖南分公司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办公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图文设计制作,建筑材料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司江岸分公司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承接
司长江新区分公司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图文设计制作,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
司武汉新城分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
司杭州分公司
业务;图文设计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司海南分公司 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材料销售;金
司蔡甸分公司 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材料销售;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服务;劳务服务(不
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武汉经济技术开
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发区分公司
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图文设计制作;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司成都金牛分公司 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测绘服务;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
司新洲分公司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
相关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图文设计制作;
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
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测绘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印刷品装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凭总公司
授权开展经营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
司洪山分公司
设施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咨询策划
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图文设计制作;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
务(不含劳务派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
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印刷品装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司东西湖分公司
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图文设计制作;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
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印刷品装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司黄陂分公司
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工程造价
咨询业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对外承包工程;
图文设计制作;规划设计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司江夏分公司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监理,测绘
服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平面
司成渝分公司
设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司青山分公司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承担市政(燃气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
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市政行业(城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承包境外市政公用工程的勘测、咨询、
设计和监理项目及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乙级城乡规
司硚口分公司
划;文印晒图服务;工程测量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
与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
可经营)
承担市政(燃气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设行业(建筑工程)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甲级;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
司四川分公司 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市政行业(城
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承包境外市政公用工程的勘测、咨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主营业务
设计和监理项目及上述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乙级城乡规
划;文印晒图服务;工程测量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
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
与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承担市政(燃气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
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承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测量甲级、劳务类;
司荆门分公司 承包境外市政公用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及上述
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丙级城市规划(以上均持有效资质
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工程测量、承担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地铁轻轨除外)、水利
行业(城市防洪)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风景园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林工程设计专项;承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承担市政公
用工程监理;公路行业(公路)乙级设计;丙级城市规划;市
司东莞分院
政公用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司黄石分公司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一般项目:为所隶属企业法人承接其建筑资质范围内的业务。
司重庆分公司 动)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司西藏分公司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
制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
理;特种设备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司鄂州分公司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采购代理服务。(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武汉市宏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
建基础设 直接持股 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招
施建设有 100.00% 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筑材
限公司 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检
验检测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
武汉市城
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业设计服务;
乡建筑市
直接持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限责任公
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承接总公司工程建
司
设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材
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
量检测;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武汉路源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
工程质量 直接持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检测有限 100.00% 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互联
公司 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
系统集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
控系统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
武汉市基 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业设计服务,技
石智能科 直接持股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有限责 100.00%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
任公司 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
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采购代
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武汉市云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 (依
直接持股
限责任公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司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
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业设计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
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
遣),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采购代
理服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
务;物业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
代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武汉城蓬
间接持股 设计、监理除外);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保
有限公司
赁;软件开发;财务咨询。 (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
政院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货币资金 26,369.89 10.79%
应收票据 344.01 0.14%
应收账款 103,689.15 42.43%
应收账款融资 33.00 0.01%
预付款项 251.08 0.10%
其他应收款 921.41 0.38%
合同资产 67,451.99 27.60%
其他流动资产 274.63 0.11%
流动资产合计 199,335.17 81.56%
长期股权投资 6,035.47 2.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63.33 0.84%
投资性房地产 11,956.50 4.89%
固定资产 11,248.03 4.60%
使用权资产 160.09 0.07%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无形资产 664.83 0.27%
长期待摊费用 231.86 0.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10.35 5.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070.47 18.44%
资产总计 244,405.64 100.00%
(1)自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相应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及相应房
产如下:
序 面积 权利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权期限
号 (㎡) 限制
土地使用权面
鄂(2018)武汉
武汉市 积 6,391.85 江汉区常青路 45 号
政院 建筑面积 1-5 层
第 0021149 号
宗地面积 儋州市那大军屯东
琼(2023)儋州
武汉市 5,102.14 坡路新区永乐街(原
政院 房屋建筑面积 儋州市军屯新区永
土地证:武开国
土地使用权面
用商(2015)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 工业用地 2059/12/30
积 305.8
武汉市 782 号 区 206M 地块华中电
政院 房产证:武房权 子商务产业园
建筑面积
证经字第 B6/B7 栋 1-6 层 1 室 科研 /
土地证:武开国
土地使用权面
用商(2015)第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 工业用地 2059/12/30
积 305.8
武汉市 783 号 区 206M 地块华中电
政院 房产证:武房权 子商务产业园
建筑面积
证经字第 B6/B7 栋 1-6 层 2 室 科研 /
土地证:武新国
土地使用权面
用(商 2011)第 工业用地
积 276.84 东湖开发区关山二
武汉市 路特 1 号国际企业
政院 中心 1 栋 5 层 2、3
证湖 建筑面积
号 办公
字第 201105669 1,097.78
号
土地证:武新国
土地使用权面
用(商 2006)第 工业用地 2053/9/18
积 127.52 东湖开发区关山二
武汉市 3747 号
政院 房产证:武房权
房屋建筑面积 中心 1 栋 501 室
证湖字第 办公 /
粤(2016)江门 共有宗地面积
武汉市 江门市蓬江区江华 城镇住宅用地
政院 一路 20 号 501 室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面积 权利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权期限
号 (㎡) 限制
土地证:宜市国
用(2011)第 土地使用权面
武汉市
政院
房产证:宜市房
建筑面积
权证西陵区字第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商服用地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商服用地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商服用地
政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面积 权利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权期限
号 (㎡) 限制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共有宗地面积
鄂(2019)襄阳 11,604.2(分摊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
武汉市
政院
(2)自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相应房产
截至报告期末,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自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及相应房
产如下:
面积 使用权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证号 坐落 用途
(㎡) 期限 限制
江国用(2000)字 使用权面
办公楼 /
武汉市 第 1725 号 积 6,900.94 江汉区常青
政院 武房权证江字第 建筑面积 路 40 号
办公 /
截至报告期末,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的房产情况如下:
租赁面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产所有权人 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积(㎡)
杭州市拱墅区
上海盛棱企业管 上海盛棱企业管理
武汉市 万广汇商务中 2023.04.01-
政院 心 2 栋 1401-1、 2026.03.31
杭州分公司 分公司
宜昌市夷陵大
道 95 号办公大
武汉市 宜昌建苑物业有 宜昌建苑物业有限 2024.03.01-
政院 限公司 公司 2026.02.28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租赁面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产所有权人 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积(㎡)
武汉市江岸区
武汉市 福星惠誉红桥 2024.08.19-
政院 城 6 幢 2 单元 29 2025.08.18
层 1 号房
宜昌市西陵区
武汉市 2024.08.10-
政院 2025.08.09
黄冈市黄州区
武汉市 东门路 155 号万 2024.09.29-
政院 景城 8 幢 2 单元 2025.09.28
珠海市香洲区
武汉市 前山翠前南路 2024.10.25-
政院 101 号 4 栋 2 单 2025.10.24
元 704
荆门市掇刀区
武汉市 荆门市天城置业 荆门市天城置业有 杨柳路 69 号(天 2024.06.01-
政院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城雅苑写字楼) 2027.05.31
三层
湖北省荆门市
武汉市 2024.11.17-
政院 2025.11.16
际 6 栋 301 室
山南市乃东区
武汉市 2024.12.01- 居住、
政院 2025.12.01 办公
区3栋4号
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 武汉市城市排水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 2025.01.01-
政院 发展有限公司 展有限公司 2025.06.30
村 18 号
截至本报告期末,标的公司无在建工程。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工具
等。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5,515.42 10,120.92 15,515.42 10,265.91 15,515.42 10,845.88
机器设备 479.78 56.53 475.32 58.53 471.96 78.96
运输设备 1,069.35 72.18 1,069.35 73.25 1,080.40 87.40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原值 账面价值
办公设备 3,195.94 998.41 3,151.70 1,029.32 2,873.37 1,057.43
合计 20,260.50 11,248.03 20,211.79 11,427.01 19,941.15 12,069.66
(1)商标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6 项境内注册商
标,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
序 商标注册
权利人 商标图案 申请日 有效期至 商品/服务
号 证号
项目
武汉市
政院
武汉市
政院
武汉市
政院
武汉市
政院
武汉市
政院
武汉市
政院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5 项境内申请中
等待审查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
申请人 商标图案 申请/注册号 申请日期 商标状态 国际分类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专利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授权专利共有 295 项,
其中武汉市政院共拥有 268 项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 1-1 武汉市政
院专利清单;武汉宏建共拥有 9 项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 1-2 武汉
宏建专利清单;武汉路源共拥有 18 项授权专利,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 1-3
武汉路源专利清单。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有
项,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 1-4 申请中的专利清单。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
有 147 项,武汉市政院共拥有 10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
件 2-1 武汉市政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清单;武汉宏建共拥有 11 项计算机软件著
作权,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 2-2 武汉宏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清单;武汉路源
共拥有 28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见本报告书附件 2-3 武汉路源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清单。
(4)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共拥有 8 项作品著作权,具体情况见本
报告书附件 2-4 武汉市政院作品著作权清单。
(5)域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2 项域名,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权利人 审核通过时间 备案/许可证号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
担保合同。
(三)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
政院的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73,691.01 66.78%
合同负债 9,306.43 8.43%
应付职工薪酬 746.79 0.68%
应交税费 18,871.69 17.10%
其他应付款 6,324.60 5.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46 0.09%
其他流动负债 30.45 0.03%
流动负债合计 109,071.44 98.84%
租赁负债 69.08 0.06%
长期应付款 134.12 0.12%
递延收益 471.83 0.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8.90 0.5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3.93 1.16%
负债合计 110,355.37 100.00%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如下: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名称
甲级测绘 测绘(工程 湖北省自然
资质证书 测量)甲级 2026.10.25 资源厅
测绘(测绘
航空摄影、 2022.9.16
乙级测绘 湖北省自然
资质证书 2027.9.15 资源厅
统工程)乙
级
城乡规划 2023.12.29
城乡规划编 国家自然资
制甲级 2025.12.31 源部
证书
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 国家住房和
资质证书 市政公用) 2029.4.25 城乡建设部
甲级
工程监理( 2024.6.17 湖北省住房
工程监理
资质证书 2027.11.3
程)乙级 厅
地质灾害评
地质灾害 2023.4.28
估和治理工 湖北省自然
程勘查设计 2028.4.27 资源厅
资质证书
资质乙级
工程勘察劳 2025.6.19 湖北省住房
工程勘察
资质证书 2030.6.16
钻探) 厅
武汉 2023.12.22
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综 国家住房和
资质证书 合资质甲级 2028.12.22 城乡建设部
院
市政行业甲
级;公路行
业(公路)
专业乙级;
水利行业(
工程设计
城市防洪) 2023.12.22 国家住房和
资质证书 2028.12.22 城乡建设部
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甲级;风景
园林工程设
计专项甲级
。
电力行业(
新能源发电 2024.6.4 湖北省住房
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 2029.2.27
、变电工程 厅
)乙级
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
建筑业企 级、市政公 2024.10.23 湖北省住房
书 包壹级、桥 2028.1.17 厅
梁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名称
隧道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
、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专
业承包贰级
民用无人
留空飞行、 2024.9.6
驾驶航空 中国民用航
器运营合 2026.9.5 空局
其他飞行
格证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许 (鄂)JZ安许证字
许可证 可证 [2023]003099 2026.3.31 厅
特种设备生
特种设备 2022.7.5
产许可证( 湖北省市场
压力管道 2026.7.4 监督管理局
证
GB1、GB2)
工程咨询(
工程咨询 市政公用工 2024.7.1
中国工程咨
资信证书 设和环境工
程)甲级
市政公用施
工总承包贰
级、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贰
级、消防设
施工程专业
建筑业企
承包贰级、 2025.8.19 湖北省住房
防水防腐保 2030.2.10
书 厅
温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
建筑装修装
饰工程专业
承包贰级、
环保工程专
武汉 业承包贰级
宏建 湖北省科学
技术厅、湖北
高新技术 高新技术企 省财政厅、国
企业证书 业证书 2026.12.7 家税务总局
湖北省税务
局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许 (鄂)JZ安许证字
许可证 可证 [2019]040992 2025.11.22 厅
建筑业企
建筑业企业 2022.4.13 武汉市自然
业施工劳
务备案证 2027.4.12
案证书 建设局
书
建筑业企 模板脚手架 2025.8.19 武汉市自然
书 分等级 2029.11.14 建设局
建设工程 主体结构及
武汉 质量检测 装饰装修、 (鄂)建检专字第20250076
路源 机构资质 钢结构、地 号 2030.5.19 厅
证书 基基础、市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公司
证书名称 资质内容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发证部门
号 名称
政工程材料
、道路工程
、桥梁及地
下工程
水利工程 岩土工程类
建设质量 、混凝土工 鄂水质检资字第20230004 湖北省水利
检测资质 程类、金属 号 2026.5.21 厅
等级证书 结构类乙级
工程勘察岩
土工程专业
类(岩土工
工程勘察 程物探测试
资质证书 检测监测) 2029.9.6 厅
乙级、工程
勘察工程测
量专业乙级
武汉市房
屋安全鉴 武汉市内房
定单位证 屋安全鉴定 2025.12.31 业协会
书
工程设计市
城建 工程设计 政行业道路
设计 资质证书 工程专业乙 2030.4.22 厅
级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和合法合规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诉讼金额在 20 万元以上
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案件 案件 法院/仲 最新审 涉案金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备注
号 类型 身份 裁机构 理程序 额
石少红与武汉市
汉江湾生态综合
治理运营有限公
司、武汉市政工
程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武 武汉市 (2024) 一审判决武汉
汉武钢绿色城市 民事 一审 合同 硚口区 鄂 0104 民 市政院无责,其
技术发展有限公 案件 被告 纠纷 人民法 初 10983 他当事人上诉
司、深圳潮汕建 院 号 中
设集团有限公
司、邑井风(武
汉)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案件 案件 法院/仲 最新审 涉案金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备注
号 类型 身份 裁机构 理程序 额
石少红与武汉市
汉江湾生态综合
治理运营有限公
司、武汉市政工
程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武 武汉市 (2024) 一审判决武汉
汉武钢绿色城市 民事 一审 合同 硚口区 鄂 0104 民 市政院无责,其
技术发展有限公 案件 被告 纠纷 人民法 初 10982 他当事人上诉
司、湖北柏仁建 院 号 中
设工程有限公
司、邑井风(武
汉)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
湖北宜化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与张
波、徐前进、胡
少燕、陈海强、 武汉市
(2025)
梅德高、杨卓、 民事 一审 合同 江夏区
鲍厚磊、杜娟、 案件 被告 纠纷 人民法
初 5535 号
喻星、李铭、武 院
汉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院有限责任
公司合同纠纷
石少红与武汉市
汉江湾生态综合
治理运营有限公
司、武汉市政工
程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武 武汉市 (2024) 一审判决武汉
一审
汉武钢绿色城市 民事 合同 硚口区 鄂 0104 民 市政院无责,其
技术发展有限公 案件 纠纷 人民法 初 10984 他当事人上诉
人
司、湖北柏仁建 院 号 中
设工程有限公
司、邑井风(武
汉)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案件 案件 法院/仲 最新审 涉案金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备注
号 类型 身份 裁机构 理程序 额
郑强强与云南畅
远交通科技有限
公司、武汉市政
工程设计研究院 昆明市 (2024)
一审
有限责任公司、 民事 合同 官渡区 云 0111 民
云南滇中建设投 案件 纠纷 人民法 诉前调
人
资有限公司、云 院 28517 号
南京建投资建设
有限公司合同纠
纷
湖南星大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武
汉市政工程设计 (2024)
武汉市政院应
研究院有限责任 东莞市 粤 1971 民 一审判
民事 一审 合同 收其中的设计
案件 原告 纠纷 费 51.95 万元;
信建设工程有限 民法院 33886-2 效
判决尚未履行
公司与东莞市中 号
堂镇供水厂建设
工程合同纠纷
武汉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与美好置 湖北省
(2025) 一审判
业集团股份有限 民事 一审 合同 洪湖市 支持 449.93 万
公司、武汉美好 案件 原告 纠纷 人民法 元及利息
初 331 号 生效)
新城建设发展有 院
限公司技术服务
合同纠纷
武汉市政工程设
湖北省 一审判决支持
计研究院有限责 (2025) 一审判
民事 一审 合同 红安县 诉请 80 万元及
案件 原告 纠纷 人民法 逾期利息,申请
文健康产业有限 初 2661 号 生效)
院 执行中
公司合同纠纷
武汉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
武汉市
任公司与武汉奥 (2025) 一审判 一审判决驳回
民事 一审 合同 青山区
案件 原告 纠纷 人民法
发有限公司建设 初 3113 号 生效) 诉
院
工程设计合同纠
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案件 案件 法院/仲 最新审 涉案金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备注
号 类型 身份 裁机构 理程序 额
武汉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 湖北省
(2025)
任公司与红安恒 民事 一审 合同 红安县
勤旅游开发有限 案件 原告 纠纷 人民法
初 3604 号
公司建设工程设 院
计合同纠纷
武汉寅瀚源电力
设计有限公司与 (2025)武
仲裁 武汉仲
武汉市政工程设 民事 合同 仲受字第
计研究院有限责 案件 纠纷 00000367
请人 会
任公司建设工程 3号
设计合同纠纷
武汉市东之桓市
政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与武汉市市
政路桥有限公 (2025)武
仲裁 武汉仲
司、武汉市杰安 民事 合同 仲受字第
航建筑工程有限 案件 纠纷 00000363
请人 会
公司、武汉市政 2号
工程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合
同纠纷
武汉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
仲裁 十堰仲 (2025) 裁决支持 30.8
任公司与山河建 民事 合同
设集团有限公司 案件 纠纷
人 会 第 157 号 律师费 0.2 万元
建设工程设计合
同纠纷
(2025)武仲调
武汉市政工程设
(2025) 字第
计研究院有限责
仲裁 武汉仲 武仲受字 0000002639 号,
任公司与武汉中 民事 合同
央商务区股份有 案件 纠纷
人 会 00000152 46.2978 万元,
限公司建设工程
设计合同纠纷
行
武汉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院有限责 (2025)武
仲裁 武汉仲
任公司与武汉香 民事 合同 仲裁字第 驳回申请人的
华林商业发展有 案件 纠纷 00000422 全部仲裁请求
人 会
限公司建设工程 6号
设计合同纠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案件 案件 法院/仲 最新审 涉案金
案件名称 案由 案号 备注
号 类型 身份 裁机构 理程序 额
武汉市政工程设 (2025)武仲调
(2025)
计研究院有限责 字第
仲裁 武汉仲 武仲受字
任公司与武汉中 民事 合同 0000002638 号,
央商务区股份有 案件 纠纷 调解金额 36 万
人 会 00000152
限公司建设工程 元,债务人尚未
设计合同纠纷 履行
武汉市政工程设 (2025)武仲调
(2025)
计研究院有限责 字第
仲裁 武汉仲 武仲受字
任公司与武汉中 民事 合同 0000002641 号,
央商务区股份有 案件 纠纷 调解金额 24 万
人 会 00000152
限公司建设工程 元,债务人尚未
设计合同纠纷 履行
武汉市政工程设
(2025)
计研究院有限责
仲裁 武汉仲 武仲受字
任公司与武汉中 民事 合同
央商务区股份有 案件 纠纷
人 会 00000180
限公司建设工程
设计合同纠纷
(二)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武汉市政院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况。
七、主营业务情况
武汉市政院成立于 1954 年,现为武汉市城投集团 100%全资子公司,是集城
乡规划、工程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业务和技术
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同时也是武汉城市基础设施智慧运营研发中
心,拥有城乡规划、市政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等 10 余项甲级资质,资质能力、
产业链覆盖范围在全国同类企业中居于前列。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政
院持续进行业务数字化产品的研发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
水平,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致力于实现传统设计咨询行业向城市综合运营服务
商的转型升级。
八、主要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数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99,335.17 205,704.38 216,227.39
非流动资产 45,070.47 45,222.28 43,141.46
资产总计 244,405.64 250,926.65 259,368.84
流动负债 109,071.44 113,289.92 124,189.51
非流动负债 1,283.93 1,256.82 1,201.29
负债合计 110,355.37 114,546.73 125,390.80
所有者权益 134,050.27 136,379.92 133,978.04
利润表数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5,389.35 80,283.48 75,247.35
利润总额 2,082.91 6,842.81 7,265.21
净利润 1,826.60 6,155.08 6,832.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826.60 6,155.08 6,832.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表数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88 -25,665.85 11,350.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2 -343.32 8,32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3.52 -3,856.72 -7,602.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51.06 -29,865.89 12,071.29
主要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83 1.82 1.74
速动比率(倍) 1.83 1.82 1.74
资产负债率(%) 45.15 45.65 48.34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02.61 1,428.76 1,909.8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2,366.29 7,942.14 8,300.19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5)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计提折旧+摊销。
九、标的资产转让是否已经取得其他股东同意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股权转让前置条件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市政院的股东即为武汉市城投集团,不存在需要取得其他股东事先同意的情
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股权转让事项已经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武汉市城投集团履行相关内部程序审议通过及上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武汉市政院章程的规定。
十、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最近三年,武汉市政院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情
况如下: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逐步撤销职工持股会的指
导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2008]12 号)及《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
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改革[2009]49 号)的精神,武汉市政院拟
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清理职工持股会。以 2023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武汉市城
投集团与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共同委托审计机构,按照投资收购程序,对
武汉市政院开展净资产专项审计,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收购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
持股会持有的 52.62%股权。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所持股权转让完成后,
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不变,武汉市城投集团持股比例为 100%。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净
资产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2045 号),以 2023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
日,武汉市政院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14,916.28 万元。
股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工会职工持股会章程>相关条款的补充说明》《职工持股会清理方案
(草案)》,决定撤销持股会,并将持股会持有的武汉市政院股权以每股净资产值
作价转让给武汉市城投集团。
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关于撤销职工持股会的请示》(武市政院工字
[2023]4 号),请求根据武政办[2008]12 号文件精神及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
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撤销武汉市政院工会职工持股会。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撤销职工持股会请示的批复》(武工
复[2023]57 号、武工复[2024]20 号),批复同意武汉市政院工会不再负责内部职
工股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持股会撤销后内部职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会委员会和武汉市政院三方共同签署了《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之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武汉市城投集团以 56,427.26 万元的对价受让武汉市政工
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52.62%的股权(对应
注册资本 901.25 万元)。
会将其所持有武汉市政院 52.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901.25 万元)转让给武
汉市城投集团。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武汉市城投集团持有武汉市政院 1,712.89
万元注册资本,占武汉市政院注册资本的 100%。
上述标的资产股权转让的交易作价与本次重组的评估价值存在一定差异,主
(1)基准日不同。前次股权转让以 2023 年 4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
要原因如下:
本次重组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2)定价依据不同。前次股权转让
系武汉城投集团收购武汉市工会职工持股会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根据武汉市关于
国有企业收购职工持股会相关规定,以武汉市政院经审净资产值作为定价依据,
而本次重组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3)支付
方式不同。前次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且无附带义务,而本次重组的支付方
式包含股份对价且交易对方设置了业绩补偿承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以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评估事项
外,武汉市政院最近三年未进行其他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或估值。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
批事项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资
产为股权类资产,不涉及因本次交易新增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
况
武汉市政院存在作为许可方许可他人使用资产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房产所 租赁面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号 有权人 积(m?)
武汉誉城建 湖北省武汉市
武汉市 武汉市 2025.4.1-
政院 政院 2028.3.31
公司 45 号
武汉市城市
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利用外 武汉市 武汉市 2025.1.1-
资项目管理 政院 政院 2025.12.31
办公室
武汉市政院存在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
债、或有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之“2、租赁房产”。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
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
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在合同开始日,标的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
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
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标的公司在相
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户在标的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
够控制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
不可替代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
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
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
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
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
权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
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
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
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
制权的迹象。
标的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在合同生效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在
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资产(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
及相关法律规定。
(1)勘察设计:向客户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
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采用产出法确定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履约进
度。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后,向客户提交成果并取得相关成果确认文件(如
成果确认函或相关第三方的验收及批准文件等)时,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确认
收入;
(2)工程管理:向客户提供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工程总承包服务,将其
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按照产出法,根据
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后以客户或相关第三方确认的工作量作为履约进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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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3)工程咨询: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通常包含规划咨询、项目建设书、
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后评价等。将其作为在某
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采用产出法确定
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后,向客户提交对应的成果并
取得成果确认文件后,依据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4)其他业务:该业务主要包括城乡规划、工程检测、数字化平台产品等。
收入确认主要根据合同条款判断是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还是某一时段内履
行的履约义务。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履约义务完成并取得客户或第三
方认可的凭据时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产出法,以
经客户或者客户认可的第三方确认的已完成工作成果价值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
例作为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
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
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
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
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
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
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
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
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
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
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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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武汉市政院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或同类资产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范围与变化情况
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
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
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2023 年 10 月,公司设立全资
子公司城建设计,自该子公司设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四)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报告期内,武汉市政院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要会计政策或估计差异。
(五)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政院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五、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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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国家及地方各级发改委、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武汉市国资委;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城
市规划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湖北省建
筑业协会和湖北省市政工程协会。上述主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自然资源
主要负责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
部及地方各级
施;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审核涉
自然资源管理
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国家重大专项规划。
部门
国家住建部主要负责制定建筑设计及咨询行业的法规规章、产业政策、产业
规划,对行业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整;各地方住建部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建设工程勘察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
国家住建部及
具体职责包括: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
地方各级住建
准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
管理部门
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规范
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建筑
节能、城镇减排等。
国家及地方各
主要负责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投资规划,制定工程咨询相关规章制度。
级发改委
国家市场监督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
管理总局和各
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
地市场监督管
的执行情况
理局
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
武汉市国资委
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行业自律组织
是城市规划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1993 年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成立,业务
范畴包括城市规划设计、信息、展示和城市勘测、地下管线等方面。其主要
中国城市规划 职责为:组织研究城市规划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
协会 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和推广
城市规划行业的先进经验;总结、交流和在全行业推广科研、设计、信息交
流等方面的优秀成果等。
成立于 1985 年,是经民政部登记、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工程勘察
设计咨询行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主要职责为: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收集
中国勘察设计
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协会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完善
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发展等。
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注册,于 1992 年底正式成立。是由工程咨询单位、注册咨
询工程师及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
的非盈利性行业组织,是经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中国工程咨询
是对外代表中国工程咨询业的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责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
协会
授权或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和规范、
行业准入条件及收费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依法参与行业资质管理等相关工
作等。
湖北省建筑业 成立于 1987 年,是全省各市、州和各部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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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协会 装、建筑装饰、装修和科研院、校等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组织,
是在省民政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成立于 1992 年 10 月,是由湖北省市政工程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
依法成立的全省性行业社会组织。协会上级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湖北
省民政厅,协会根据《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依
湖北省市政工 照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协会被湖北省民政厅评为“5A 级社会组织”。贯彻执
程协会 行国家有关市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为发展理念,协助政府部门实行行业管理,发展繁荣市政工程事业,在政
府主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并积极维护行业利益,反
映行业愿望,为本行业提供各种服务。
(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和其他业务。
勘察设计业务包括工程设计、工程勘察以及工程测量业务。
工程设计业务是指受客户委托,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项目所需的技术、经济、
资源和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文件。通常包含
初步设计(基本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详细设计)。
工程勘察是指按工程建设的要求,查明、分析和评价建设项目所在场地的地
质、水文、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工程测量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
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
供的活动。
(1)工程监理
公司受客户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
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2)项目管理
公司受项目出资人委托,提供项目实施期的项目管理服务,对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
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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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PC 业务管理
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作为承包商,
对全过程或若干阶段进行管理。
工程咨询业务是指受客户委托,依据合同约定,运用科学技术、经济管理、
法律等多方面知识,为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决策、实施和管理提供智力服务。
通常包含规划咨询、项目建设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
告、项目后评价等。
标的公司还开展包括城乡规划、工程施工、工程检测、数字化平台产品等除
上述业务外的其他业务。
(三)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二维图纸、三维模型、咨询报告等形式为基础,向客户提供策划、规
划、勘察、设计、咨询、检测及监理等综合工程咨询服务或交付实体工程,并按
照合同约定分阶段向客户收取咨询费、服务费和工程费。公司经营核心要素为良
好的政企关系,优秀的设计团队、管理团队、研发团队。
公司对所有项目实行立项制度,各生产经营部门在项目立项后才能对外开展
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
在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公司会进行正式的项目立项,然后将项目按不同
的履约义务拆分成若干个分合同,销售部门根据逐个分合同签订内部合作分配协
议,明确各部门的经营生产成果的分配,后期项目各项经营生产数据按协议进行
分解到部门,作为考核依据。
公司的采购类型主要包括项目业务采购和其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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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业务采购
公司项目业务采购主要包括服务采购、劳务采购等,一般按照公开招标和邀
请招标、询比采购、竞价采购和遴选等方式进行。
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由于生产能力、特殊专业、地域条件等因素的限
制或客户要求等特殊原因需要对外部服务进行采购。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并结合客户的特殊要求、合同规定、采购内容等具体情况选择不同采
购方式。
(2)其他采购
其他采购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自用的货物采购、非工程咨询服务类采购及基
础设施建设类采购等。
公司按照合同估算价、采购内容等具体情况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及国有企业
集采相关政策及公司制度选择相应的招标方式,例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
性谈判、询价谈判和单一来源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公司获取客户的主要方式为招投标模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等)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
(1)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工程行业较为通行的业务承接模式。获取项目信息后,公司的
经营部门进行信息跟踪、客户前期接洽。在客户/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后,
经营部门获取招标文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同时研究、分析客户提供
的资料、文件,在此基础上开展项目评审,综合考虑客户要求、费用、周期多方
面因素,确定是否承接该项目。评审通过后,组织经营、生产团队进行投标、竞
标。
(2)客户直接委托模式
对于部分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且客户不要求招投标的项目,公司
在取得客户提供的项目信息,完成项目前期调查研究,并通过项目评审后,直接
接受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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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主要采用银行转账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期限付款。
(四)销售情况与主要客户
最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勘察设计 12,505.48 81.35% 58,740.02 73.56% 60,989.11 81.78%
工程管理 163.86 1.07% 4,363.29 5.46% 5,402.69 7.24%
工程咨询 1,831.39 11.91% 5,680.73 7.11% 4,283.47 5.74%
其他 871.11 5.67% 11,070.94 13.86% 3,897.29 5.23%
合计 15,371.83 100.00% 79,854.99 100.00% 74,572.56 100.00%
最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前五大客户及收入情况如下:
占当期营业收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收入(万元)
入比例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 勘察设计、工程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工程管理
宜昌市城建项目管理 勘察设计、工程
中心 咨询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 勘察设计、工程
限公司 咨询、工程管理
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 勘察设计、工程
限公司 管理、工程咨询
合计 5,424.58 35.24%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 勘察设计、工程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工程管理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 勘察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 管理、工程咨询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 勘察设计、工程
限公司 咨询、工程管理
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 勘察设计、工程
限公司 管理、工程咨询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 勘察设计、工程
司 管理、工程咨询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当期营业收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收入(万元)
入比例
合计 28,245.63 35.18%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 勘察设计、工程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工程管理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 勘察设计、工程
有限公司 管理、工程咨询
武汉长江新区集团有 勘察设计、工程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 勘察设计、工程
司 管理、工程咨询
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 勘察设计、工程
限公司 咨询、工程管理
合计 29,477.80 39.17%
注:上表销售额数据均为对同一控制下企业进行合并计算结果
(五)采购情况与主要供应商
最近两年一期,标的公司的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劳务采购等,前五大供应商及
采购额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万元) 额比例
武汉设计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
夏邦杰建筑设计咨询(上
海)有限公司
杭州迅驰工程设计有限
武汉中安智通科技有限
公司
武汉浅层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
合计 1,294.41 39.43%
武汉中安智通科技有限
公司
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
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巨集工程设计有限
武汉设计咨询集团有限
公司
江苏源泉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3,836.73 27.43%
四川中渝城建工程设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采购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万元) 额比例
公司
湖北轨道交通设计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盛世建市政工程设
计有限公司
合计 2,703.70 23.16%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管理等业务,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未因安全生产问
题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
标的公司为非生产型企业,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轻微,不属于重污染
行业。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在环境保护方面受到行政处
罚。
(七)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在提供服务时,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可以持续
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从项目启动、图纸制作到项目交付,每个
环节都进行严格的监控和评估,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得以顺利进行。同时,公司也
会及时收取客户反馈,同时借助各类数字化技术,帮助公司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与服务质量相关的诉讼或纠纷。
(八)核心技术与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如下:
核心技术
序号 来源 核心技术简介 应用领域
名称
智慧水务 本技术涵盖水务资产、监测预警、视频监控、工程项 水务系统
自主
研发
技术 功能板块。本技术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 及运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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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
序号 来源 核心技术简介 应用领域
名称
工智能和信息化管理等手段,以 GIS 地图为基础,以 理
管网数据为依托,打造“一张图+N 系统”,全方位
整合数据资源,提高水务信息管理效率,实现水务关
联数据快速查询,核心业务信息动态管理,在线监测
数据预警预报,城市内涝防汛指挥调度,排水系统问
题诊断分析,极大提升了城市水务管理精细化、智能
化水平。本技术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8 项、授权实用
新型专利 1 项。
本技术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
通过集成高分辨率高速相机、高精度定位,内置自研
AI 算法,实现对市政道路的高精度实时巡查及测量,
市政道路
并对道路病害和资产进行精准识别、发现、上报,准
健康管理 自主 道路巡查
系统运维 研发 行业领域
上报、复核、维修、质保的全流程业务闭环,实现道
技术
路巡检实时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及时发现道路
病害,跟踪病害发展规律,提高道路检测效率,科学
制定养护处置方案。 本技术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4 项。
本突破传统治理模式,提供集“诊断-治疗-保健”三
位一体的“管网医院”污水提质增效系统化解决方
“管网医
案,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与污水处理厂进水
院”污水 城市水环
自主 BOD5 浓度。相比传统的“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
研发 域推进”治理方式,通过“系统诊断、精准排查、重
技术体系 管网治理
点突破”的新型技术,可实现排查费用节省 50%及以
上,定位准确率 80%及以上,工程实施后,与理论计
算水量相比,确保系统健康率达 80%以上。
本技术涵盖水下顶管覆土厚度阈值的确定方法、复杂
环境下顶管顶进姿态偏移特征及纠偏方法、超长超大
复杂地层 顶管抗浮优化设计方法、控制顶管上浮的应力隔离施
下超长超 工方法等,攻克了水-陆复核地层、半土半岩地层等 地下工程
自主
研发
工关键技 平、效率和安全性,达到保证质量、节约成本、创造 工
术 利润的目的,同时推动顶管技术向智能化、高精度方
向发展。本技术已授权国际发明专利 1 项、申请国家
发明专利 2 项。
本技术聚焦城市超长深层污水隧道在超高内压条件
下的设计、超长有限空间施工、材料防渗防腐和智慧
超长、超 化运维四个关键技术问题,形成了深层污水隧道设
深、超高压 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建设体系。本技
自主 污水传输
研发 隧道
深隧关键 调量少、建设周期短、可实施性强等优点。本技术已
技术 授权发明专利 7 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出版专
著 1 部,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本技术可
为国内相关深层排水隧道设计提供重要参考。
标的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共有 4 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1)周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周俊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1966 年 9 月出生,大学学历,1988 年入
职武汉市政设计院,历任专业副总工程师、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
经理(总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获得湖北省政
府专项津贴专家、武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武汉市“213 人才工程”专家、
武汉市“黄鹤英才(城市建设)计划”专家、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等荣誉称号。
周俊先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完成的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获得荣誉
BIM 技术助力豹澥污水处理厂二厂及配套新
第六届“市政杯”BIM 应用技能大赛一等奖
建工程数字化建造
襄阳市环线提速改造项目(内环)第一标段:
内环北线(奔驰大道~长虹北路)
武汉市轨道交通 7 号线北延线(前川线)工
程设计总体总包及单项设计项目第四标段
城市深层污水隧道建造及运维关键技术装备
与集成应用
海绵城市可承重蓄水道路材料研发 第五届湖北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周俊先生近三年获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2)和礼红
和礼红先生,副总工程师,1974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 至
年入职武汉市政设计院,历任部门专业副总工程师、部门专业总工程师、公司副
总工程师。拥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拥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等注
册证书,获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武汉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武汉市黄鹤
英才、中西部杰出工程师等荣誉称号。
和礼红先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完成的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获得荣誉
武汉市二环线(理工大学~洪山侧路)工程子 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
项:石牌岭东一路~武珞路工程 三等奖
大东湖核心区污水传输系统工程(岩土工程) 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一等成果
北湖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工程——深隧泵房
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一等成果
基坑支护工程
江南中心绿道武九线综合管廊工程(友谊大
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一等成果
道-建设十路)(岩土工程)
和礼红先生近三年获 37 项专利,其中 4 项发明专利、33 项实用新型专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石亚军
石亚军先生,副总工程师,197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6 年入职
武汉市政设计院,历任部门专业主任工程师、部门专业副总工程师、部门专业总
工程师、部门副院长、公司副总工程师。拥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拥有注册咨询
(投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等注册证书,获得“武汉市
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武汉市大城工匠”等荣誉称号。
石亚军先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完成的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获得荣誉
超长深层隧道技术研究与示范 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基于海绵城市评估典型年降雨比选 湖北省行业科技进步二等奖
汉阳区流域水环境治理规划 全国优秀规划设计三等奖
北湖污水处理厂工程 湖北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巡司河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湖北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
石亚军先生近三年获 11 项专利,其中 6 项发明专利、5 项实用新型专利。
(4)许银行
许银行先生,副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1979 年 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6 年入职武汉市政设计院,历任专业副总工程师、部门总工程师(部门
副院长)、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工办主任)。拥有正高级工程师,拥有注册土木
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获得武汉英才荣誉称号。
许银行先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完成的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获得荣誉
武汉大道工程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
雄楚大街(楚平路~三环线立交)改造工程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三等奖
北湖路(焦沙中路~北湖污水处理厂)工程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第六届“市政杯”BIM 应
BIM 设计 用技能大赛一等奖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综合管廊建设及地下空间
两湖隧道工程(东湖段) 利用专业委员会颁发的第二届全国地下空间
创新大赛优秀设计项目三等奖
绿色城市隧道评价标准体系研究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价为国际先进水平
许银行先生近三年获 10 项实用新型专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武汉市城投集团。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决议公
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
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4.38 3.51
前 60 个交易日 4.70 3.77
前 120 个交易日 4.69 3.76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22 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5.24
元/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5.22 元/股),不低于上
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
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转让的标的资产对应的股份对价/
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
应向下取整数,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
(六)股份锁定期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本
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发行
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
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则交易对方在本次发
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
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前述股份锁定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过渡期损益安排
交易双方共同聘请审计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在标的资产交割后 90 日内就
过渡期间损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以过渡期间损益专项
审计报告为依据进行确认。
若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发生亏损的,则交易对方应在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出具
之日起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
(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期间,交易对方应确保标的公
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交割日(不含当日)后,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上市公司享有。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不
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
其他合格投资者。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且不低于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
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与各方协商确定。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
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
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且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该部分股份发行
价格。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作出相应调整的,则上述发行数量也
将相应调整。
(五)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拟在上交所上市。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
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特定投资者基于本次认购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特定投资者所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
费、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营运资金等,具体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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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占募集配套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的比例
厂网河湖一体化全过程咨
询中心建设项目
城市综合服务 AI 数智中
心项目
公司信息化及城市基础设
施更新运维能力提升项目
低空经济研究及试点应用
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
用、相关税费
合计 136,275.30 136,0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足,
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
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作价为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政院,本项目拟在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西藏
新设分公司;扩大宁波分公司建设规模,不断巩固扩大标的公司现有市场份额的
同时对市场潜力较大的区域进行战略性布局,详细情况如下表:
项目定员
序号 名称 网点类别 建筑面积(m2) 备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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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定员
序号 名称 网点类别 建筑面积(m2) 备注
(人)
城市群)
* 合计 2,640.00 66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2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租赁办公
用房、建筑设计与装修、设备采购与安装、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试运营。
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 月 份
建设内容
号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项目选址、租赁办
公用房
(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
目总投资 5,297.8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4,563.6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34.25 万
元,无建设期利息。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 5,297.89 万元,无债务资金,
具体总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 合计 5,297.8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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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正常年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4,500.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1,142.01 万
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4.15%(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投资
回收期为 7.67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2 年)。
(5)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 湖 北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
(6)募投项目必要性
① 扩大设计业务辐射半径,分散区域经营风险
标的公司是一家涵盖市政工程咨询、规划、勘测、设计、监理、检测、项目
管理、工程施工及技术研发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上游市场主要为政府部门、
专业技术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下游市场则包括各大投融资平台、施工和
建造企业以及设施运营与维护单位等。标的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武汉市及湖北省
内,其中武汉市场占标的公司全部收入的 80%左右。然而,随着武汉部分市场发
展空间受限,标的公司未来发展面临较大压力。此外,尽管工程勘察设计外部市
场需求潜力巨大,但标的公司现有分公司数量和区域覆盖率已无法满足业务拓展
需求,推进全国化发展战略布局成为标的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
基于外部市场发展前景及内部发展现状的综合考量,标的公司拟在雄安新区、
粤港澳大湾区、西藏等地新设分公司,并扩大宁波分公司的建设规模,目的为巩
固重点区域的竞争优势,拓展业务服务半径,充分利用当地设计资源,挖掘潜在
业务机会,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并有效分散区域经营风险,为
标的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可靠保障,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的要求,推
进全国性战略布局。
② 打造区域市场本地化服务体系,提升标的公司服务质量
勘察设计工作具有显著地域性。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
水平、城市规划要求及历史文化背景差异较大,勘察设计团队需深入了解当地情
况,才能提供精准、高效、符合需求的设计方案。本地化服务团队熟悉当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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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减少设计偏差和项目延误,其中市政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服
务周期长,从前期咨询、规划、勘测,到中期设计、施工配合,再到后期验收与
维护,各环节均需与客户密切沟通。本地化服务体系可大幅降低沟通成本和响应
时间,客户在项目实施中遇问题时,能及时与设计团队面对面交流,快速解决,
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信任和忠诚度。
不同地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在招投标规则、行业规范、审批流程等方面
存在差异。在重点区域建立分支机构,企业能更好地适应当地市场规则,深入了
解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提升项目竞标和实施优势。本地化经营还能整合当地设
计资源,与科研机构、高校、供应商等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技
术实力和服务水平。
远距离承接项目会增加交通、住宿、通讯等差旅费用,降低设计人员工作效
率。在业务市场空间较大地区建立分支机构,实现本地化经营,可有效降低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本地化分支机构还能拓展周边业务,降低对单一地区市场依赖,
分散经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综上,打造区域市场本地化服务体系是市政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通过建立本地化服务团队、优化服务流程、整合当地资
源,企业可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响应速度,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品牌影
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③ 应对新兴市场需求,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标的公司过往业务结构较为单一,抗风险能力亟待提升。标的公司主要利润
来源于勘察设计业务,该业务占标的公司利润总额的 80%以上。目前,标的公司
尚未形成多元化发展的规模效应,盈利点过于集中,一旦主营业务受挫,将对标
的公司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凸显出抗风险能力的不足。当前,城市更新(包括老
旧管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如碳核算设计、道路光伏一体化)以
及智慧市政(如数字孪生、车路协同)等新兴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区域不均衡性。
这种不均衡性不仅体现在市场发展程度上,还体现在不同地区对相关技术和产品
的需求差异上。此外,部分地区的城市更新和绿色低碳项目过度依赖地方财政支
持,一旦当地财政压力增大,项目推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全国布局对于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低企业对单一地区财政的依赖至关重要。
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拓展业务,标的公司可以分散风险,避免因局部市场饱和
或政策调整而导致的增长瓶颈。这种布局方式不仅有助于标的公司自身的可持续
发展,还能够为不同地区提供更加均衡的市政服务,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城市更新
和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标的公司可以灵活配置资源,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
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和产品,从而提高标的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政院,本项目根据行业发展方向、技术发展趋势以
及标的公司自身发展规划,基于标的公司在水环境治理行业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实
力,拟进行厂网河湖一体化全过程咨询中心建设,提供“平台(软件)销售+工
程咨询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产品/服务,进行如下课题开发:
序号 研发课题名称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备购置
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课题研发,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月份
序号 建设内容
(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
目总投资 3,661.1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232.3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28.82 万
元,无建设期利息。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 3,661.12 万元,无债务资金,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具体总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 合计 3,661.12 100.00%
(4)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3,500.00 万元,利润总额为 845.12 万元,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3.24%(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投资回收期为
(5)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 湖 北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
(6)募投项目必要性
① 顺应城市排水设施更新改造趋势,推动行业技术升级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极端天气频发,城市排水系统面临内涝防治、污
染治理、设施老化等多重压力。为此,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方案,如《城镇污水
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需完成 10 万公里以上
管网改造任务,城市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已成为未来城市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然
而,当前排水设施更新改造面临多重挑战:如管网传统排查方式效率低下、费用
昂贵;厂泵站工艺及管理水平难以满足生态低碳政策要求;设施更新治理的系统
性不足,成效难以量化评估。这些问题要求水环境治理行业亟需通过技术创新实
现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警”、从“单一工程”向“全链条服务”的转变。
本项目依托标的公司在市政排水领域的技术积淀,聚焦排水管网智能诊断、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内涝预警、绿色低碳等核心技术攻关,通过多源数据融合的数字孪生建模、智能
感知网络与动态协同调控算法研发,突破多要素耦合仿真、实时预警响应及资源
化低碳优化等关键技术,以实现污染物溯源精度提升 40%、系统运行成本降低
智慧水务解决方案,为城市水环境治理提供标准化、可复制的数字化支撑体系。
综上,项目将进一步整合现有技术资源,顺应城市排水设施更新改造趋势,推动
排水设施行业从传统工程向智慧化、低碳化方向升级,为城市水环境治理提供科
学支撑和决策依据。
② 满足智慧水务市场需求,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
随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国内供水、排水现状以及水务管理中存在的
需求均为智慧水务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中国智慧
水务市场规模 2021 年为 102.9 亿元,预计到 2027 年我国智慧水务行业的市场规
模将达到 150 亿元,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引申出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如我国智
慧水务市场发展虽快,排水管网数字化覆盖率却远远不足,关键技术如管网智能
诊断、内涝预警模型等仍需加快发展,该领域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
本项目通过构建城市厂网河湖一体化数字平台,整合物联网、大数据、仿真
模型等技术,实现排水设施的实时监控、智能控制和优化调度,涵盖排水资产一
张图管理、全过程内涝监测、厂网河湖一体化监测等功能,为行业提供高效的数
据管理和决策支持工具。具体来看,项目通过技术迭代和服务升级,开发内涝预
警预控平台、水环境流域治理平台,以满足地方政府和水务部门对智慧化、精细
化服务的需求,不仅满足了智慧水务市场需求,还抢占了行业发展制高点,巩固
了标的公司在华中地区的水环境治理市场地位,为全国范围内的技术推广和市场
拓展奠定了基础。
③ 支撑标的公司业务转型,为标的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国家相关政策推动和传统市政设计业务整体下行的行业趋势下,以科技创
新、数字赋能引领标的公司业务转型是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针对于标的公司水
环境治理业务,当前业务受限于技术储备与数字化服务能力,难以覆盖排水系统
全链条数字化需求,如排水管网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低碳化改造等能力或业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仍停留在单一工程阶段,缺乏系统性解决方案。
本项目旨在提供涵盖现状诊断分析、治理规划及建设方案、建管成效评估等
服务的全流程咨询,业务范围包括管网诊断、治疗、保健及智慧化管理,生态低
碳标杆水厂改造及新建,排水涵闸智控改造及调度等多个领域。同时,项目计划
协助制定排水管网及绿色低碳污水厂相关标准及运营规范,推动新技术、新设备、
新产品的落地应用。综上,本项目不仅提升了标的公司在排水设施领域的解决方
案能力,助力标的公司从传统设计服务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还为标的公
司创造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④ 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助力行业技术标准制定
当前,排水设施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高度依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市
场上缺乏系统性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平台,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不足,这为
标的公司相关产品技术优化和功能升级提出了需求。
本项目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整合标的公司技术和人力资源,组建一
支“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高水平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旨
在进行厂网河湖一体化数字协同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促使城市水务系统一体
化提质增效;进行城市厂网河湖一体化数字产品研究,提供城市排水数字化产品
和技术咨询;聚焦智慧水务、绿色低碳等前沿技术,开展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技
术、“源厂网河”一体化协同治理技术等研究,协助制定排水管网及绿色低碳污
水厂相关标准及运营规范,推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落地应用。
综上,本项目通过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不仅提升了标的公司的技术实
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了厂网河湖一体化治理全过程咨询能力;还为行业技术标
准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助力排水设施行业实现技术革新和可持续发展。
(1)项目基本情况
城市综合服务 AI 数智中心项目是标的公司满足战略发展布局,支撑标的公
司城市数智治理项目业务增长,优化收入结构所建设,项目建设有助于提高标的
公司数字化业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政院,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为 520.00 m2。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AI 模型与场景建设、AI 基础底座建设及 AI 产业聚
集中心建设。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装修施工、
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职工招聘、培训、应用场景开发及产业化。具体进度如下
表所示:
月 份
序号 建设内容
(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
目总投资 13,536.8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2,775.7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61.06
万元,无建设期利息。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 13,536.82 万元,无债务资
金,具体总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 合计 13,536.82 100.00%
(4)项目预期收益
本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 4,376.77 万元,利润总额为 1,319.58 万元,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2.45%(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投资回收
期为 7.10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 3 年)。
(5)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 湖 北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
(6)募投项目必要性
① 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满足城市数智化治理的要求
在以万物感知互联为特征的数字经济时代,我国人工智能行业正步入高速发
展阶段。据中新网发布,2024 年,中国 AI 产业规模突破 7,000 亿元,多年增速
保持 20%以上,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普华永道预测,到 2030 年,AI
将带动国内产业规模超 10 万亿。AI 技术创新与应用落地并驾齐驱,正逐步成为
推动行业发展的新引擎,为产业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建设正经历从“数字建造”向“数智治理”的深刻转型,
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驱动城市治理模式革新。
国家“数字中国”战略及地方政策红利持续释放,IDC 数据显示,2024 年中国
智慧城市支出预计达 4,700 亿元,市场空间广阔。
城市数智化治理的核心在于利用海量、多源城市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
深度分析、精准预测和智能决策。这个过程涉及复杂的算法模型对庞杂数据进行
高效处理、清洗、融合、计算和挖掘。数据量巨大、处理时效性要求高、模型复
杂度不断提升,这些都对底层算力构成了刚性且持续增长的需求。
因此,顺应数字经济发展,深挖城市数据金矿,赋能治理升级,建设专门的、
高性能的算力中心是承载和满足城市数智化治理的必然途径,从而满足对海量数
据处理能力和复杂模型运行的需求。算力中心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打通数据价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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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径,通过本地化算力处理敏感工程数据,满足合规要求;训练高精度垂类大模
型如管网仿真模型、交通优化模型等,提升模型与实际需求的贴合度,形成差异
化竞争力。
② 转化数据资产价值,推动标的公司业务协同发展的要求
标的公司依托 70 余年深度参与武汉市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积累了如管网地理
信息、桥梁结构数据、水务运行等海量、高价值数据,构成了发展 AI 数智治理
业务的稀缺核心资产。这些数据是训练高精度垂类大模型的“燃料”,具有难以
复制的壁垒效应。
同时,标的公司正稳步推进一批城市治理重点项目,涵盖智慧交通升级、城
市安防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例如,标的公司承建了武汉市海绵城市
监测评估平台、武昌区智慧水务二期、南湖片区管网系统提升改造及智能监测工
程 PPP 项目-智能监测工程等重大智慧水务项目;标的公司全面参与智能网联车
路协同项目建设,先后开展了武汉经开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项目、中国光谷
“智能网联中轴线”高新二路示范段智能网联建设工程、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智能
网联车路协同智慧道路工程等项目;标的公司自研的道路综合巡检管理平台产品,
已转化成市场化项目,取得市城管委 2024 年城市道路桥梁专项检测及评价项目
合同(第 2 包:区级道路评价)项目进行转化应用,服务于武汉市全市道路巡查,
覆盖道路里程近 6,000 公里。
城市综合服务 AI 数智中心的建设,正是将沉睡的数据资产转化为核心竞争
力的关键举措。数智中心的加持,将为这些项目注入强大的算力引擎,满足对海
量实时数据的采集、分析与处理需求,以及复杂场景下的智能决策支持。通过数
据飞轮驱动业务提质,实现服务模式的智能化升级,助力标的公司数字化技术提
质增速,并反哺标的公司传统业务,促进业务全链条协同推进落地。
③ 强化人才高地建设,提升标的公司综合技术实力的要求
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竞争,本质是顶尖人才的竞争。标的公司虽在
传统勘察设计领域拥有深厚积淀,但面向 AI 驱动的数智治理新业务,亟需构建
一支既懂城市业务又精通 AI 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本募投项目不仅是技术平
台的建设,更是标的公司战略性人才积累与培养、构建核心 AI 开发能力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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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
AI 数智中心的建设,一方面能加速内部技术升级与知识转移,项目聚焦 AI
大模型训练、边缘计算、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应用,为现有技术团队提供实践平
台,推动传统设计、运维人员向 AI 赋能型人才转型,通过承担复杂场景的 AI
模型开发、参与重大智慧项目,在实践中锤炼团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形成“项
目实战-经验积累-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构建核心开发优势;另一方面,AI
数智中心的建设将吸引高端人才汇聚。通过打造 AI 产业聚集中心,提供技术培
训、产业人才培养等服务,建立产学研合作桥梁,吸引 AI 算法、大数据分析、
系统架构等领域专业人才加入,加速核心 AI 产业人才团队的构建。
从行业竞争维度看,具备“工程经验+AI 能力”的企业稀缺,本项目正是标
的公司 70 年积累的专业知识与尖端 AI 技术的深度融合平台,是培育新质生产力
核心引擎,构建难以复制的差异化优势。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标的公司培养和凝
聚城市数智治理领域顶尖人才的基地,为标的公司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源
源不断的智力支持与核心驱动力。项目建设不仅能提升现有业务竞争力,更将开
辟智慧治理新市场,成为区域内城市数智化服务的核心供应商,在“东数西
算”“数字中国”等国家战略中占据更有利位置。
④ 立足标的公司发展战略,实现标的公司战略转型突破的要求
当前,市政工程行业正经历从“经验驱动”向“数据智能驱动”的深刻变革。
传统设计业务附加值低、同质化竞争加剧,而城市智慧化运维、基础设施资产数
字化管理等高增长领域的需求呈现爆发态势。深刻把握并引领数字化、智能化发
展的未来趋势,是标的公司实现其战略愿景—成为国内一流新型城市建设与运营
科技公司的核心路径。人工智能技术正加速渗透至城市运行的每一个环节,为产
业升级和社会治理带来革命性变化。
因此,标的公司必须通过 AI 技术突破既有业务边界,构建覆盖“规划-建设
-运维-应急”的全生命周期、数据驱动的城市服务体系,完成从“图纸供应商”
向“城市智能治理决策支持者与高价值服务提供者”的角色跃迁。本项目的建设
本质上是一次以技术重构业务链、以数据驱动决策流程、以智能体提升运营效率
的战略突破。城市综合服务 AI 数智中心正是标的公司从传统勘察设计企业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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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城市建设与运营科技公司战略转型的关键引擎。在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层面,将
在水务高效精准管理、智慧出行便捷体验、智慧楼宇等场景提供先进的 AI 服务;
在城市治理效能提升层面,将在基础设施智能运维、城市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城市突发事件智能应急响应、智能化城市建设管理等关键领域持续提供智能化解
决方案。
综上所述,AI 数智中心的建设是标的公司响应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号
召、抢占城市智能治理制高点的核心战略行动。其必要性源于对数字化浪潮的深
刻洞察、对企业转型的迫切需求以及对区域发展政策红利的精准把握,是标的公
司迈向国内一流新型城市建设与运营科技公司征途上不可或缺的战略基石。
(1)项目基本情况
以打造现代化高效企业管理机制为目标,标的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及基
础能力建设,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以提升管理和决策效率,助推标的企业提质
增效,提升企业竞争力。同时,标的公司计划推进项目策划技术能力提升建设,
为策划工作深度赋能,实现工作效率和成果质量的双重跃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抢占先机。此外,面对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增长的更新与维护需求,标的公司还
将持续强化基础设施智慧化、高效化管理的发展方向,着力开展城市道桥更新及
运维能力建设、路桥隧水综合实验室建设。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武汉市政院,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隧水综合实验室拟在江汉区租赁场地进行项目建设。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设计与装
修、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和信息化建设、课题研发等。具体
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 月 份
建设内容
号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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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月 份
建设内容
号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
目总投资 21,037.26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1,037.26 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及建设
期利息。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 21,037.26 万元,无债务资金,具体总投
资构成如下: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 合计 21,037.26 100.00%
(4)项目预期收益
项目正常年运营成本为 6,149.29 万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
的实施将为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间接经济收益。
(5)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 项 目 已 取 得 《 湖 北 省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项 目 代 码 :
(6)募投项目必要性
① 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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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化建设是促进企业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
衡量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关键标志。通过应用高度集成的信息管理系统,企业
能够实现资金流与信息流的统一和同步。当前,众多优秀市政设计机构结合自身
管理特点,开发了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将管理数字化、业务智能化、数据资产
化以及数字化组织架构和资质建设等整合于同一平台,从而提升设计和管理效率。
随着标的公司分支机构的拓展,构建综合智能管理系统成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任
务。此外,信息化发展是提高设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设计产值和利润率
的重要途径。
本项目的实施将为标的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
高标的公司设计和管理效率,推动业务端与管理端的全面整合。一是赋能企业降
本增效,提升市场竞争力;二是沉淀数据资产与核心技术,构建行业技术壁垒;
三是通过数字化成果输出,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的精准化、可持续化发
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突破。综上,该系统不仅能够实现信息的快
速收集和实时传递,还能通过各种工具和业务分析模型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提
升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决策的科学性。此外,项
目建设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与竞争挑战。
② 夯实项目策源技术能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城乡规划、城市产业运营决策和工程投资技术服务等领域面临诸多挑战,包
括数据整合不足、规划效率低下、决策依赖经验、人工成本高以及数据复用困难
等问题。项目策源通过引入 AI 大模型技术和多源数据融合,构建城乡规划数智
化协同平台、数智化决策支持平台以及工程投资全流程的数智化服务平台,有效
解决上述问题。
项目策源的建设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城乡规划编制效率、优化城市更新
与片区开发决策、推动工程投资业务智能化转型。建设内容包括数据资源整合、
智能交互功能开发、规划报告自动化生成、产业数据库构建、资金平衡测算系统
开发以及工程投资全链条智能化等,可显著提升业务效率、降低成本,并形成标
准化产品,具备商业推广价值。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城乡规划领域影响力,
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加速工程投资领域数字化转型,为行业提供可复用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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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创造持续价值;推进项目策划技术能力提升建设,帮助标的公司在项目策
划工作中缩短时间和提高成果质量,为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③ 加快城市道桥更新及运维能力建设,提升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车辆保有量增长,城市道路养护需求迅速增加。当前,
城市道路养护主管部门在决策时缺乏对整体路网病害情况的全面了解,主要依赖
人工巡查获取信息,存在滞后性和随意性。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运维通过制定病害
分级标准,量化维修工作和安排资金,同时可以在道路养护领域提供判断病害是
否需要修复的统一标准,给维修决策和防治带来便利,提高城市道路安全。
城市桥梁是城市交通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城
市交通安全与畅通。随着使用年限增加和交通负荷加重,桥梁可能出现老化、损
伤等问题,如裂缝、变形、腐蚀等。若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将严重
威胁桥梁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随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和隧道工程建设的增加,隧道工程面临复杂地质环境
和施工风险。目前,隧道施工和运营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地质结构探测精度不
足,难以全面掌握断层、溶洞、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体分布,易引发突发地质灾
害,影响施工安全和进度;二是缺乏精准模拟工程扰动应力路径的试验系统,难
以准确评估隧道结构力学性能演化,带来设计和施工安全的不确定性;三是监测
手段单一、智能化程度低,难以实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与智能感知,无法及时
预警潜在隐患;四是缺乏集成化的数智化管控平台,难以实现从建模到风险动态
评估的全链条管控,无法有效应对复杂风险环境。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水务系统面临诸多挑战。目前,水务检测依赖传
统人工方法,效率低、精度差,难以满足大规模设施检测需求,导致病害发现不
及时,影响系统运行。排水管道检测缺乏高效精准技术,难以识别裂缝、堵塞、
腐蚀等问题,造成排水不畅和环境污染。水务数据管理缺乏智能化系统,数据分
散孤立,难以共享分析,影响决策科学性和及时性。水处理工艺能耗高、效率低,
难以满足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亟需创新研发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建设旨在解决城市道路运维巡检管养中的痛点问题,通过科学评估与
合理精准养护,能够优化城市道路运维的资金使用,提升养护决策效能、显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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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城市道路出行安全性、舒适性和效率,为城市道路的精细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奠定坚实基础;此外,开展城市桥梁运维成套技术研究,能够实现对桥梁状态的
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安全隐患,保障城市交通安全与畅通;开
发复杂地层探测技术,精准解析地下工程信息,突破单一技术局限,为隧道设计
施工提供依据;研制多物理场耦合加载试验系统,重构隧道力学响应,助力结构
安全评估;开发智能探测装备,实现地下工程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提升运维管
理水平;构建数智化管控平台,实现从建模到风险评估的全链条管控,保障隧道
可持续发展;在水务领域,建设现代化、数字化实验室,提升检测监测能力,支
持精细化管理。组建专业团队实时监测城市水质,保障供水安全;开发排水管道
检测技术,精准识别病害,提升排水效率;搭建数字化实验室,智能化采集管理
水务数据,辅助决策;建设水处理工艺创新中心,研发绿色低碳技术,推动水务
可持续发展,助力生态保护。
综上,本项目建设是标的公司转型传统业务固本强基和城市运维业务链式延
伸的需要。面对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增长的更新与维护需求,标的公司顺应基础设
施智慧化、高效化管理的发展方向,着力开展城市道桥更新及运维能力建设,路
桥隧水综合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可拓展标的公司新的服务领域,开发新技术,
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增强标的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1)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大数据技术的深度应用,使无人机采集的数
据能够实现高效处理与精准分析,为城市治理和基础设施维护提供了科学支撑。
此外,低空经济的应用场景正不断拓展与深化,成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新引擎,例如在城市治理领域,无人机广泛应用于桥梁、道路、水务设施的巡检,
大幅提升了巡检效率与精准度,为智慧城市建设注入新动能;在应急救援、林业
生态监测等领域的应用持续深化,为应急救援、林业保护、湿地保护等领域提供
了创新解决方案。由此可见,低空经济正处于技术突破与场景落地的关键阶段,
相关研究及试点项目建设应用前景广阔。
在综合考虑行业发展现状、趋势及标的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标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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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出本次“低空经济研究及试点应用项目”建设,旨在构建专业团队与技术体
系,拥有该领域技术服务能力,满足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扩张对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的迫切需求,突破传统市政设计业务瓶颈,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本项目研发办公地点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45 号,拟利用现有场所,其
中部分需装修改造。此外,本项目拟于武汉市租赁 10 个场地建设无人机机巢,
需装修改造;拟于武汉市蔡甸区桐湖办事处会展南路与艺术大道交汇处以西,租
赁土地进行沉湖国际小镇航空飞行营地建设(租赁面积 5 亩);拟于武汉市东湖
开发区九峰乡与花山镇交界的九峰山革命烈士陵园,租赁场地进行九峰山低空试
点建设。
本项目根据低空经济行业发展方向、技术发展趋势以及标的公司自身发展规
划,基于标的公司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丰富的技术经验和实力,拟进行如下子项
目建设:
序
子项目名称 必要性 提升能力 主要建设内容 实施主体
号
提升标的
低空综合飞行服 打造低空综合技术 公司低空 低空飞行服务平
务平台建设项目 服务能力的需要 领域服务 台建设
程设计研究
能力
院有限责任
两江四岸城市低
发展城市数智治理 公司
业务的需要
提升标的 项目
低空经济试点建 公司低空 武汉市宏建
打造城市低空技术 沉湖国际小镇航
应用品牌的需要 空飞行营地项目
能力 设有限公司
发展城市数智治理 九峰山低空试点
业务的需要 建设项目
打造低空综合技术 低空经济产业研
服务能力的需要 究课题
提升标的 程设计研究
低空基础设施规
划及建设课题
究项目 打造城市低空技术 领域规划 公司
武汉市低空配套
应用品牌的需要 技术能力
范研究课题
(2)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 3 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土地租赁、
场地租赁、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
及课题研发,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月份
建设内容
号 3 6 9 12 15 18 21 24 27 30 33 36
土地租赁、场地租赁及勘
察设计
(3)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
目总投资 5,842.21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5,842.21 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及建设期
利息。项目资金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 5,842.21 万元,无债务资金,具体总投资构
成如下:
序号 总投资构成 投资额(万元) 比例
* 合计 5,842.21 100.00%
(4)项目预期收益
项目正常年运营成本为 1,999.69 万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
的实施将为标的公司的未来发展带来间接经济收益。
(5)项目建设涉及的立项等报批事项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武汉市政院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
目代码:2506-420103-04-01-203756),实施主体武汉宏建已取得《湖北省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6-420103-04-01-4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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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子项目沉湖国际小镇航空飞行营地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备案号:202542011400000081)。
(6)募投项目必要性
① 低空技术是数据采集重要解决方案,是发展城市数智治理业务重要途径
标的公司作为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在 70 余年充分参与武汉市基础设施勘
察设计的基础上,深度挖掘现有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价值,加大城市数智治理业务
开发力度,逐步为武汉市城市治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城市治理数据的收集除
了传统设计图纸数字化整理,还需要利用测量进行完善,无人机三维倾斜摄影技
术可以实现城市三维空间的数据采集;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巡查项目是基于基础设
施运营现状信息收集的城市治理项目,目的是发现基础设施缺陷和病害,便于行
业主管部门及时维修,以提高城市环境品质。现状数据的收集除固定摄像和车载
移动摄像外,无人机摄像也是一个重要补充。在城市治理中森林防火预警、城市
湿地监控管理等项目中数据采集方案,无人机技术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数据收集方
法。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低空技术应用将来是不可或缺的,故标的公
司提出本项目,以期补充标的公司现有数据收集技术手段,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本项目拟凭借标的公司跟踪项目业务需求,依托标的公司低空经济研究中心
和数字化事业部的技术力量,开展低空综合飞行服务平台建设、低空经济试点、
低空经济规划研究三部分内容建设,为自身提供低空技术解决方案,同时延伸拓
宽“设计+运营”模式的产业链,培育低空经济综合服务能力,构建技术优势,
增强市场竞争力,助力业务向数字化方向发展,总体来看项目是数据采集重要解
决方案,是发展城市数智治理业务重要途径。
② 构建专业人才团队,打造低空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低空经济作为新兴行业,专业人才储备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当前
低空经济产业对熟悉无人机飞行性能与规则、数据研发与利用、无人机操控及多
场景应用的专业人才需求持续攀升,然而行业内普遍面临研发能力薄弱,高端技
术人才短缺的困境,人才的精准引进与系统培养成为打造低空综合技术服务能力
的关键路径。为此,标的公司提出本项目,旨在通过构建专业化团队解决自身低
空经济专业人才短缺的痛点。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项目实施后,低空经济研究中心将新增多名涵盖正高职高级工程师、高级
工程师及工程师层级的技术骨干,形成技术开发与现代管理兼备的复合型人才队
伍。同时,标的公司将建立“人才—技术—业务”三维联动创新机制,以项目实
践为载体培育综合服务能力,通过系统化的团队建设,实现关键人才突破,最终
构建“以项目育人才、以技术强业务、以效益促发展”的闭环生态。再加上本项
目平台及试点项目建设,总体上可极大提升标的公司低空领域规划技术能力、低
空领域服务能力,从而整体提升低空技术综合服务能力。
③ 迎接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扩张亟需的市场需求,打造城市低空技术应用品
牌
近年来,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从传统通用航空已拓展至物流配送、应急救援、
农业植保、城市管理、医疗救护、文旅观光等新兴领域,加之无人机技术的成熟
与成本的持续下降,共同推动低空经济市场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艾媒咨询
的数据,2022 年至 2024 年,中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持续攀升,2024 年已达到
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19.86%。这一增长趋势不仅反映了低空经济的巨大市场潜
力,也充分表明其在城市治理、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的应用前景广阔,正
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标的公司提出“低空经济研究及试点应用项目”,依托技术优势配备无人机
机巢、无人机、飞控平台软件等,构建低空基础设施“一张网”,进行两江四岸
城市低空公共治理服务、沉湖国际小镇航空飞行营地、九峰山低空等项目试点,
将试点项目打造成标的公司低空技术应用品牌项目,利用品牌效应承接外部业务,
迎接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扩张的市场需求,打造城市低空技术应用品牌,为低空经
济规模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助力标的公司低空经济稳步发展。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60,400.00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持续增
长的营运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近年来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产规模迅速提升,营运资金投入量较大。
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对营运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可为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配套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的相关产
业政策和行业现状,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和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
求,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1 第三条:“考虑到募集资
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
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使用不超过 2,5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介机构
费用及相关税费,符合相关规定。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上市公司拟使用 24,0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
金对价,若本次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债务融资方式全额支付,将可能导致利息
支出增加,资产负债率上升,进而对上市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此,
综合考虑本次交易方案和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拟通过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
用于支付部分交易对价,有助于缓解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上市公司资产负
债率和财务成本,维持健康的财务状况,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利于上市
公司集中现有资源对重组后的业务进行整合,提高整合效率。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询业务。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后,一方面标的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全国市场布局,提升在全国市场
知名度;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在厂网河湖一体化全过程咨询、城市综合服务 AI
数智中心、公司信息化及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运维能力提升、低空经济研究及试点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用方面深入研发,把握 AI 和低空经济的发展机遇,公司的产业布局将得到进
一步丰富,服务客户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产业结构的丰富将打造公
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九)其他信息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的
变更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
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若本次交
易实施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
司将根据自身战略、经营情况及资本支出规划,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
式解决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的资金需求。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六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评估对象为武汉
市政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
估机构众联评估出具并经国资监管有权单位备案或者批准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武汉市政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
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武汉市政院(母公司口
径 ) 股东 全部权益 账 面值为 128,148.07 万元,评 估后的股 东全部权 益价 值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
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经查询与标的公司同一行业的国内上市公司,在经
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未来成长性等方面具备可予比较的上市公司很少;
且近期产权交易市场类似行业特征、经营模式的股权交易较少,相关交易背景、
交易案例的经营财务数据等信息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不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
基本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本
次评估以评估对象在《资产评估报告》预测期内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标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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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历史经营财务资料,以及企业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经营进行了分析和预测,
具备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基本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的资料收集完整,适宜采用资产
基础法进行评估。
因此,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账面总资产为 229,947.25 万元,总负债
为 101,799.18 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 128,148.07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后的总资产 250,895.94 万元,增值 20,948.69 万元,增值率 9.11%;总负债
万元,增值 21,462.68 万元,增值率 16.75%。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82,249.96 182,329.96 80.00 0.04
非流动资产 2 47,697.29 68,565.97 20,868.68 43.75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 2,063.33 2,070.39 7.06 0.34
长期股权投资 4 9,018.05 15,305.97 6,287.92 69.73
投资性房地产 5 11,956.50 11,956.50 - -
固定资产 6 11,180.76 21,129.53 9,948.77 88.98
使用权资产 7 160.09 160.09 - -
无形资产 8 652.47 5,592.03 4,939.56 757.06
长期待摊费用 9 231.86 - -231.86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 12,434.23 12,351.46 -82.77 -0.67
资产总计 11 229,947.25 250,895.94 20,948.69 9.11
流动负债 12 100,521.29 100,52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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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非流动负债 13 1,277.89 763.90 -513.99 -40.22
负债总计 14 101,799.18 101,285.19 -513.99 -0.50
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 15 128,148.07 149,610.75 21,462.68 16.75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武汉市政院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账面总资产为 229,947.25 万元,总负
债为 101,799.18 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 128,148.07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
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60,063.30 万元,增值 31,915.23 万元,增值率 24.90%。
(3)评估结论
本次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0,063.30 万元,较资产基础法
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高 10,452.55 万元,高 6.99%。
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
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是从企业各项资产的现值来确认企业整体价值。收益法是
从各项资产对企业价值贡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开市场价值,即从企业整体资产
的预期盈利水平出发,是对预期能够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的量化及现值化。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论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所需的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价值。
被评估单位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勘察、设计、咨询和规划、监理、检测、项
目管理等业务,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并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其自成
立以来经营正常,具有可持续经营的能力及盈利能力,并拥有业内相对资深的核
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团队,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以及稳定的客户资源,发展
势头良好。本次评估预测是以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标的公司的
经营规划及自身业务发展,并结合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对被评估单位在预测经营
期内经营能力和获利水平进行合理估计。资产基础法没有反映出被评估单位评估
基准日后经营能力的提高和经营业绩的增长对标的公司价值提升的影响。而收益
法评估结论则全面反映了目前和将来公司收益等经济指标对标的公司价值的影
响。鉴于上述情况以及本次评估目的,因此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
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母公司口径)账面总资产为 229,947.25 万元,总负债
为 101,799.18 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为 128,148.0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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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权益价值 160,063.30 万元,增值 31,915.23 万元,增值率 24.90%。
(二)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根据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
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
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
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
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
础。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标的公司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
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
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
无重大变化;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
大变化;
(3)假设和标的公司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
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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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其职务;
(5)假设标的公司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标的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资产评估报告》
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
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未来经营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
会出现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的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发生重大
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5)标的公司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可以持续经营,并始终能够取得
经营所需的相关资质证书,并假设标的公司永续经营;
(6)
《资产评估报告》预测是基于标的公司提供的持续经营状况下的发展规
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的;
(7)假设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营业务不会遭
遇重大挫折,总体格局维持现状;
(8)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
流出,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
(9)标的公司在未来经营期内,其业务结构仍以勘察设计咨询为主导,监
理、工程总承包、检测、项目管理为辅,其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仍保持目前的
状态,而不发生较大变化。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和追加投资以
及商业环境等变化,即《资产评估报告》是基于标的公司以基准日的生产能力、
资产结构和经营规模持续经营;
(10)在未来的经营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和管理等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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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最近几年的变化趋势持续,并随经营规模
的变化而同步变动。鉴于企业的银行存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
本次评估不考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和因结算业务发生的手续费;
(11)在未来的经营期内,标的公司的服务定价与本次预测基础无不可预见
的重大变化;
(12)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基准
日企业所得税率为 15%;武汉宏建于 2023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 3 年,基准日企业所得税率为 15%;武汉路源于 2023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有效期 3 年,基准日企业所得税率为 15%;城建设计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政策;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研发人员达总人数的 10%以上,被评估单位
前 2 年及预测期的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4%以上。鉴于被评估单位的研
发能力、研发投入,预计本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未来仍能获得高新技术
企业认证,继续享受优惠税率 15%。故本次假设预测期企业所得税率保持为 15%;
(13)本次评估假定标的公司运营资本增加额与运营规模同步变化。
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
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
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企业价值评估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根据资料收集情况、
资产清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点,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
量折现法,基本思路是以企业历史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以及企业对未来收益的预测
为依据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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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型。根据企业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
势。本次评估将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本次对武汉市政院按照合并口径进行收益预测。
(1)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最近几年的历史经营状况,
结合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测算未来经营活动导致的股权自由现金净流量
的现值。
(2)对纳入评估范围,但在预期收益估算中未考虑的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
性资产和负债、溢余资产,单独估算市场价值;
(3)由上述两者的加和,得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评估模型的选择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评估首先需要用收益法确定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评
估人员采用了分段的现金流折现模型。即把企业未来分为可以相对准确预测的预
测期和预测期后的经营预测期。按现金流折现法估值的条件,以及对被评估单位
基准日近 3 年经营历史的分析,评估机构认为,采用两阶段模型对标的公司是适
宜的,即以未来 5 年为第一阶段,未来第 6 年到经营预测永续期为第二阶段。该
模型的经济内涵是指:未来前 5 年企业可获得的自由现金流量将随企业经营规模
和收入水平而变化,自未来第 6 年企业可获得的自由现金流将保持一定数量。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
P:经营性资产产生的权益价值;
?C i
: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的市场价值。
其中:经营性资产价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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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r 为折现率;
i 为预测年度;
Ri 为第 i 年净现金流量;
n 为预测第末年。
(2)参数的选择
①预测期及收益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对未来收益期的预
测分段预测,其中,第一阶段为评估基准日至企业有明确经营目标的年期,即
二阶段为 2031 年 1 月 1 日至永续经营,在此阶段按企业保持稳定的收益水平考
虑。
②净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使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如下: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非付现费用-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净增加额+
(新增有息负债-偿还有息负债本金)
本次评估根据标的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测期
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并假设在经营规模、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下,
企业的经营业绩在预测期经营年限内逐渐趋于稳定,由经营性活动导致的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趋于稳定并最终保持不变。
③折现率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股权自由现金
流量,则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折现率 r。其计算公式
如下:
re = r f + b e ? (rm - r f ) +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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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 rf: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ε:评估对象的企业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评估对象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D
b e = b u ? (1 + (1 - t ) ? )
E
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 = ?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④年中折现的考虑
考虑到现金流量在未来收益年度内全年都在发生,而不是只在年终发生,因
此现金流量折现时间均按年中(期中)折现考虑。
⑤非经营资产及负债、溢余资产
A.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或暂不能为主营贡献的资产。
经评估人员分析,非经营性资产为银行存款中的代管账户和第三方共管账户、
其他应收款中的关联单位的往来款、其他流动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
经评估人员分析,将应交税金、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中的关联单位的
往来款、与代管账户和共管账户对应的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专项应付款、
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作为非经营性负债。
B.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有价证券、与预测企
业收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等。经分析,标的公司溢余资产为溢余现金(证
券账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未并表企业投资、投资性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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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和出租房屋建筑物。
(1)营业收入预测
①历史收入分析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其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勘察设计 60,989.11 58,740.02 12,505.48
工程咨询 4,283.47 5,680.73 1,831.39
工程管理 5,402.69 4,363.29 163.86
其他业务 3,897.29 11,070.94 871.11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74,572.56 79,854.98 15,371.83
其他业务收入 674.80 428.50 17.52
营业收入合计 75,247.35 80,283.48 15,389.35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分 4 大类业务:主要为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
程管理和其他。工程管理包含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和 EPC 业务管理,其他业务
为工程检测、城乡规划、全过程咨询、数智业务、工程施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
为房屋租赁收入。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突出。
②未来收入预测
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经营工作重点:依托现有的技术、人才、资质和积累
的项目经验,保持业务量稳定增长,提升行业相关专业技术能力,保持竞争力。
从标的公司预测的业务分类市场分析,仍以勘察设计业务为主,以工程咨询、
工程管理和其他业务为辅。
A.在手合同预测
被评估单位根据在手合同项目,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本次标
的公司根据明确可以执行及有很大可能完成的项目,按照预计完工进度进行营业
收入预测,未来确认收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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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在手合同项目 56,128.73 31,828.13 13,779.11 15,976.13 3,288.52 13,497.48
存量合同收入 52,951.63 30,026.54 12,999.16 15,071.83 3,102.37 12,733.47
B.已中标项目预测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已中标项目清单,截至 2025 年 5 月,已中标项目金
额为 23,890.43 万元,部分已签订合同,部分合同待签。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实
施情况,按照预计完工进度进行营业收入预测,预计未来各年度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已中标项目合同额 12,256.30 6,954.37 4,098.99 515.78 64.97 -
已中标项目收入 11,562.54 6,560.73 3,866.98 486.59 61.29 -
C.目前跟踪项目预测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截至 2025 年 5 月跟踪项目清单,因前期多次工程均
由公司设计,标的公司参与了策划和调研或方案讨论等,承接的可能性较大,有
部分目前正在或预计下半年启动招投标流程。
预计未来各年度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跟踪项目预计合
- 36,196.50 46,255.46 24,745.11 12,399.98 -
同额
跟踪项目收入 - 34,147.64 43,637.22 23,344.44 11,698.10 -
D.未来武汉市、区政府及平台单位规划项目和新兴业务项目预测
被评估单位根据武汉市、区政府及平台单位规划项目清单和新兴业务项目清
单,预测 2026 年-2028 年将有新增合同额。
综上分析,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综合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在手合同项目 52,951.63 30,026.54 12,999.16 15,071.83 3,102.37 12,733.47
已中标项目 11,562.54 6,560.73 3,866.98 486.59 6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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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目前跟踪项目 - 34,147.64 43,637.22 23,344.44 11,698.10 -
业务规划或其他预测 - 10,944.80 23,047.56 46,598.58 72,669.59 76,906.84
营业收入合计 64,514.17 81,679.71 83,550.92 85,501.43 87,531.35 89,640.31
存量合同收入覆盖率 100.00% 44.79% 20.19% 18.20% 3.61% 14.21%
综合以上分析,并根据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规划,认为被评估单位对未来主
营业务收入的预测是合理的。
因此,本次评估对未来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勘察设计 45,081.48 58,738.70 59,913.47 61,111.74 62,333.98 63,580.66 63,580.66
工程咨询 4,010.90 5,959.13 6,078.31 6,199.88 6,323.88 6,450.35 6,450.35
工程管理 2,726.14 3,039.00 3,200.10 3,374.45 3,563.33 3,768.12 3,768.12
其他业务 12,695.65 13,942.88 14,359.04 14,815.36 15,310.16 15,841.18 15,841.18
营业收入
合计
营业收入
- 2.25% 2.29% 2.33% 2.37% 2.41% -
增长率
(2)营业成本预测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其营业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勘察设计 35,022.48 30,702.86 6,572.84
工程咨询 3,102.32 3,161.82 1,128.06
工程管理 3,928.02 3,928.41 602.81
其他业务 3,470.10 9,841.48 875.28
主营业务成本小计 45,522.92 47,634.57 9,178.99
其他业务成本 3.12 3.45 0.23
营业成本合计 45,526.03 47,638.01 9,179.22
综合毛利率 39.50% 40.66% 40.35%
①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主要包含人工成本、运营费用、外委费和折旧费等。其
中:工资薪酬及奖励平均占比达 60%以上,外委费平均占比达 27%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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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工资薪酬主要是人员的工资、绩效及养老统筹。未来将呈增长趋势,主要
是员工人数的增长和人均薪资水平的增长。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未来
亦会相应增加相应人员;随着物价水平的上升,人均薪资亦会逐年上升。随着未
来年度生产规模扩大,相应的外委费、运营费等将增加。
从上表看,标的公司近 2 年综合毛利率波动不大。勘察设计业务和工程咨询
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工程管理和其他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2024 年工程管理
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是工程管理业务收入下降。2025 年 1 季度工程管理毛利
率和其他业务毛利率为负数,主要是 1 季度存量合同偏少且受春节影响部分项目
停滞,导致一季度营收偏低;其他业务中有公司培育的新兴业务,处于培育初期,
营收较少,成本较高,导致毛利率为负数。
公司按会计核算的口径预计预测期毛利率水平为 38%左右。本次评估一方面
考虑随着新签合同额的增加和新兴业务的发展,同时出于谨慎考虑预测期人工成
本、外委费及运营费等增长,资本支出增加造成折旧摊销费增加,以及市场竞争
等因素,加上管理层根据未来各类业务发展的情况对业务结构所作的调整等因素,
未来年度的综合毛利率将在 2030 年趋于稳定,并与行业平均水平趋同。
本次评估对未来年度被评估单位营业成本的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勘察设计 28,209.67 35,830.61 36,667.04 37,522.61 38,397.73 39,420.01 39,420.01
工程咨询 2,815.48 4,028.37 4,115.02 4,203.52 4,293.91 4,386.24 4,386.24
工程管理 2,353.09 2,504.99 2,627.89 2,760.43 2,903.53 3,058.20 3,058.20
其他业务 11,715.33 12,648.54 12,966.69 13,315.88 13,694.30 14,099.57 14,099.57
营业成本合计 45,093.58 55,012.51 56,376.65 57,802.44 59,289.47 60,964.01 60,964.01
综合毛利率 30.10% 32.65% 32.52% 32.40% 32.26% 31.99% 31.99%
(3)税金及附加预测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被评估单位主要收入来自于勘察设计业务、
监理业务、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和检测收入,应缴纳流转税为增值税。被
评估单位的主要税种及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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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各类业务收入 6%、9%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流转税额 2%
房产税 房产原值×70% 1.2%
土地使用税 土地面积 5-16 元/平方米
印花税 销售合同额 0.03%
本次评估预测被评估单位未来应缴纳流转税为增值税。结合被评估单位的预
测数据,并不考虑将来企业可抵免税项及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鉴于本次将投资
性房地产和出租房屋建筑物作为溢余资产,故本次对于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及土地
使用税不作预测。本次评估对未来年度的税金及附加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税金及附加 476.62 632.40 657.26 673.09 685.42 702.40 702.40
(4)期间费用的预测
①销售费用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标的公司近年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
酬、市场开发费、差旅费、办公费和其他费用。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职工薪酬 745.30 1,058.68 198.13
市场开发费 65.06 64.44 6.31
差旅费 1.79 28.28 2.49
办公费 16.52 18.80 3.09
其他费用 7.29 22.10 2.86
合 计 835.97 1,192.30 212.87
费上升;销售规模增长,其他费用亦上升。
随着标的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未来亦会相应增加销售人员的绩效工资;随
着物价水平上升,人均工资亦会逐年上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销售费用的预测系根据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销售费用的实际情况
及预测期的经营活动进行预测。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员工编制、薪酬增长计划进
行测算,未来销售规模扩大,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亦逐年增长;市场开发费、差旅
费、办公费和其他费用等根据以前年度实际情况及变动趋势进行测算,增长趋势
随着收入的增长趋势而同步变动。
本次根据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和以上分析,预测未来年度的销售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职工薪酬 881.72 1,090.65 1,101.56 1,112.57 1,123.70 1,134.93 1,134.93
市场开发费 73.69 81.60 83.23 84.90 86.59 88.33 88.33
差旅费 27.51 30.60 31.21 31.84 32.47 33.12 33.12
办公费 16.91 20.40 20.81 21.22 21.65 22.08 22.08
其他费用 32.14 35.70 36.41 37.14 37.89 38.64 38.64
合计 1,031.98 1,258.95 1,273.22 1,287.67 1,302.30 1,317.11 1,317.11
占收入比 1.60% 1.54% 1.52% 1.51% 1.49% 1.47% 1.47%
②管理费用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标的公司近年的管理费用包括职工薪酬、
折旧摊销费、中介机构费、修理费、差旅费、办公费和其他费用等。标的公司近
年来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职工薪酬 5,885.04 5,260.75 851.39
折旧费 564.99 553.79 137.22
无形资产摊销 7.25 9.54 5.5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7.55 13.13
修理费 7.50 15.79 1.70
差旅费 34.75 31.16 9.94
办公费 336.47 382.98 56.39
中介机构费 553.55 482.75 25.44
其他费用 482.41 555.50 134.93
合 计 7,871.96 7,309.83 1,235.69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管理费用的预测系根据标的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管理费用的实际
情况及预测期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预测。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根据预测期员工编
制、薪酬增长计划进行测算;折旧摊销费用结合 2025 年 3 月 31 日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价值、预测期的增减变动,考虑折旧及摊销政策进
行预测;修理费、差旅费、办公费、中介机构费和其他费用等根据以前年度实际
情况及变动趋势进行测算。
本次根据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和以上分析,预测未来年度管理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职工薪酬 4,514.58 5,473.29 5,528.02 5,583.30 5,639.13 5,695.53 5,695.53
折旧费 629.19 665.71 556.76 634.45 643.37 571.64 617.96
无形资产摊销 16.35 19.04 14.12 14.27 14.42 14.56 15.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9.38 52.51 52.51 52.51 34.96 - -
修理费 26.30 28.56 29.13 29.71 30.31 30.91 30.91
差旅费 30.06 40.80 41.62 42.45 43.30 44.16 44.16
办公费 343.61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中介机构费 474.56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其他费用 445.07 580.00 580.00 580.00 580.00 580.00 580.00
合计 6,519.10 7,759.91 7,702.15 7,836.69 7,885.48 7,836.81 7,884.17
占收入比 10.10% 9.50% 9.22% 9.17% 9.01% 8.74% 8.80%
③研发费用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标的公司近年的研发费用包括职工薪酬、
材料费、折旧摊销费、委托开发费和其他费用等。标的公司近年来研发费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职工薪酬 4,324.70 3,400.24 768.88
材料费 14.56 22.75 0.35
折旧费 5.70 10.33 8.37
无形资产摊销费 - 7.36 2.72
委托开发费 162.18 339.45 30.42
其他费用 125.06 145.29 11.70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合 计 4,632.20 3,925.43 822.45
研发费用的预测系根据标的公司的费用控制情况、以前年度研发费用的实际
情况及预测期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预测。研发费用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根据预测
期员工编制、薪酬增长计划进行测算;资产折旧结合 2025 年 3 月 31 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预测期的增减变动,考虑折旧摊销政策进行预测;材料费、
委托开发费和其他费用按研发投入计划进行测算。本次预测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
化,不考虑资本化情况。
本次根据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和以上分析,预测未来年度研发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研发费用合计 3,464.79 4,314.07 4,344.77 4,383.39 4,419.67 4,453.17 4,454.64
占收入比 5.37% 5.28% 5.20% 5.13% 5.05% 4.97% 4.97%
④财务费用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其财务费用包含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等。
鉴于标的公司的银行存款在经营过程中频繁变化或变化较大,本次评估不考
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亦不考虑相关手续费用。
(5)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预测
根据公司历史情况进行分析,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等未发现形成实际损失的
情形。因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难以可靠计量,且基于收益法评估原理、参数构建
逻辑、评估假设前提及与会计处理的本质差异,本次不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进
行预测。
(6)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支的预测
营业外收支为非经营性损益,本次不列入预测范围。
其他收益主要包含政府补助,为非经营性损益,本次不列入预测范围。
(7)企业所得税的确定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市政院于 2024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基准日企
业所得税率为 15%;武汉宏建于 2023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3
年,基准日企业所得税率为 15%;武汉路源于 2023 年 12 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 3 年,基准日企业所得税率为 15%;城建设计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
纳企业所得税;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研发人员达总人数的 10%以上,被评估单位
前 2 年及预测期的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 4%以上。鉴于被评估单位的研
发能力、研发投入,预计本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未来仍能获得高新技术
企业认证,继续享受优惠税率 15%。本次按合并口径预测,故本次假设预测期企
业所得税率保持为 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
(2023 第 7 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
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
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故本次假设从 2025 年起,研发费用在按照规
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综合上述分析,本次预测被评估单位未来预测期内企业所得税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利润总额 7,928.11 12,701.87 13,196.87 13,518.15 13,949.01 14,366.81 14,317.98
允许弥补的以
-304.29
前年度亏损
研发费用加计
-2,771.83 -3,451.25 -3,475.81 -3,506.71 -3,535.73 -3,562.54 -3,563.71
扣除纳税调减
应纳税所得额 4,851.99 9,250.62 9,721.05 10,011.44 10,413.28 10,804.27 10,754.27
企业所得税率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应交所得税 727.80 1,387.59 1,458.16 1,501.72 1,561.99 1,620.64 1,613.14
(8)非付现费用的预测
标的公司的非付现费用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根据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清查,评估人员获悉现行会计政策为:固定资产按取得
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并按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残值率确定其分类折旧率;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均采用直线法摊销。标的公
司历史年度折旧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1-3 月
固定资产折旧 895.09 932.81 227.69
无形资产摊销 85.99 78.70 20.5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7.55 13.13
使用权资产 50.10 65.48 20.64
非付现费用合计 1,031.17 1,094.54 282.00
固定资产的折旧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即对基准日现有的固定资产(存量资产)
以及基准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增量资产)按企业会计计提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
对基准日后新增的固定资产(增量资产),按投入使用的时间开始计提折旧。
A.预测期折旧
根据对评估对象的资产清查,评估人员获悉现行会计政策为:固定资产按取
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固定资产估计使用年限和
预计净残值率等确定其分类折旧率。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
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年度的折旧和摊销情况,并考虑到被评估单位固定资产更
新和新增情况,本次评估预测未来经营年度的非付现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度 2025 年 4-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固定资产折旧 1,242.60 1,416.35 1,294.52 1,450.05 1,465.87 1,329.62
无形资产摊销 77.69 113.49 109.57 110.72 111.87 113.0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7.88 86.51 86.51 86.51 68.96 25.50
非付现费用合计 1,368.17 1,616.35 1,490.60 1,647.28 1,646.70 1,468.14
注:本次对租赁房屋的租金按直接法进行预测,即直接预测租金的现金流出,不再单独预测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永续期折旧
永续年折旧是考虑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各类资产经济寿命年限到期
后需要更新支出,但由于该项支出是按经济寿命年限间隔支出的,因此本次评估
将该折旧折算成年金。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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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将各类资产下一周期更新支出(可按资产基础法评估原值确定)按尚可使
用年限折现至预测末现值;
②将该现值按各类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年金化,作为永续期各年折旧。永续
期折旧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期 经济
折旧 永续期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末账面 评估原值 耐用 折现率
年限 折旧摊销
净值 年限
房屋建筑物 15,842.58 7,275.85 19,142.75 20 50 10.02% 471.97
机器设备 479.78 68.51 438.29 5 8 10.02% 47.37
运输设备 1,069.35 68.37 396.57 4 15 10.02% 29.86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95.94 397.12 2,629.47 3 5 10.02% 516.58
固定资产合计 20,587.65 7,809.85 22,607.08 10.02% 1,065.78
新增房屋建筑物 563.08 459.85 563.08 10.02% 17.96
新增机器设备 1,256.96 281.30 1,256.96 5 8 10.02% 145.76
新增电子设备 514.27 176.15 514.27 3 5 10.02% 101.16
新增固定资产合计 2,334.31 917.30 2,334.31 10.02% 264.88
其他无形资产 670.91 117.91 571.83 10 10 10.02% 58.89
无形资产合计 670.91 246.63 571.83 10.02% 58.89
新增无形资产 476.58 231.72 476.58 10 10 10.02% 47.66
新增长期待摊费用 170.00 - 170.00 5 10 10.02% 13.33
合计 24,239.46 9,076.77 26,159.80 1,450.54
注:因土地使用权和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包含在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中,故本次将其合并在房
屋建筑物中考虑永续期折旧摊销和资本支出
(9)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根据广义的理解,营运资金是企业为维持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净流动资金的
投资额。从内涵上看,营运资金是为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的现金、正常经
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
少现金的即时支付。通常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绝大多数为关联方的
或者非经营性的往来;应交税金和应付工资等多为经营中发生且周转相对较快,
拖欠时间相对较短、金额相对较小,估算时假定其保持基准日余额持续稳定。因
此,本次评估定义的营运资金为:
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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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流动资产包括:经营性现金和其他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现金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周转所必需的现金,不包括超过经营需要的金
融性流动资产。
其他经营性资产通常包括: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经营活
动中占用的非金融性流动资产。
经营性流动负债通常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经营活动中不
需要支付利息的非金融性负债。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具体预测方法:本次采用营运资金单项周转率
周转率的表示形式有:周转次数、周转天数和与收入(成本)比。一般来说,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与营业收入相关;存货、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与营业成本相关。公式举例:
与收入相关: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与收入比=应收账款÷营业收入
与成本相关:
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天数=365÷应付账款周转率
应付账款与成本比=应付账款÷营业成本。
由于在同等条件下,利用周转次数、周转天数和与收入(成本)比等三种不
同形式得到的预测结果相等,故本次评估为方便计算,采用与收入(成本)比的
形式计算。
根据被评估单位经审计的历史经营数据,评估人员测算,截止到评估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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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3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营运资金为 97,024.58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账面货币资金余额 26,369.89 万元,剔除溢余
现金(证券账户)及非经营性资产(代管账户及与第三方共管账户)后货币资金
余额为 24,426.94 万元。经计算,公司 2025 年 1-3 月的月平均付现成本 3,835.10
万元,保留三个月付现成本周转,本次溢余营运资金为 12,921.63 万元。
经计算,基准日可用营运资金共计为 109,946.21 万元。
根据上述方法,估算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在不同的经营规模下,所需营运资
金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永续期
营运资金 85,379.42 88,007.25 89,849.14 91,731.89 93,706.46 95,592.13 95,592.13
营运资金
-24,566.79 2,627.83 1,841.89 1,882.74 1,974.57 1,885.67 -
增加额
(10)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维持持续正常经营,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方面的
再投入。资本性支出实际上就是公司的再投资,它是用来维持公司现有资产的运
行并创造新的资产来保证企业未来增长及稳定经营的一项支出。
A.预测期资本性支出
根据基准日固定资产明细表,该单位经营性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车辆和电子及其他设备组成。未来年度需外购软件,新技术开发和升
级等在研发费用中支出。标的公司于基准日前已支付房屋认购定金 200 万元,并
于 2025 年 5 月签订购房合同,购买武汉市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空港中心 D 座
办公项目 27、29 栋 27 单元 1-3 层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613.76 平方米,总价款
于 2025 年 8 -9 月装修,装修预算控制价约 170 万元。
评估人员查阅了资产的购置时间、维修保养情况以及上述资产的现状,在充
分考虑了资产的自然寿命、经济寿命和技术寿命的情况下,考虑了需新增的房屋
建筑物及装修费、设备和软件支出,并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固定资产支出 1,813.87 1,862.37 887.19 601.02 602.31 283.47
无形资产支出 473.54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长期待摊费用 170.00 - - - - -
资本性支出合计 2,457.42 1,875.37 900.19 614.02 615.31 296.47
B.永续期的资本性支出
永续年资本性支出是考虑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各类资产经济寿命年
限到期后需要更新支出,但由于该项支出是按经济寿命年限间隔支出的,因此本
次估值将该资本性支出折算成年金。具体测算方法如下:
①将各类资产下一周期更新支出(可按固定资产价值确定)按尚可使用年限
折现至预测末现值;
②将该现值按各类资产的经济耐用年限年金化,作为永续期各年资本性支出。
永续期资本性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期 经济
永续期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末账面 评估原值 折旧年限 耐用 折现率
资本支出
净值 年限
房屋建筑物 15,842.58 7,275.85 19,142.75 20 50 10.02% 74.75
机器设备 479.78 68.51 438.29 5 8 10.02% 53.66
运输设备 1,069.35 68.37 396.57 4 15 10.02% 18.68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95.94 397.12 2,629.47 3 5 10.02% 595.87
固定资产合计 20,587.65 7,809.85 22,607.08 10.02% 742.96
新增房屋建筑物 563.08 459.85 563.08 10.02% 0.83
新增机器设备 1,256.96 281.30 1,256.96 5 8 10.02% 159.53
新增电子设备 514.27 176.15 514.27 3 5 10.02% 111.05
新增固定资产合计 2,334.31 917.30 2,334.31 10.02% 271.41
其他无形资产 670.91 117.91 571.83 10 10 10.02% 75.41
无形资产合计 670.91 246.63 571.83 10.02% 75.41
新增无形资产 476.58 231.72 476.58 10 10 10.02% 48.80
新增长期待摊费用 170.00 - 170.00 5 10 10.02% 17.59
合计 24,239.46 9,076.77 26,159.80 1,156.16
(11)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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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的分析,本次评估预测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根据本次评估思路,收益期限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评估基准日到
由现金净流量保持在第一阶段水平。
本次评估采用股权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预测指标,根据配比原则,本次评
估采用权益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确定折现率 r。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f:无风险报酬率;
rm- rf: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ε:被评估单位的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β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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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u:可比公司的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
?? = ?
?
β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Di、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
①无风险报酬率
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基准日已发行的中长期凭证式国债利率,主要因为凭证式
国债到期不能兑现的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故该利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
本次评估根据同花顺公布的市场数据,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财政部已发行的剩余
年限在 10 年以上的中长期国债的平均到期收益率为 2.04%。
②股权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
我们对中国股票市场相关数据进行了研究,我们按如下方式计算中国股市的股权
风险收益率 ERP:
A.确定衡量股市整体变化的指数: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
一个衡量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评估机构在估算中国市场 ERP 时选用了沪深 300
指数。沪深 300 指数是 2005 年 4 月 8 日沪深交易所联合发布的第一只跨市场指
数,该指数由沪深 A 股中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股票组成,
以综合反映沪深 A 股市场整体表现。沪深 300 指数为成份指数,以指数成份股
自由流通股本分级靠档后的调整股本作为权重,因此选择该指数成份股可以更真
实反映市场中投资收益的情况。
B.收益率计算期间的选择:评估机构选择了沪深 300 指数自发布以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作为 ERP 的计算期间。考虑到中国股市股票波动的特性,评估
机构选择 10 年为间隔期,将计算的沪深 300 指数十年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作为其
未来可能的期望投资回报率。
C.指数成分股的确定: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每年是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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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在估算时采用每年年底时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
D.数据的采集:本次 ERP 测算评估机构借助通达信行情的数据系统提供所
选择的各成分股每年年末的交易收盘价。
E.年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计算方法。
通过估算,2024 年的市场风险超额收益率 ERP 为 6.10%。
③β系数
β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投资股市中一个公司,如果其β值为
则表示其股票风险比股市平均低 10%。因为投资者期望高风险应得到高回报,β
值对投资者衡量投资某种股票的相对风险非常有帮助。
通过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的对比,评估人员选取上市
年限超过 2 年的,资产规模、业务类型与被评估单位相似的 7 家相关行业上市公
司,并以行业无杠杆β系数的平均值作为可比无杠杆β系数,经测算结果为: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剔除财务杠杆调整β
平均值 0.8160
④标的公司的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以上β系数是根据整个市场估算出来的,主要参照行业内大型企业的公开信
息计算出来的,其包含大规模企业风险溢价。由于企业经营风险与企业规模、收
益水平密切相关,被评估单位评估适用折现率选取过程中需考虑由于企业规模、
收益水平差异导致的风险溢价差异,故须考虑被评估单位特有的风险系数。
本次评估β系数测算过程中所选择的参照企业均为上市公司,该类企业资产
规模、收益水平、融资条件各项经济指标均为行业领先水平。考虑到委估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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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规模、融资条件及各项经济指标略劣于参照企业,本次评估取被评估单位的
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 3%。
⑤股本回报率的确定
根据以上测算,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股本回报率为:
re = r f + b e ? (rm - r f ) + e
=2.04%+0.8160×6.10%+3%=10.20%
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营业到期继续经营。
最后利用以上测算出的未来各年股权自由现金流量和折现率,本次评估确定
企业经营性资产产生的权益价值如下:
Ri
P=?
(1 + r ) i
= 147,221.11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股权自由
现金流量
股权自由
估值
根据以上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分析,截止至评估基准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存在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溢余资产如下:
(1)非经营性资产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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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账面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货币资金 1,890.48 1,890.48
其他应收款 9.93 9.93
其他流动资产 274.63 274.6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631.74 12,548.97
合 计 14,806.79 14,724.02
注:本次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可弥补亏损已在预测企业所得税时计算,本次按直接支付租金方
式预测租赁办公用房的租金,故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评估值不含可弥补亏损、租赁负债
和使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本次按前述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确认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非经营性负债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的非经营性负债如下:
科 目 账面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 746.79 746.79
应交税费 18,871.69 18,871.69
其他应付款 2,280.60 2,280.60
其他流动负债 30.45 30.45
专项应付款 134.12 20.12
递延收益 471.83 70.7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4.89 585.96
合 计 23,120.37 22,606.38
本次按前述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确认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
(3)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指的是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多余的资产。
本次溢余资产为溢余现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未并表企业投
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科 目 账面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溢余现金 52.47 52.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63.33 2,070.39
长期股权投资 6,035.47 6,035.47
投资性房地产 11,956.50 11,956.50
房屋建筑物(出租) 32.34 6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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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账面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合 计 20,140.11 20,724.55
本次按前述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确认溢余资产评估值。
根据以上测算,截止到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47,221.11+14,724.02+20,724.55-22,606.38 =160,063.30 万元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本次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为标的公司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上述资产在
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822,499,578.65
其中:货币资金 179,595,005.09
应收票据 3,142,640.43
应收账款 950,688,984.71
应收账款融资 330,000.00
预付账款 2,670,571.33
其他应收款 11,435,339.12
合同资产 673,593,904.79
其他流动资产 1,043,133.18
(2)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账面值为 179,595,005.09 元。
①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分别存放在交通银行交行江汉支行、光大武汉分行等金融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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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为人民币存款,至评估基准日账面余额为 174,770,543.33 元。
本次对人民币存款以经核实的账面值确认其评估值。经计算,银行存款评估
值为 174,770,543.33 元。
②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值 4,824,461.76 元,核算内容为保证金存款等,均为人民
币。经核实,各账户账面记录准确,未发现异常情况,故以核实后账面值
经计算,货币资金的评估值为 179,595,005.09 元。
(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3,308,042.56 元,计提坏账准备 165,402.13 元,账面价值
均为无息汇票。
通过分析估算,应收票据的评估值为 3,142,640.43 元。
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 0。
(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原值 1,487,090,749.82 元,计提坏账准备 536,401,765.11 元,
账面价值 950,688,984.71 元。
经测算,应收账款的评估值为 950,688,984.71 元。
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 0。
(4)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账面值为 330,000.00 元。
经测算,应收账款融资评估值为 330,000.00 元。
(5)预付款项
预付账款账面值为 2,670,571.33 元。
经测算,预付账款评估值为 2,670,571.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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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951,194,166.28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277,600,261.49 元,
账面价值 673,593,904.79 元。
经测算,合同资产的评估值为 673,593,904.79 元。
本次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按评估准则评估为 0。
(7)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 18,652,522.71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7,217,183.59 元,
账面价值 11,435,339.12 元。
对武汉航晨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购房定金 2,000,000.00 元,已于基准日后与
支付的购房尾款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故本次对其不计提预计损失。经测算,其他
应收款的评估值为 12,235,339.12 元。
本次对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按评估准则评估为 0。
(8)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1,043,133.18 元。
经测算,其他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1,043,133.18 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共 6 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账面价值
号
合计 20,642,241.84 20,633,294.65
(1)评估方法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对于被投资单位为上市公司的评估方法如下:
完全流通股票按以下计算公式确定评估基准日该完全流通股票的价值
FV1=S×N1
其中:
FV1:评估基准日该完全流通股票的价值;
S:该股票基准日前三十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N1:完全流通股票股数
②对于非上市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人员查阅了被投资单位章程,
经营范围和经营情况、投资日期和原始投资额等书面资料,根据获取资料情况选
取合适的评估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经了解,被投资单位近期无投融资事
项。本次仅收到了营业执照、章程和近 2 年及基准日财务报表。武汉市政院对其
持股比例较低,无管理控制权,无法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或资产基础法等其他方
法进行评估。本次被投资单位提供了基准日财务报表,本次按武汉市政院持股比
例与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的乘积确定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价值。
(2)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经测算,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评估值为 20,703,930.60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 增减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号 值%
合计 20,633,294.65 20,703,930.60 70,635.95 0.34
(1)评估对象和范围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共有 4 家投资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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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账面价值(元)
例%
合计 - - 90,180,483.61
(2)评估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以获取投资权益和收入为目的,向那些并非直接为本
企业使用的项目投入资产的行为。长期投资是以对其他企业享有的权益而存在的,
因此,长期投资评估主要是对长期投资所代表的权益进行评估。
评估人员对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核实,
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此基础上依据被投资单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评
估方法:
①对 3 家全资子公司,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评估人员到现场实地
核查其资产和负债,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得出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乘以投资单位的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持股比例
鉴于 3 家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为同一行业,主营业务类似,本次对母子公司
采用合并口径的收益法进行评估,故对于 3 家子公司不再单独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
②对于被投资单位武汉金柏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投资比例较低,无管
理控制权,被投资单位仅提供了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公司章程,不具备整体评
估的条件。本次对被投资单位财务报表进行适当分析后,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
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基准日净资产价值×持股比例
(3)评估过程
①武汉路源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武汉路源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32,667,299.08 32,667,299.08 - -
其中:货币资金 2 3,428,958.81 3,428,958.81 - -
应收账款 3 29,043,113.19 29,043,113.19 - -
其他应收款 4 184,692.26 184,692.26 - -
其他流动资产 5 10,534.82 10,534.82 - -
非流动资产 6 1,877,258.06 4,403,076.35 2,525,818.29 134.55
其中:固定资产 7 484,685.65 1,107,210.00 622,524.35 128.44
无形资产 8 123,506.06 2,026,800.00 1,903,293.94 1,541.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 1,269,066.35 1,269,066.35 - -
资产总计 10 34,544,557.14 37,070,375.43 2,525,818.29 7.31
流动负债 11 20,326,262.65 20,326,262.65 - -
其中:应付账款 12 14,048,814.06 14,048,814.06 - -
合同负债 13 13,087.26 13,087.26 - -
应付职工薪酬 14 924,580.00 924,580.00 - -
应交税费 15 2,559,805.83 2,559,805.83 - -
其他应付款 16 2,773,734.89 2,773,734.89 - -
其他流动负债 17 6,240.61 6,240.61 - -
非流动负债 18 43,964.12 43,964.12 - -
负债总计 19 20,370,226.77 20,370,226.77 - -
净资产 20 14,174,330.37 16,700,148.66 2,525,818.29 17.82
武汉路源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16,700,148.66 元,按标的公司对该公司持股
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16,700,148.66 元。
②武汉宏建
武汉宏建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53,790,240.19 153,790,240.19 -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其中:货币资金 2 80,288,859.53 80,288,859.53 - -
应收票据 3 297,486.12 297,486.12 - -
应收账款 4 69,891,192.48 69,891,192.48 - -
预付账款 5 133,776.65 133,776.65 - -
其他应收款 6 489,970.12 489,970.12 - -
其他流动资产 7 1,606,300.30 1,606,300.30 - -
合同资产 8 1,082,654.99 1,082,654.99 - -
非流动资产 9 5,449,835.35 7,710,602.83 2,260,767.48 41.4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0 4,074,219.22 5,003,492.49 929,273.27 22.81
固定资产 11 188,065.79 203,460.00 15,394.21 8.19
无形资产 12 - 1,316,100.00 1,316,1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 1,187,550.34 1,187,550.34 - -
资产总计 14 159,240,075.54 161,500,843.02 2,260,767.48 1.42
流动负债 15 82,765,923.54 82,765,923.54 - -
其中:应付账款 16 31,241,731.26 31,241,731.26 - -
应交税费 17 7,733,662.74 7,733,662.74 - -
其他应付款 18 37,984,292.34 37,984,292.34 - -
其他流动负债 19 - - - -
合同负债 20 5,806,237.20 5,806,237.20 - -
非流动负债 21 16,494.34 16,494.34 - -
负债总计 22 82,782,417.88 82,782,417.88 - -
净资产 23 76,457,657.66 78,718,425.14 2,260,767.48 2.96
武汉宏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78,718,425.14 元,按标的公司对该公司持
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78,718,425.14 元。
③城建设计
城建设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7,239,597.50 7,239,597.50 - -
其中:货币资金 2 153,217.13 153,217.13 -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名称
A B C=B-A D=C/A×100%
应收账款 3 7,000,000.00 7,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4 86,380.37 86,380.37 - -
非流动资产 5 296,585.74 296,585.74 - -
其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6 296,585.74 296,585.74 - -
资产总计 7 7,536,183.24 7,536,183.24 - -
流动负债 8 6,275,490.87 6,275,490.87 - -
其中:应付账款 9 6,136,698.11 6,136,698.11 - -
应付职工薪酬 10 133,082.00 133,082.00 - -
应交税费 11 5,710.76 5,710.76 - -
非流动负债 12 - - - -
负债总计 13 6,275,490.87 6,275,490.87 - -
净资产 14 1,260,692.37 1,260,692.37 - -
城建设计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 1,260,692.37 元,按标的公司对该公司持股
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1,260,692.37 元。
④武汉金柏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由于被评估单位对金柏秀投资比例较低,无管理控制权,金柏秀仅提供了评
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公司章程,不具备整体评估的条件。本次对金柏秀财务报表
进行适当分析后,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该长期股权投资的
评估值。
武 汉 市 政 院 持 有 金 柏 秀 10.00% 的 股 权 , 金 柏 秀 基 准 日 账 面 净 资 产 为
金柏秀评估值= 563,804,836.06×10.00%=56,380,483.61 元
经计算,武汉市政院对该项投资的评估值为 56,380,483.61 元。
(4)评估结论及增减值分析
经测算,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序 增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增减值(元)
号 率%
武汉路源工程质量检测
有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增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元) 评估价值(元) 增减值(元)
号 率%
武汉市宏建基础设施建
设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乡建筑市政设
计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今柏秀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90,180,483.61 153,059,749.78 62,879,266.17 69.73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153,059,749.78 元,评估增值 62,879,266.17 元,增值率
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被评估单位对被投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而被投资
企业累计形成盈利,故较原始投资成本增值较大。
(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为标的公司评估申报明细表列示的投资性房地产,
共 1 项,房屋建筑面积 14,017.00 平方米。依据标的公司提供的评估申报表,该
部分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5 年 3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119,565,010.00 元。
(2)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标的公司持有的位于武汉市江汉区的一处投资性房地产,评
估范围包含房屋建筑物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权属、用途、
结构及出租状况如下表所示:
建筑物 建筑 建成 出租建筑面积
权证编号 用途 承租人 租赁期限
名称 结构 时间 (平方米)
鄂(2018)武汉市 武汉誉城 2025 年 4 月 1
建设 1999
江汉不动产权第 办公 钢混 14,017.00 建设集团 日至 2028 年 3
大厦 年
建设大厦由评估单位 2017 年外购而来,总建筑面积为 26,438.17 平方米,根
据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出租面积为 14,017.00 平方米,剩余 12,421.17 平方米
为企业自用,证载权利人为标的公司,坐落为江汉区常青路 45 号,房屋登记用
途为商业服务,现状用途为办公,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为 2055 年 08 月 07 日。东临常青路、南临振兴路、
西临恒大御园、北临航天御园,建成时间为 1999 年,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外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观成新度良好,房屋维护状况良好。评估对象所在楼层为 1-5/5,1 层层高约 6
米,作为会议室使用,部分区域有夹层,2-5 层层高约 4.3 米,作为办公使用,
建筑物外墙贴外墙砖、装饰玻璃幕墙,内墙乳胶漆刷白,室内地面铺地砖,顶棚
装饰吊顶,入户玻璃门,室内木门,铝合金窗,配置空调、消防栓等设备,水电
齐全明装;评估对象采光、通风条件较好,所在区域绿化程度较优、环境较好,
所在片区交通通达度高、商业繁华程度较优。
截至评估基准日,该房屋为对外出租状态,无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存在。
(3)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
《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
《房地
产估价规范》的规定,评估方法的选择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
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参照会计准则有关计量方法的规定,分析市场法、
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其他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
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象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房地产,评估对象所处区域房地产市场
较发达,重置成本仅能体现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下的建造价格,却反
映不了评估基准日房地产市场或房地产分类市场的供求关系,故不宜采用成本法
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为办公房地产,所在区域内位于同一供需圈内有同类型物业交易案
例供参考,故适宜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区域类似办公房地产租赁市场较为活跃,租金水平易于获取,且评
估对象目前正在出租,故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评估。
①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
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
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根据替代原则,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并将它们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
然后对这些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处理来求取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用公式:
比较价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房
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②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
未来收益转换成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本次估价选用的是全剩余
寿命模式,主要适用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的房地产。基本公式如下:
P=a/(r-g)×[1-(1+g)n/(1+r)n]+F
式中:P —房地产收益价格
a — 年纯收益
g — 年增长率
r — 还原率
n — 收益期
F — 建筑残余价值
(4)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对投资性房地产分别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测算,市场法是从
市场供需的角度出发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其测算的结果能直观的反映即时市
场预期。收益法是从预期收益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了资产未来收益和货币时间
价值。两种方法测算的结果相差较大,经分析,主要原因如下:
因素预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产的供需价格。
综上所述,评估机构认为市场法的评估结果相对更加合理,因此选取市场法
评估结果作为委估资产市场价值的评估结论,即 119,565,010.00 元。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本次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为标的公司评估申报明细表列示的固定资产—房
屋建筑物,共计 26 项,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31,186.85 平方米,评估基准日(2025
年 3 月 31 日)账面原值为 155,154,239.18 元,账面价值为 101,209,207.47 元。
本次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为武汉市政院评估申报明细表列示的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共计 1 项,为位于江汉区常青路 40 号办公大楼分摊的土地使用
权,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办公楼,土地证载面积 6900.94 平方米,评估基
准日(2025 年 3 月 31 日)原始入账价值为 3,603,256.81 元,账面价值为 1,910,670.16
元。
(2)资产概况
根据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及《国
有土地使用证》等资料,委估资产登记状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序 登记 建筑面积 分摊土地面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
号 用途 (平方米) 积(平方米)
证》证号 证》证号
儋州市那大军屯东坡
琼(2023)儋州市不动产权第
屯新区永乐街 36 号)
武房权证湖字
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武新国用(商
特一号国际企业中心 2006)第 3747 号
号
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武房权证湖字 武新国用(商
栋 5 层 2、3 号 号 号
江汉区常青路 45 号 鄂(2018)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 商业
江门市蓬江区江华一 粤(2016)江门市不动产权第
路 20 号 501 室 0003802 号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房权证经字
务产业园 B6/B7 栋 1-6 2015)第 782 号
号
层1室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房权证经字
务产业园 B6/B7 栋 1-6 2015)第 783 号
号
层2室
宜市房权证西 宜市国用(2011)
武汉市市政 武房权证江字
江国用(2000)字
第 1725 号
究院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序 登记 建筑面积 分摊土地面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房屋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
号 用途 (平方米) 积(平方米)
证》证号 证》证号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 14 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1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2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3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4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5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6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7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8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9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 10 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 11 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 15 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 12 室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鄂(2019)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商业
层 13 室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下
室
务产业园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 子母
(中昱·万年城) 车位
合计 31,186.85 16,188.54
(3)评估方法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规定,评估方
法的选择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
参照会计准则有关计量方法的规定,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
基本方法及其他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象为办公、住宅房地产,所在区域内位于同一供需圈内有同类型
物业交易案例供参考,故适宜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对象为办公、住宅房地产,均为企业自用,同时,鉴于当前房地产
市场环境波动较大,房地产未来时点租金水平、增长率等因素预测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故不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由于在现实中,办公、住宅房地产的价格直接取决于其效用,而非花费的成
本,采用成本法评估时仅为其各项成本的累加,没有考虑其地理位置以及独特设
计、营销方式以及房地产开发用途差异带来的房地产超额利润的不同等因素对房
地产价值的影响,故不适宜选用成本法进行估价。
综上所述,本次对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法评估。
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与在评估基准日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
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评估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
或价值的方法。
根据替代原则,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并将它们与评估对象进行比较,
然后对这些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处理来求取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采
用公式:
比较价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
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4)评估结果及增减值分析
委估房屋建筑物资产账面净值为 101,209,207.47 元,评估值为 197,524,654.45
元,评估增值 96,315,446.98 元,增值率为 95.16%。增值的主要原因如下:
(1)委估资产取得时间较早,随着房地产市场近年来发展较快,尤其该区
域房地产市场较为成熟,从而导致房地产增值较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本次评估结果包含了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故导致增值较
大;
(3)本次房屋建筑物评估值包含装修价值,故导致增值较大。
(1)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①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容
本次评估对象是标的公司的设备类资产。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设备评估明
细表所载明的内容,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设备合计 41,711,840.52 10,598,374.24
其中:运输工具 10,018,004.94 697,647.13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693,835.58 9,900,727.11
②设备类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标的公司的设备类资产主要置于武汉市汉口常青路 40 号公司驻地内,设备
类资产包括运输工具和电子及其他设备。
A.运输工具为小型普通客车、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电动自行车等,总计
B.电子设备为全站仪、无人测量船、地下管线探测仪器、落锤式弯沉仪、孔
中激振(PS)波速测试仪及传感器、电子水准仪、MCU 全自动液压三轴仪、叠
图机、高清无线管道潜望镜、三维激光扫描仪、云计算平台服务器、多媒体设备、
态势感知平台、超融合服务器、多联机空调、WEB 应用防火墙、试验台、DJI
无人机、明御安全网关、文件储存服务器和投影仪等,总计 3773 项。
(2)评估方法
本次设备评估的价值标准为设备在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前提条件下的市场
价值。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本次对委估设备采用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①成本法系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项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
需的全部价格及合理费用,减去被评估资产已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等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各种贬值,所得之差作为被评估资产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成本法也可以首先
估算被评估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然后用全部成本与
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价值-实体性陈旧贬值-经济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
或,评估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根据委估资产市场资料和相关参数的收集条件,《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评估
值=重置价值×成新率的评估计算方法进行评估计算。
A.重置全价的确定
价的设备、老设备,比照同类设备的价格作适当的调整。在取得设备价格的基础
上,加上相应的运杂费、安装费,最后确定重置全价;对于已停产、市场上无相
同新商品出售的设备,采用二手市场价评估。
设备的重置全价计算公式:
重置全价=现行市场价格(含税)×(1+运杂费率+安装调试费率)-进项
税额
B.成新率的确定
设备成新率的确定,采用年限法。依据国家有关技术经济、财税政策,通过
查阅设备的技术档案、现场考察,从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负荷率和利用率、工
作环境、维护保养等方面综合考虑其损耗,从而确定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出设备
的成新率,其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C.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②市场法即是根据公开市场上与被评估对象相似的或可比的参照物来确定
被评估对象的价值的一种方法,如果参照物与被评估对象不是完全相同,则需要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被评估对象与参照物之间的差异对价值的影响做出调整。
A.评估对象技术参数的确定
对被评估对象的性能结构、现时技术状况、预估尚可使用年限、新旧程度等
进行必要的技术判断,并收集被评估对象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配
置等资料,为市场数据资料的收集及参照物的选择提供依据。分析确定评估计算
必需的相关参数。
B.参照物的确定
参照物主要选自专业网站公开发布的同类车辆的出售、求购和成交价格资料。
重点选取同型号或同系列产品、启用年代相同、成交价格相差不大且与评估基准
日最接近日期发布的资料。
C.可比因素的确定
与可比参照物的调整主要考虑 4 个方面的影响,即地域因素、交易因素、时
间因素和个别因素。
D.评估值的确定
a. 计算各参照物评估值=参照物成交价×调整系数
b.将各参照物评估值加权平均计算出最终评估值
(4)评估结论
本次委托评估的标的公司的设备类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 年 3 月 31 日)
的评估结论如下表:
单位: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5)增减值原因分析
设备类资产评估结论中,评估净值增值 3,172,320.76 元,增值率 29.93%,增
值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用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的会计折旧年限短于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所取定的经济使用年限。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为 1,600,898.75 元,是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
的权利。评估人员核实了租赁合同等资料,主要为被评估单位位于租赁办公用房
的使用权。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使用权资产的评估值为 1,600,898.75 元。
A.标的公司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其他无形资产—软件账面值 4,614,084.58 元。主要为勘察设计和办公软件等。
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资料收集情况等,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无
形资产—软件评估值为 5,495,300.00 元。
对于账面记录的专利转让费,该 2 项专利状态为失效状态,本次评估为 0。
B.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被评估单位申报的表外其他无形资产包括自主研发的专利权和专利申请、软
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商标和域名。
(1)对于专利权和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
根据被评估单位介绍和评估人员实地调查,专利资产和软件著作权、作品著
作权在企业经营或未来经营活动中共同发挥其作用。由于各要素在生产经营中贡
献度大小不易分割,因此,本次评估将专利资产、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作为
一个无形资产组进行评估。
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
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方法,是根据替代原则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
及其方法判断资产价值的评估技术规程。市场法的前提条件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开市场且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由于技术类无形资产具有专有
性、独占性的特征,企业不会轻易转让其拥有的技术类无形资产,因此交易市场
不够活跃,本次评估无法找到可对比的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
无形资产成本法是指将创造该资产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费用加和求
得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一般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用重置成本很难反映其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成本法。
本次对委估无形资产采用收益法(收益提成法)评估,收益提成法就是根据
无形资产的贡献原则,通过销售收入提成率(或收益分成率)将无形资产的收益
从全部收益中“分离”出来,并将无形资产收益折现得到无形资产评估值的一种
评估方法。
收益法的技术思路是对使用无形资产组的业务未来年期的收益进行预测,并
按一定的分成率,即该无形资产在未来年期收益中的贡献率,计算无形资产的收
益额,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加和即为评估值。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评估对象的评估值
K——无形资产分成率
Ri——分成基数(净收入)
n——收益年限
ri——折现率
运用技术分成模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A. 确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期,根据相关行业及市场分析,预测在经济寿
命期内无形资产应用所产生的未来收益额;
B. 分析确定无形资产对销售收入的提成率或收益流的分成率(贡献率),确
定无形资产对全部收益流的贡献;
C. 采用适当折现率将收益流折成现值。 折现率应考虑相应的形成该收益流
的风险因素和资金时间价值等因素;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D. 将经济寿命期内收益流现值相加,确定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
本次评估通过对比公司数据计算无形资产提成率,选取对比公司应选择经营
范围与被评估无形资产实施的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中国上市公司,通过其市场数据
计算无形资产提成率。
本次评估以计算的对比公司无形资产报酬(技术提成率)率确定委估无形资
产的折现率,对比公司仍然选择上述计算技术提成率选用的上市公司。首先,计
算对比公司股权收益率和债权收益率,结合分析确定的负息负债价值和股权公平
市场价值,计算对比公司税前加权资金成本,以此作为对比公司全部资产要求的
报酬率;其次,通过对比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结果,计算营运资金、有形非流动资
产、无形资产在全部资产中的比重,并以短期和长期贷款利率分别确定营运资金、
有形非流动资产的报酬率;最后,按下述公式计算无形资产报酬率:
WACCBT - Wc ? Rc - Wg ? Rg
Ri =
Wi
其中:Ri——无形资产报酬率
WACCBT——税前加权资金成本
Wc——营运资金比重
Rc——营运资金报酬率
Wg——有形非流动资产比重
Rg——有形非流动资产报酬率
Wi——无形资产比重
(2)商标权评估
商标都是作为公司的标识使用,被评估单位合法地拥有其所有权,并为此发
生了申请、审批、注册等相关费用。因此,本次从成本途径进行评估,采用成本
法。
商标资产成本法主要指采用估计重置成本及贬值率估算商标资产评估价值
的方法,考虑评估根据其商标的实际状况,本次评估重置成本考虑合理的设计费
用和商标申请费用。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商标评估值=设计费+申请及代理服务费+注册申请费用
专利及著作权组合的评估
(1)收益年限的确定
收益年限取决于无形资产组的经济寿命年限。
根据技术类资产运用及行业发展方向趋势,技术类资产更新较快,一般经济
寿命短于其相关保护期的特点。综合考虑,本次评估无形资产组的经济寿命预测
期自 2025 年至 2030 年。
(2)无形资产分成率的确定
①可比公司的选取
通过同花顺选取了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名称
对比公司选取标准如下:
A、截止至评估基准日已上市 3 年以上的企业;
B、对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C、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主营业务与被评估无形资产相同或相近。
根据上述选取标准,最终选取以上七家上市公司。
根据上述 7 家对比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财务报告公布数据(通过查询同花
顺资讯系统获取),评估机构可以得出对比公司的资本结构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1 2 3 4 5 6 7
对比对象 甘咨询 启迪设计 设研院 勘设股份 深水规院 中设股份 建科院 平均值
股票代码 000779.SZ 300500.SZ 300732.SZ 603458.SH 301038.SZ 002883.SZ 300675.SZ
营运资
金比 2023/12/31 23.46% 10.81% 27.56% 28.95% -17.83% 11.18% 18.66% 15.95%
重%
有形非 2022/12/31 18.96% 9.13% 12.40% 5.36% 7.29% 7.01% 7.53%
流动资
产比
重% 2024/12/31 18.18% 16.44% 11.74% 6.37% 11.73% 7.71% 5.63%
无形非 2022/12/31 52.05% 82.16% 59.53% 66.97% 103.44% 75.87% 68.50%
流动资
产比
重% 2024/12/31 58.42% 71.87% 63.78% 62.99% 109.13% 75.09% 72.53%
通过与标的公司管理人员沟通,委估无形资产对待估企业收入贡献较小,综
合考虑企业情况,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占全部无形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取值为 20%,
可以得到委估无形资产组占全部资本的比率,并进一步对比财务报表,得出下表:
单位:万元
无形非
技术在
流动资 技术在
对比 无形非 税息折旧摊 技术对 相应年份
序 产在资 资本结 无形资产
公司 股票代码 年份 流动资 销前利润 EBITDA 的主营业
号 本结构 构中所 提成率
名称 产中所 EBITDA 的贡献 务收入
中所占 占比重
占比重
比例
A B C D E F G=E*F H I=G*H J K=I/J
甘咨
询
启迪
设计
设研
院
勘设
股份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无形非
技术在
流动资 技术在
对比 无形非 税息折旧摊 技术对 相应年份
序 产在资 资本结 无形资产
公司 股票代码 年份 流动资 销前利润 EBITDA 的主营业
号 本结构 构中所 提成率
名称 产中所 EBITDA 的贡献 务收入
中所占 占比重
占比重
比例
规院 2023/12/31 106.44% 20% 21.29% 10,960.09 2,333.13 76,904.27 3.03%
中设
股份
建科
院
对比公司技术提成率平
均值
通过分析,无形资产提成率的高低应该与公司的毛利率有关,高毛利的产品,
体现出的无形资产贡献大,无形资产所占比率就高,反之则低。通过测算,得到
五家对比公司的 2022 年至 2024 年公布数据平均毛利率为 33.46%。对比公司数
据如下:
单位:万元
对比对象 甘咨询 启迪设计 设研院 勘设股份 深水规院 中设股份 建科院
平均值
股票代码 000779.SZ 300500.SZ 300732.SZ 603458.SH 301038.SZ 002883.SZ 300675.SZ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2023/12/31 0.33 0.16 0.33 0.32 0.28 0.34 0.28 33.46%
率
委估专利资产对应产品的毛利率取被评估单位近两年平均毛利率 40.70%,
通过上述测算过程我们可以分析得出的委估发明专利收入提成率如下:
对比公司以前年 委估无形资产 对比公司技术
毛利率差异 产品技术提成率
度平均毛利率 毛利率 提成率
A B C=B/A D E=D*C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比公司以前年 委估无形资产 对比公司技术
毛利率差异 产品技术提成率
度平均毛利率 毛利率 提成率
(3)未来收益预测
依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收益预测,评估人员通过收集近期销售合同、合同执
行进度,认为本次预测是合理的,收益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4-12 月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与无形资产相
关收入
(4)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以计算的对比公司无形资产报酬(技术提成率)率确定委估无形资
产的折现率,对比公司仍然选择上述计算技术提成率选用的上市公司。首先,计
算对比公司股权收益率和债权收益率,结合分析确定的负息负债价值和股权公平
市场价值,计算对比公司税前加权资金成本,以此作为对比公司全部资产要求的
报酬率;其次,通过对比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结果,计算营运资金、有形非流动资
产、无形资产在全部资产中的比重,并以短期和长期贷款利率分别确定营运资金、
有形非流动资产的报酬率;最后,按下述公式计算无形资产报酬率:
WACCBT - Wc ? Rc - Wg ? Rg
Ri =
Wi
其中:Ri——无形资产报酬率
WACCBT——税前加权资金成本
Wc——营运资金比重
Rc——营运资金报酬率
Wg——有形非流动资产比重
Rg——有形非流动资产报酬率
Wi——无形资产比重
计算税前股权收益率 Re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公司计算对比公司的股权收益率,考虑所得税影响后确定
税前股权收益率 Re: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R f + b ( ERP ) + Rs
Re =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b——风险系数
ERP——市场超额风险收益率
Rs——公司个别风险
T——适用所得税率
①无风险报酬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长期国债(截止至评估基准日 5 至
无风险收益率。
②确定 Beta 值
通过同花顺系统计算对比公司 beta 值计算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企业名称 原始β 所得税率(t) 调整后β
平均值 0.8160
③估算 ERP
市场风险溢价是对于一个充分风险分散的市场投资组合,投资者所要求的高
于无风险利率的回报率,市场风险溢价是利用 CAPM 估计权益成本时必需的一
个重要参数,在估值项目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参考国内外针对市场风险溢价的理
论研究及实践成果,结合本公司的研究,本次评估市场风险溢价取 6.10%。
④标的公司特有风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收益,
一般认为对于单个公司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风险,因此,在考虑单
个公司或股票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特有风险所产生的超额收益。公司
的特有风险目前国际上比较多的是考虑公司的规模对投资风险大小的影响,公司
资产规模小、投资风险就会相对增加,反之,公司资产规模大,投资风险就会相
对减小,企业资产规模与投资风险这种关系已被投资者广泛接受。本次选取特有
风险均为 1.00%。
⑤所得税税率
根据同花顺查询的公司资料,可知甘咨询所得税税率为 25%,其余六家可比
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 15%。
⑥税前股权收益率
根据上述公式,可求得各公司税前收益率如下:
无风险收 超额风险 税前股权
对比公司 公司个别 贝塔系数
序号 股票代码 益率 收益率 收益率
名称 风险(Rs) (β)
(Rf) (ERP) (Re)
⑦计算税前加权资金成本 WACCBT
WACCBT 计算公式为:
E D
WACCBT = Re + Rd
D+E D+E
其中:Re——税前股权收益率
Rd——债权收益率
E——股权公平市场价值
D——有息负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有息债务按对比公司最近一期公告的财务报表数据汇总取得,债权收益率按
取 5 年以上长期银行贷款利率 3.6%计算,股权公平市场价值按报表日股票收盘
价乘以股票数量获得,按公式计算对比公司 WACCBT 见下表:
有息债 税前股 税前加权资金
序 对比公 有息债 股权比 加权资金成
股票代码 务成本 权报酬 成本
号 司名称 务比例 例 本(WACC)
(Rd) 率(Re) (WACCBT)
中设股
份
深水规
院
勘设股
份
启迪设
计
平均值 10.04%
⑧无形资产回报率的计算
按下述公式计算无形资产报酬率:
WACCBT - Wc ? Rc - Wg ? Rg
Ri =
Wi
WACCBT——税前加权资金成本
Wc——营运资金比重
Rc——营运资金报酬率
Wg——有形非流动资产比重
Rg——有形非流动资产报酬率
Wi——无形资产比重
营运资金、有形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比重按最近一期对比公司公告的财务
报表计算取得,按公式计算对比公司无形资产回报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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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非 有形非
营运资 无形资 无形资
流动资 流动资
序 对比公司 营运资金比 金回报 产比 产回报
股票代码 产比 产回报
号 名称 重%(Wc) 率% 重% 率%
重% 率%
(Rc) (Wi) (Ri)
(Wf) (Rf)
平均值 12.82%
通过上述计算,确定无形资产折现率为 12.82%
(5)评估值的确定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现有技术不可避免地会被替代,其价值
可能会逐渐减少,本次综合知识产权的类型、保护状况、市场需求、技术进步,
在评估过程中考虑一定的衰减率,根据上述影响无形资产价值的主要参数的分析
和测算值,无形资产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与无形资产相关收入 59,481.71 75,420.54 76,917.86 78,458.32 80,038.44 81,653.93
技术分成率 1.86% 1.76% 1.68% 1.51% 1.28% 1.03%
技术分成额 1,104.93 1,330.95 1,289.51 1,183.80 1,026.49 837.77
折现率 12.82% 12.82% 12.82% 12.82% 12.82% 12.82%
折现期 0.38 1.25 2.25 3.25 4.25 5.25
折现系数 0.9558 0.8600 0.7623 0.6756 0.5989 0.5308
现值 1056.05 1144.64 982.96 799.82 614.72 444.68
无形资产评估值 5,040.39
经测算,专利及著作权组合的评估值为 50,403,900.00 元。
商标权的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共有 11 项商标,其中 6 项已注册,5 项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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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a.设计费
设计费是指商标标识的设计费用,评估基准日经市场询价,被评估单位商标
标志较为简洁,由简单的图案及英文字母组成,设计难度低,商标设计费取 800.00
元/件。
b.申请及代理服务费
经向相关的代理机构询价,商标注册代理费为 1,000.00 元/件,本次评估的
代理服务费按 1,000.00 元/件计算。
c.注册申请费用
收费依据: 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 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
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 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 号文件
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9]914 号文件。
本次评估对于在首次注册有效期内,按每件 300.00 元计算。
d.确定成本计算
取得成本=(设计费+申请及代理服务费)/(1+增值税率)+注册申请费用
e.商标权的贬值率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法定保护期限为 10 年,到
期时可续期使用,故本次不考虑商标权贬值率。
f.评估过程
(已注册)单个商标取得成本=设计费用+申请及代理服务费+注册申请费用
=(800+1,000)/1.06+300.00
=1,998.11 元
(未注册)单个商标取得成本=设计费用+申请及代理服务费
=(800+1,000)/1.06
=1,698.1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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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评估值= 1,998.11×6+1,698.11×5= 20,479.21 元
域名的评估
由于域名主要负责公司的对外宣传,目前未对公司经营形成超额收益,本次
根据目前最新注册成本及相关域名剩余使用年期确定其评估价值。
评估人员通过查询阿里云在线平台,在线获取了与被评估单位域名类型后缀
一致的域名注册成本,并结合相关域名申请使用年期确定其续期价值。经上述评
估武汉市政院拥有的 2 项域名评估价值为 580.00 元。
案例:whmedri.com.cn
域名名称:whmedri.com.cn
审核日期:2023 年 3 月 20 日
网站备案号:鄂 ICP 备 14000402 号-1
a.注册费
注册费是指域名的注册费用,评估基准日经市场询价,与被评估单位域名类
型后缀一致的域名注册成本,为 38.00 元/年/项。
b.续费年费
经向相关的代理机构询价,与被评估单位域名类型后缀一致的域名续费年费
为 42.00 元/年/项。
c.续费年限
根据 ICANN(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分配机构)的规定,域名的有效期不得超
过 10 年,根据域名审核日期开始起,续费年费为 8 年。
域名 whmedri.com.cn 评估值=38+42×8=374 元。
综上所述,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55,920,259.21 元,其中账面记录的软件
评估值为 5,495,300.00 元,账外无形资产评估值为 50,424,959.21 元。
本次评估对象为标的公司评估申报明细表列示的长期待摊费用,共计 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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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2,318,603.51 元。
本次纳入长期待摊费用的主要为房屋装修费,标的公司按原始发生额入账,
并分期进行摊销。经核实,其会计处理正确,摊销金额正确无误。
长期待摊费用为总院食堂和建设大厦装修费,其评估值已含在房屋建筑物价
值中,本次评估不再单独测算。
经计算,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0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值为 124,342,297.09 元,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
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减少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进
而可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根据会计准则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次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评估风险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租赁负债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见下表:
单位:元
账面确认可抵 所得 递延所得税资 评估确认可抵 递延所得税资
项目 扣暂时性差异 税率 产账面值 扣暂时性差异 产评估值
A B C=A*B D E=D*B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36,401,765.11 15% 80,460,264.77 536,401,765.11 80,460,264.77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65,402.13 15% 24,810.32 165,402.13 24,810.3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7,217,183.59 15% 1,082,577.54 6,417,183.59 962,577.54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277,600,261.49 15% 41,640,039.22 277,600,261.49 41,640,039.22
租赁负债 1,695,363.40 15% 254,304.51 1,695,363.40 254,304.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价值下降)
递延收益 4,718,309.93 15% 707,746.49 - 0.00
合计 828,948,647.25 0.00 124,342,297.09 823,430,812.72 123,514,621.91
经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为 123,514,621.91 元。
(1)评估对象及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标的公司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应付
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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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其他流动负债、租赁负债、专项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上
述负债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所示:
单位:元
负债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 1,005,212,921.68
其中:应付账款 705,831,394.48
合同负债 87,912,155.26
应付职工薪酬 6,410,245.14
应交税费 178,390,191.05
其他应付款 25,366,143.13
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 1,004,566.49
其他流动负债 298,226.1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778,836.71
其中:租赁负债 690,796.88
专项应付款 1,341,161.89
递延收益 4,718,309.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28,568.02
负债合计 1,017,991,758.39
(2)评估方法及说明
①应付账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值为 705,831,394.48 元。本次评估应付账款
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即应付账款评估值为 705,831,394.48 元。
②合同负债
至评估基准日,合同负债账面值为 87,912,155.26 元,为预收勘察设计费。
合同负债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确认其评估值,即合同负债评估值为 87,912,155.26
元。
③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为 6,410,245.14 元,为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等。评估
人员核查了其计提和支付情况,以经核实后账面值作评估值。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6,410,245.1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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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交税费
截至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 178,390,191.05 元,为企业计提的增
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应交税费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确认其评估值,即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⑤其他应付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25,366,143.13 元,主要为客户往来
款及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确认其评估值,即其他应付款评
估值为 25,366,143.13 元。
⑥其他流动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 298,226.13 元,主要为待转销项税。
其他流动负债以经核实的账面价值确认其评估值,即其他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⑦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值 1,004,566.49 元,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为
⑧专项应付款
截至评估基准日,专项应付款账面值为 1,341,161.89 元。经清查核实,主要
为研发项目政府补助等款项。对于政府补助款,为不需偿还的科研补贴,按账面
值乘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率确认评估值。经计算,专项应付款评估值为 201,174.29
元。
⑨递延收益
截至评估基准日,递延收益账面值为 4,718,309.92 元。经清查核实,主要为
政府补助等款项。对于政府补助款,为不需偿还的款项,本次按账面值乘以企业
适用的所得税率确认评估值。经计算,递延收益评估值为 707,746.4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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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值为 6,028,568.02 元,是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
税基础不同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能够增加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额,进而
增加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根据会计准则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次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评估值-计税基础)×15%
经计算,递延所得税负债评估值为 6,039,234.73 元。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账面值为 690,796.88 元,核算内容为被评估企业在租赁期内使用相
关租赁资产应同时负担的租金义务。
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即租赁负债的评估值为 690,796.88 元。
(五)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的内容
本次交易未引用其他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六)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
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日,未发生对评估及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
事项。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行了分析。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
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
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综上,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湖北众联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预测合理性的分析
标的资产的未来财务数据预测是以其报告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遵循国家现
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宏观经济、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展
趋势,并分析了其各自面临的优势与风险,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的发
展前景及潜力,并参考各自未来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确定的。相关标的公司
的各项资产及负债评估主要根据经济行为、国家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资产权属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依据,以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综合分析确定。标的公
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报告期经营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以及“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历史年度经营业绩、财务情况、所在
行业发展前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
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
理体系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产业
政策及现有市场情况对标的资产、负债价值以及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
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此外,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
宏观环境、行业趋势等方面的变化,未来相关因素正常发展变化,预计上述变化
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上市公司在完成本次交易后,将积极推进业务的协同与整合,进一步强化公
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经营,适应产业未来发展趋势,积极应
对可能出现的经营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抗风险能力。
(四)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
道运营等,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及水环境治理市场。标的公司为集城乡规划、工程
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业务和技术研发一体的综
合性勘察设计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武汉市政院现有的勘察设计、工
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通过对标的公司人才、技术、研发、资质等方面
优势的充分整合,上市公司将在水务环保主业构建“规划-咨询-设计-施工-运维”
等一体化服务能力,补齐规划、咨询、设计等环节链条,形成全产业链整体协同
竞争优势,增强市场开发拓展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健康增长。
因此,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但目前协
同效应尚难以具体量化,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评估定价过程中未考虑上市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与标的公司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
(五)评估结果敏感性分析
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在收益法评估中,收入、毛利率及折现率对于本次交易的评
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收入变化比例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率
-10% 143,814.40 -16,248.90 -10.15%
-5% 151,938.85 -8,124.45 -5.08%
+5% 168,187.75 8,124.45 5.08%
+10% 176,312.21 16,248.91 10.15%
营业收入与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存在正向变动关系,当营业收入变动幅度
在-5.00%至 5.00%之间时,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5.08%至
毛利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率
-10% 93,113.16 -66,950.14 -41.83%
-5% 126,588.23 -33,475.07 -20.91%
+5% 193,538.37 33,475.07 20.91%
+10% 227,013.44 66,950.14 41.83%
毛利率与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存在正向变动关系,当毛利率变动幅度在
-5.00%至 5.00% 之 间时,标 的 公司收 益法评估 值的 变动率 范围为 -20.91%至
折现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率
-1.00% 174,244.93 14,181.63 8.86%
-0.50% 166,784.45 6,721.15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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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率变动幅度 评估值(万元) 变动金额(万元) 变动率
+0.50% 153,982.51 -6,080.79 -3.80%
+1.00% 148,448.80 -11,614.50 -7.26%
折现率与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存在反向变动关系,当折现率变动幅度在
-0.50%至 0.50%之间时,标的公司收益法评估值的变动率范围为 4.20%至-3.80%
之间。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标的公司为集城乡规划、工程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业务和技术研发一体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与标的公司业务类似的 18
家可比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市盈率 市净率
前期咨询、规划、勘察设计、工
程监理、技术服务、租赁
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
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
全过程设计及咨询、城市更新、
建筑工程总承包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EPC 及项
技术咨询服务
工程设计、咨询及管理、工程总
桥梁装配
勘测设计、规划咨询、项目运管
等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工程设计、
程监理等
勘察设计、综合检测、项目管理、
环境业务
工程咨询、检测与技术、环境低
碳技术、特种工程与产品销售
规划、建筑、水利、市政等设计
工程总承包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 主营业务 市盈率 市净率
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
理、工程试验检测、监理
工程设计及咨询、工程总承包、
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
规划研究、勘察设计、综合检测、
项目全过程管理及商业运营
工程设计、勘察设计、规划咨询
等
城乡规划、工程勘察设计、工程
全过程工程咨询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
总承包、新型业务
行业均值 37.84 1.93
标的公司 26.01 1.17
注:①可比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②标的公司市盈率=交易作价/2024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③可比公司市
净率=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收盘市值/2024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④
标的公司市净率=交易作价/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⑤行业均值
计算已剔除负值及大于 100 的异常值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应指标,
主要系相较于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普遍存在流动性溢价所致。标的公司市净率
较低,主要系标的公司账面存在大额未分配利润所致,具有合理性。
截至目前,市场上可比交易情况统计如下表:
标的 静态 动态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主营业务 市净率
公司 市盈率 市盈率
工程监理、项目管
技术咨询
公路、市政、建筑
公规院 工程专业领域的 15.62 14.54 2.14
设计咨询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
一公院 工程专业领域的 13.14 14.30 1.47
设计咨询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
二公院 工程专业领域的 18.14 14.90 1.71
设计咨询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
西南院 工程专业领域的 14.38 16.60 2.24
设计咨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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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静态 动态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主营业务 市净率
公司 市盈率 市盈率
公路、市政、建筑
东北院 工程专业领域的 25.41 14.29 2.56
设计咨询业务
公路、市政、建筑
能源院 工程专业领域的 16.47 12.84 1.20
设计咨询业务
建筑设计、市政勘
询
房建、市政、桥梁、
公路、水利工程等
领域建设工程质
量检测
工程监理、项目管
技术咨询
行业均值 16.03 13.08 2.83
行业中位数 15.65 13.90 2.19
标的公司 26.01 14.97 1.17
注:①静态市盈率=交易作价/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归母净利润;②动态市盈率=交易
作价/标的公司承诺期平均净利润;③市净率=交易作价/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前一年或当年
归母净资产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动态市盈率与可比交易的相关指标基
本一致,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标的公司市净率较低,主要系标的公司账面
存在大额未分配利润所致,具有合理性。
三、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
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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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4.38 3.51
前 60 个交易日 4.70 3.77
前 120 个交易日 4.69 3.76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22 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5.24
元/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5.22 元/股),不低于上
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
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
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上市公司
股票估值水平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及平等
协商的结果,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具有合理性,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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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
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
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的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
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
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
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
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综上,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选聘的湖北众联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一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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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本协议”)。
(二)交易方案概况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甲方以向乙
方发行的股份及支付的现金作为对价,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以甲、乙双方共同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
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
的公司评估结果为准。双方同意在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出具后另行签署正式
协议以明确标的资产最终的交易对价(包括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的具体构成)。
(四)支付方式
(1)发行股份的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武汉市城投集团。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决议公
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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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
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4.38 3.51
前 60 个交易日 4.70 3.77
前 120 个交易日 4.69 3.76
注:交易均价的 80%的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5.22 元/股(原发行价格为 5.24
元/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5.22 元/股),不低于上
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
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
发行股份总数量=发行对象在本次交易中转让的标的资产对应的股份对价/
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
向发行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股,对价股份数量不足一股的,
应向下取整数,差额部分由甲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
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5)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之后,乙方所取得的甲方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
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
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
次发行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则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
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甲方送股、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
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前述股份锁定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双方同意,本次重组的现金对价的支付安排以双方在正式协议中最终确定的
支付安排为准。
(五)关于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的处理及过渡期间的安排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分配安排,以双方在正式协议中
最终确定的分配安排为准。
乙方同意且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交割日,乙方将促使标的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按照正常经营的一贯做法进行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
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且不发生实质影响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六)关于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甲方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期间,乙方应确保标的公
司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红。交割日(不含当日)后,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
润由甲方享有。
(七)标的资产利润补偿的原则性安排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甲方和乙方将
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是否设置
业绩补偿承诺和减值补偿承诺等事项另行协商。
(八)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
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的公司治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安排等)由双方在正式协议中另行约定。
(九)债权债务处理与人员安置
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标的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继
续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乙方应促使标的公司采取必要行动确保本次重组不影
响该等债权、债务之实现和履行。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重组不涉及员工安置,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该等
标的公司继续聘任。
(十)税费
本次重组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及费用由协议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
担,国家未作规定的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分担。
(十一)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除另有约定的条款外,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文首确定的签署之
日起成立,在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议案;
(2)本次重组获得上市公司股东会的有效批准;
(3)本次重组所涉双方均已履行完成各自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4)本次重组涉及的评估报告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
(5)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批准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
(6)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7)其他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如需)。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方能生效。
本协议双方经协商一致可通过签署正式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
补充约定,正式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正式协议为准。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以书面形式
解除。
(十二)违约责任条款
明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前述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方为本次重组而发生
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时履行,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受的损失。
应当赔偿守约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但不得超过
违反协议一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主管部门未能批
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不能实施,则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任何一方不
得向其他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赔偿请求,但由于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
在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导致该等情形的除外。
方全额支付现金对价两者孰晚)前,除不可抗力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
单方终止本次重组以及其它恶意行为导致本次重组未能完成的(本协议约定的不
构成违约的情形除外),或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
导致本次重组未能完成(如内幕交易或提供虚假披露信息),或任何一方在本协
议中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在重大方面存在虚假、误导或遗漏,或者实质性违反在本
协议做出的承诺,导致本协议被终止,或导致本次重组不能启动或不能完成的,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二、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
(二)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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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乙方亦同意向甲方出售其拥有的标的资产,并同意接受甲方向其发行的股份及支
付的现金作为交易对价。
日的评估价值为 160,063.30 万元。双方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
作为对价,即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为 160,063.30 万元。
式向乙方支付,交易对价中 14.99%的部分将由甲方以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情况如下:
交易 转让标的公 获得现金对价 获得股份对价
获得股份数量(股)
对方 司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乙方 100% 24,000.00 136,063.30 260,657,662
注:上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
成的。
(四)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五)交割
甲方、乙方及标的公司应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30 日内完成将标的资产过户至
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六)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价格为 5.24 元/股,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为 5.22 元/股),
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60,657,662 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
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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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过渡期间标的资产损益的处理及过渡期间的安排
甲乙双方共同聘请审计机构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在标的资产交割后 90 日内就过渡
期间损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过渡期间的损益以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
报告为依据进行确认。
之日起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甲方全额补足。
重合的,则可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相关约定执行,乙方无需履行前述 6.3 条
约定的补足义务。
(八)特别约定事项
关认定为未足额、完全履行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缴纳义务,而由此给甲方带来损失
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
问题而在交割日后给标的公司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偿,但补偿金
额总计不超过备案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该块土地及房产的评估值,具体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确定。
签署之日起三年期限内各项资质续期不存在因乙方原因或基于交割日之前已发
生的事实而产生障碍,否则交割日因上述事项给标的公司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
方应予以赔偿。
(九)其他
效条件和终止条件与原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终止条件一致。原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
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执行原协议的约定。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若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解除,则本补充协议应同时终止、解除。
法律效力。
三、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协议”)。
(二)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指的业绩承诺补偿期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系
指标的公司过户至甲方名下(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当年起的连续 3 个
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为免疑义,若本次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公司过户,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为 2026 年度、2027 年度和 2028 年度。
(三)预测净利润数和业绩承诺净利润数
汉市城投集团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标的
公司的评估值为 160,063.30 万元,标的公司在 2025 年至 2028 年期间各年度预测
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预测净利润 9,031.67 11,314.28 11,738.71 12,016.44
度预测净利润,双方同意,若本次交易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则标
的公司 2025 年度、2026 年度、2027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9,031.67 万元、
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实施完毕,则标的公司 202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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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连续会计年度。
本协议所称承诺净利润及实现净利润,特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按照中国会计
准则编制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净利润。
积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
润数,则乙方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
的净利润数与《资产评估报告》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数以及乙方承诺的同期净利
润数的差异情况。
(四)实现净利润数的确定
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合格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
利情况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报告》”)。
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标
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在业绩补偿期间保持一贯性。在业绩承诺期间内,
未经甲方同意,标的公司不得改变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为依据确定。
(五)业绩承诺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双方确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若出现标的公司
截至该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形,乙方需向甲方
支付补偿的,则乙方应优先以其取得的甲方因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进行补偿,不
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偿,具体业绩补偿的计算及实施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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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
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
方在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购买标的公司之股份发行价格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若任一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则按 0 取
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乙方累计补偿的股
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乙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根据实际
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计算公式为:乙方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乙方当
年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前)×(1+送股或转增的比例)。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
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乙方应相应返还
给甲方。返还的现金红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当期每股已累积获得现金红利(以税
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但其中乙方已经缴税部分无法返还的,则乙
方不负有返还给甲方的义务。乙方累计补偿股份数额不超过本次交易其所获得的
甲方股份数(包括送股、转增所取得的股份)。
若累计应补偿股份数额大于乙方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数(包括转增、送股所
取得的股份),不足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乙方当年应补偿现金数的
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数=[(业绩承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
诺期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方在
本次交易对应的交易对价]-(乙方累计已补偿股份数×购买标的资产之股份发
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如有)。乙方所补偿的现金应以乙方基于本次交易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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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收取的现金对价金额为限。
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补偿。按照
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在个位之后存在尾数的,均按照舍去尾数的方式
进行处理。
(六)减值测试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四个月内,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
《减值测试报告》采取的估值方法原则上应与《资产评
估报告》保持一致。标的资产的减值金额以该《减值测试报告》为准。
标的资产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减去标的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
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因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
配的影响。
若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购买
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乙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则乙方应向甲方进行
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乙方应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甲
方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补偿减值金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应补偿减值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乙方已补偿股
份总数×本次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乙方已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如有)。
(2)应补偿减值股份数量=应补偿减值金额÷本次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
在业绩承诺期内,乙方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甲方股份不足以
进行减值补偿的,乙方应使用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进行补偿,应补偿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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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减值补偿金额-乙方就标的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数量×购买标的
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乙方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以乙方基于本次交易从甲方收取
的现金对价金额为限。
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送股、转增等除权事项的,则乙方累计补偿的股
份数量将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乙方根据减值测试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亦将
根据实际情况随之进行调整。若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对于应补
偿股份数量所获现金分红的部分,乙方应相应返还给甲方。但其中乙方已经缴税
部分无法返还的,则乙方不负有返还给甲方的义务。
易对价,即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金额总计不应超过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超出上述补偿上限的,乙方无须承担补偿义务。
(七)补偿的实施程序及保障安排
报告》及/或《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其应补偿的
股份数量;并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持有的该等数量的甲方
股份划转至甲方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进行锁定,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也不享有股利分配权,并按以下约定注销或赠与:
月内就锁定股份的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会。若该等事宜获得甲方股东会
通过,并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后,由甲方
在 10 个工作日内以总价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专门账户中存放的全部锁定股份
并予以注销。
后 30 个工作日内重新制定回购注销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报告》及/或《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当期应补偿
的现金金额。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将其
应承担的补偿金额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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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若出现质押对价股份的情形,
乙方承诺将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本协议相关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和/
或减值测试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和
/或减值测试补偿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乙方在本次交易中新增取得的全部
甲方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业绩补偿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乙方亦不会
转让该等股份,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表决权。
(八)违约责任
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严重失实或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
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责任,并且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已生效;
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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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相同。
等法律手续之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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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武汉市政院主营业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
询和其他业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业务范
围所属行业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74 专业技术服务业”大
类、
“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
“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下设六个小
类,其中勘察设计业务及工程咨询业务属于“7483 工程勘察活动”、
“7484 工程
设计活动”和“7485 规划设计管理”小类;工程管理业务属于“7481 工程管理
服务”和“7482 工程监理服务”小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
情况。
上市公司作为湖北省水务行业龙头,通过本次交易增加勘察设计、工程管理、
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有助于补齐规划、咨询、设计等环节链条,并借助武汉市
政院在数字化、智慧化方面的技术储备及科创成果转化能力,赋能上市公司现有
业务转型升级,以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
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不涉及新增用地,不直接涉
及土地使用权交易事项,武汉市政院的土地、房产情况已在本报告书“第四节 标
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或有负债
情况”之“(一)主要资产及其权属情况”作出披露。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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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违反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符
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武汉市政院均为武汉市城投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武汉市政院仍为武汉市城投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本次
交易不涉及武汉市政院控制权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
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及相关监管审核要求,本次交易无需向国务
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之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事项,因此,本次交易不违反有关外商
投资及对外投资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
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
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
(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上市公司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10%。
综上,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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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根据众联评估出具的并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评估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60,063.30 万
元,最终作价为 160,063.30 万元。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
公司的相应指标,动态市盈率与可比交易的相关指标基本一致,本次交易定价具
有公允性。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系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所出具并经有
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上市公司董事
会和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
因此,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即 2025 年 3 月 7 日)前 20、60、120 个交易
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
权除息后)。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价公平、
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且不低于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除权除息后)。最
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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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的发行价格定价公平、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本次交易涉
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被资产抵押、质押、留置、担
保等影响权利转移的情况,交易对方依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益,在本次交易
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债权、债务仍由其
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将增加武汉市政院现有的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并获取
相应业务收入及利润,打造上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武汉市政院将纳入上市公
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
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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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运营体系,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独立于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上
市公司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
保持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武汉市城投集团、武汉
市水务集团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
和工作制度,具有健全有效的组织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
形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武汉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制
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具体内容详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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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将采取相应填补措施
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具体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
司每股收益及填补回报安排”。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
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须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
予以消除。”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勤信审
字【2025】第 0817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
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形。但是,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的行为已经终止满三年,交易方案
有助于消除该行为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的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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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
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本次交易不涉及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存在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后,上市
公司用同一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
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
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
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
道运营等,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及水环境治理市场。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武汉控股
立足武汉,辐射全国,居于湖北省水务行业龙头地位。标的公司为集城乡规划、
工程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业务和技术研发一体
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同时也是武汉城市基础设施智慧运营研发中心。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武汉市政院现有的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
程咨询等业务板块,并获取相应业务收入及利润,打造上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通过对武汉市政院人才、技术、研发、资质等方面优势的充分整合,上市公司将
在水务环保主业构建“规划-咨询-设计-施工-运维”等一体化服务能力,补齐规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划、咨询、设计等环节链条,形成全产业链整体协同竞争优势,增强市场开发拓
展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健康增长。同时,借助武汉市政院在
城市基础设施智慧运营及数字化、智慧化方面的技术储备与科创成果转化能力,
有效赋能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转型升级,加快前沿科技运用及高新技术迭代更新速
率,促进各主营业务板块提质增效,以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
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项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率(%) 率
(%)
总资产 2,387,436.05 2,624,532.34 9.93 2,437,419.14 2,680,992.77 9.99
营业收入 102,180.76 116,408.39 13.92 377,455.28 455,713.92 20.73
净利润 3,162.67 4,782.60 51.22 8,462.95 14,228.50 68.13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资产负债率
(%)
注 1:上市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变化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升,
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
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
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市政院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市政院与上
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予以消除,武汉市政院与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市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
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
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武汉市城投集团已出
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
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情况”,该等承诺合法有效,具备可执行性。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与上市公司在
自来水供水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水务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承诺暂
未到期,武汉市水务集团方面正在积极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及时机,以消除自来
水供水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新增勘
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主要聚焦于市政工程领域,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由于历史原因,拟置入资产现有业务与武汉市城投
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存在部分业务重叠,具体详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
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为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消除与避免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
之间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及武汉市城投集团分别出具
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具体详见“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
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之“(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
定。
武汉市水务集团、武汉市城投集团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相关承诺。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本次交
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被资产抵押、质押、留置、
担保等影响权利转移的情况,交易对方依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益,将标的资
产转让给上市公司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本次交易取得必要批准、
核准或注册后,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与现有主营业务没有显著协同效应的,上市公司
应当充分说明并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
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武汉市政院现有的勘察设计、工
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通过对标的公司人才、技术、研发、资质等方面
优势的充分整合,上市公司将在水务环保主业构建“规划-咨询-设计-施工-运维”
等一体化服务能力,补齐规划、咨询、设计等环节链条,形成全产业链整体协同
竞争优势,增强市场开发拓展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持续健康增长。
上市公司已说明并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的规范运作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书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八、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现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合规情况”。
上市公司已说明并披露本次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
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六、本次交易对
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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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本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第十二节 风
险因素”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此外,本次交易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的安排,本次交易不
涉及《重组管理办法》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
《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解答的要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
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百分之一百的,一并
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
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
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
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
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
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
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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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
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
构费用、相关税费、募投项目、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营运资金等用途。其中,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及/或标的公司营运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适用
指引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本次交易中,相关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
了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发行股份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之“(六)锁定期安排”。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八、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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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36,000 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投入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或标
的公司营运资金等。具体用途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之“(七)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持有财务性投资,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因此,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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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
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十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
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
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截至发行期首日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权除息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涉及董事会决
议提前确定发行对象的情形并将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综上,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
条以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十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
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发行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
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九条的规定。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
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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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的核查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
本次交易的意见”之“三、法律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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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资产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3,868.10 4.77% 159,239.15 6.53% 142,082.46 6.31%
应收票据 - - - - 635.29 0.03%
应收账款 529,106.01 22.16% 520,314.98 21.35% 440,630.20 19.57%
应收款项融资 14,363.85 0.60% 14,363.85 0.59% 40.00 0.00%
其他应收款 57,511.01 2.41% 76,503.71 3.14% 98,279.09 4.37%
预付款项 1,439.54 0.06% 7,698.62 0.32% 7,580.31 0.34%
存货 355.19 0.01% 4,363.30 0.18% 2,199.33 0.10%
合同资产 44,397.22 1.86% 43,194.43 1.77% 43,306.37 1.92%
其他流动资产 44,649.46 1.87% 42,234.36 1.73% 43,932.81 1.95%
流动资产合计 805,690.39 33.75% 867,912.40 35.61% 778,685.88 34.5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8,838.10 2.05% 48,324.02 1.98% 41,835.17 1.86%
投资性房地产 5,108.66 0.21% 5,108.66 0.21% 5,108.21 0.23%
固定资产 1,206,995.13 50.56% 1,226,036.62 50.30% 1,166,318.48 51.81%
在建工程 23,009.51 0.96% 7,027.24 0.29% 45,612.78 2.03%
使用权资产 1,488.88 0.06% 1,607.35 0.07% 2,279.46 0.10%
无形资产 188,246.76 7.88% 189,744.13 7.78% 195,506.41 8.68%
长期待摊费用 310.42 0.01% 331.17 0.01% 340.40 0.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670.96 0.70% 16,456.90 0.68% 15,199.42 0.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91,077.26 3.81% 74,870.65 3.07% 426.28 0.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81,745.67 66.25% 1,569,506.74 64.39% 1,472,626.61 65.41%
资产总计 2,387,436.05 100.00% 2,437,419.14 100.00% 2,251,312.49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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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 2,251,312.49 万元、2,437,419.14
万元和 2,387,436.05 万元,整体较为平稳。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778,685.88 万元、867,912.40
万元和 805,690.39 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4.59%、35.61%和
和 1,581,745.67 万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41%、64.39%和
占比结构整体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为主,报告期各期末,
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30.25%、31.02%和 29.34%。报告
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40.00 万元、14,363.85 万元和 14,363.85
万元,2024 年底应收款项融资较 2023 年底增长,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项目建设投入。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非流动资产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60.51%、61.16%和 62.26%。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45,762.34 29.80% 424,181.98 22.51% 379,007.72 22.24%
应付票据 5,054.72 0.28% 2,143.99 0.11% 9,984.39 0.59%
应付账款 223,785.31 12.22% 274,729.85 14.58% 270,283.81 15.86%
预收款项 9.03 0.00% 10.21 0.00% 36.18 0.00%
合同负债 24,345.32 1.33% 24,104.40 1.28% 23,480.89 1.38%
应付职工薪酬 10,161.65 0.55% 12,114.82 0.64% 11,796.86 0.69%
应交税费 3,860.84 0.21% 2,291.10 0.12% 1,568.82 0.09%
其他应付款 22,423.17 1.22% 22,960.60 1.22% 26,772.05 1.57%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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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流动负债 293.18 0.02% 3,819.50 0.20% 4,522.48 0.27%
流动负债合计 1,027,044.75 56.09% 1,120,102.44 59.45% 867,438.90 50.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1,661.25 37.77% 651,809.94 34.59% 728,412.68 42.73%
租赁负债 1,317.70 0.07% 1,323.93 0.07% 1,793.81 0.11%
应付债券 89,663.82 4.90% 89,645.45 4.76% 86,894.43 5.10%
长期应付款 14,468.34 0.79% 14,468.34 0.77% 14,623.07 0.86%
预计负债 3,119.82 0.17% 3,036.32 0.16% 2,484.35 0.15%
递延收益 2,519.12 0.14% 2,528.43 0.13% 1,356.34 0.0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25.53 0.07% 1,351.24 0.07% 1,496.56 0.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4,075.58 43.91% 764,163.65 40.55% 837,061.23 49.11%
负债合计 1,831,120.33 100.00% 1,884,266.08 100.00% 1,704,500.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的负债总计分别为 1,704,500.13 万元、1,884,266.08
万元和 1,831,120.33 万元,整体较为平稳。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867,438.90 万元、1,120,102.44
万元和 1,027,044.75万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计的比例分别为 50.89%、59.45%和
万元、353,745.98 万元和 191,349.19 万元,2024 年底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46.31%、55.87%和 52.48%。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837,061.23 万元、764,163.65
万元和 804,075.58 万元,占当期期末负债总计的比例分别为 49.11%、40.55%和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以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为主,报告期各期末,长期
借款及应付债券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83%、39.35%和 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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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偿债能力指标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78 0.77 0.90
速动比率(倍) 0.74 0.73 0.84
资产负债率 76.70% 77.31% 75.71%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 2024 年底相比 2023 年底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有所降
低,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营运能力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4 0.16 0.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19 0.79 0.72
存货周转率(次) 35.19 93.58 171.12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为(2025 年 1-3 月数据未年化):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账面余额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保持稳定,未发生
较大波动;存货周转率波动较大,主要系上市公司存货余额较小,各期末有所波
动。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2,180.76 377,455.28 310,346.47
其中:营业收入 102,180.76 377,455.28 310,346.47
二、营业总成本 100,910.22 382,455.23 338,025.91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83,023.49 307,058.96 270,820.86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5.11 2,253.09 2,370.05
销售费用 97.05 466.72 476.12
管理费用 2,142.76 10,059.31 10,147.68
研发费用 2,352.21 10,701.67 7,296.49
财务费用 12,589.60 51,915.49 46,914.71
其中:利息费用 12,705.51 51,651.08 46,446.45
利息收入 139.14 665.39 649.51
资产减值损失 129.02 1,249.99 803.65
信用减值损失 1,084.99 1,741.03 14,352.2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45 83.20
投资收益 514.08 4,226.61 4,669.38
其中: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514.08 4,183.41 4,467.23
资产处置收益 - - 46,223.84
其他收益 2,403.15 11,857.79 11,465.68
三、营业利润 2,973.77 8,093.87 19,606.73
加:营业外收入 722.52 3,223.85 2,864.20
减:营业外支出 0.07 1,250.86 3,109.96
四、利润总额 3,696.22 10,066.87 19,360.96
减:所得税费用 533.55 1,603.91 4,830.30
五、净利润 3,162.67 8,462.95 14,530.6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3,162.67 8,462.95 14,530.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24.98 8,822.33 14,470.20
少数股东损益 37.69 -359.38 6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74.61 6,034.46 -25,653.0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0.15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687.57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687.57
八、综合收益总额 3,162.67 8,462.95 15,218.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24.98 8,822.33 15,157.7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7.69 -359.38 60.46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10,346.47 万元、377,455.28 万元及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4,470.20 万元、8,822.33 万元和 3,124.98
万元。2023 年,上市公司盈利水平较高,主要系上市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
水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发生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土地处置非经常性损益事项,使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盈利能力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毛利率 18.75% 18.65% 12.74%
净利率 3.10% 2.24% 4.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9 0.1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市公司总股本
上市公司 2023 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 2023 年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业务
的毛利率降低。上市公司净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24 年上市公司净利率较 2023
年下降 2.44%,主要系上市公司子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发
生二郎庙污水处理厂土地处置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致。
二、标的公司行业特点
(一)标的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的公司业务范围所属行业
为“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门类中的“74 专业技术服务业”大类、“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中类。“748 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下设六个小类,其中
勘察设计业务和工程咨询业务属于“7483 工程勘察活动”、“7484 工程设计活
动”和“7485 规划设计管理”小类;工程管理业务属于“7481 工程管理服务”
和“7482 工程监理服务”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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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良好发展态势,建筑行业及工程设计行业的经营规模、管
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均得到了较快发展,尤其是公用事业建筑领域。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5.99%,全行业保持高速增长。2016 至 2023 年,中国工
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勘察收入由 834 亿元增长至 1,086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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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
从细分板块来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三大业务类型均呈现增
长态势。其中,工程勘察新签合同额由 2017 年的 1,151 亿元增长至 2023 年的 1,456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3.42%;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由 2017 年的 5,513 亿元增长
至 2023 年的 7,291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4.07%。
数据来源: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
根据住建部每年发布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2023 年参与统计的
工程勘察企业共 3,081 家,工程设计企业共 26,271 家,数量同比增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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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住建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公报》
(1)行业发展驱动因素
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率仍处
于相对较低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城镇化率由 2011 年的 51.27%提升
至 2024 年的 67.00%,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在 80%以上。根据中国社会
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8》,预计到 2030 年我国城
镇化率将达到 70%左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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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 4.4%。
湖北省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16-2019 年一直维持两位数增长,至 2024
年整体看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呈增长趋势。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均为官方披露口径
数据来源:湖北省统计局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全国建筑行业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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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呈现稳定增长的态势。
米,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2.77%,当年新签合同额由 21.13 万亿元增长至 35.63 万
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7.74%;湖北省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由 7.3 亿平方米增长
至 8.0 亿平方米,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1.40%,当年新签合同额由 1.48 万亿元增长
至 2.72 万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9.01%。
数据来源:中国建筑业统计年鉴
(2)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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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建筑行业碳中和等目标,伴随着 BIM 技术、AI 技术、数字孪生、绿色
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建筑理念和技术的应用,我国勘察设
计行业的设计理念、技术手段及商业模式也随之发生转型和升级,勘察设计愈发
追求高质量、高品质、专业化和精细化。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的提高,人口大规模集中,社会对各类市政工程及公共建
筑包括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建筑、医疗养老建筑、交通运输设施和城市有机
更新等产生了大量需求。随着我国人口消费需求升级,更注重品质生活、良好环
境和多元需求,产业升级和高品质建筑,对勘察设计企业在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
设计的精细化、技术的标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业化能力、精细化设计、标准
化技术是设计质量与服务水准的保障,是勘察设计企业的发展方向。
在全面推动“碳达峰”及“碳中和”的政策背景下,我国勘察设计产业面临
结构调整、提高工业化水平、提倡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发展机遇期,未来勘察
设计将更加强调注重绿色环保与节能降耗,通过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法和技术有效
降低建筑成本、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近年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我国的飞速发展,为相关数
字产品的功能性及先进性提升都给予了充足的技术支撑。BIM、数字孪生、AI
大模型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可以有效
提高设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提高建筑施工、项目运营的效率,实现工程建设项
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
进建筑业提质增效。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勘察设计行业将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
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技术驱动。
(三)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勘察设计企业主要通过客户直接委托、公开招投标、客户邀标等方式获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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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因此对企业的形象、品牌及市场声誉有极高要求,并需要长时间的案例及服
务经验的积累。对于市场新进入者而言,其难以短期内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也
会因缺乏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口碑而在业务开拓过程中处于相对劣势。
勘察设计是关于基础设施、建筑、城市规划等方面分析、规划布局、设计、
改造、管理、保护和恢复的科学及艺术,因此设计方案是综合性较强的复杂解决
方案,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
从业人员往往需要掌握多学科知识,具备综合素质。此外,随着新技术在设
计领域的运用,行业对勘察设计人员又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业内优秀勘察设
计人才稀缺,特别是行业复合型人才匮乏。对于新设企业而言,招揽高端勘察设
计人才和建立优秀团队具有较高的难度。
规模客户通常会选择单个或数个优质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降低项目风
险,这有利于老牌勘察设计企业持续获取业务订单,而行业新入者短时间内获得
客户认可的难度较大。
我国对勘察设计及其相关行业实行资质管理,对各类型业务资质进行等级分
类和管理,从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等方面审核并颁发资
质证书,企业只能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因此,具备全面的资质条件是行
业领军企业的壁垒之一。
(四)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勘察设计企业数量庞大、市场化程度较高。目前,我国勘察设计行业已
基本形成由国有大中型设计企业、民营优秀设计企业主导,大量中小型设计企业
共同参与的竞争格局。
国有大型勘察设计企业的项目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品牌影响力大,在
市政基础设施、工业工程建筑、交通基建、大型公共建筑、公益性建筑等业务领
域具有传统的竞争优势地位。该等企业一般采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模式,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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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区域范围覆盖较广。
此外,还有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通过深耕本地市场,基于在省域或市域的勘察
设计项目承接过程中的优势,逐步建立了稳固的地位。
民营勘察设计企业发展时间较短,但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和市场化的运作理
念,管理成本相对较低。民营优秀设计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及其他
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定位于公共建筑设计和居住建筑设计,具有较强的行业细分
化特点。行业中专业实力较强、细分领域差异化优势明显的民营设计企业通常具
有较强的前沿创意理念、技术创新能力和灵活的市场化机制,走精品化设计路线,
正逐步成为行业发展的新生力量。
除上述企业外,行业内诸多中小型设计企业的业务重心主要是承担上述企业
的配套角色,或独立承接一些低端项目,这类项目通常规模小、同质化程度高,
准入门槛较低。
(五)影响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注入发展新动能
的总体要求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
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刻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秉持稳中求进工
作总基调,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
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导向,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主题,以
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为主线脉络,以推进城市更新为关键抓手,全力推动城市结
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坚决守住城市
安全底线,奋力探索中国特色城市现代化新路径。
会议重点提及城市空气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新污染物治理、城市基础设
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老旧管线改造提速、房屋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市自然
灾害防治强化、城市防洪体系与内涝治理统筹等关键领域,孕育着广阔的项目空
间,为市政设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与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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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化率提升拓展市场增长空间
遍在 80%以上。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8》
预测,到 2030 年我国城镇化率将攀升至 70%左右,我国城镇化率还有一定增长
空间,意味着城乡建设需求的持续释放,为城乡建设领域注入增长动力。
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将拉动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2024 年全国基础设施
投资同比增长 4.4%,其中水利管理业投资增长 41.7%,航空运输业投资增长 20.7%,
铁路运输业投资增长 13.5%。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将进一步驱动基础设
施等固定资产投资,为工程设计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3)世界“设计之都”建设战略打开产业升级通道
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明确提出战略部署:聚焦研发设计产业培育,
推动工程勘察设计及工程总承包业务提质增效,建设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助力武汉打造世界“设计之都”。以数字化、智能化建造技术为核心支撑,以新
型建筑工业化为转型路径,促进建筑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巩固建筑业支柱产业
地位,塑造“湖北建造”优质品牌,力争产业规模与质量稳居全国前列。深化工
程建造方式、组织实施方式、交易方式及造价管理方式改革,大力推广绿色建筑
与智能建造,加速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集成应用。同时,提升建
筑业国际影响力,鼓励建筑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驻鄂建筑
业央企优势,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推动我省装备、技术、品牌、
服务、标准实现集群式“走出去”。
世界“设计之都”的建设将进一步为武汉设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性支持,为
技术提档升级、经营拓市增收提供助力,为标的公司这类地方头部企业高质量发
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利好”,为湖北工程设计行业的国际化发展与产业升级开
辟广阔前景。
(1)高端人才稀缺
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作为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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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企业,人才是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因此行业内拥有高
级资质和丰富项目经验的高端专业人才较为稀缺,市场对这些人才的争夺也更为
激烈,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行业内相关企业的发展。
(2)行业参与方众多且竞争激烈
我国勘察设计市场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也同时伴随着市场参与方变多、行
业竞争激烈的问题。激烈竞争对勘察设计企业业务发展带来压力,部分不正当竞
争行为也影响着行业的公平发展。
三、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一)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
武汉市政院拥有城乡规划、市政设计、工程勘察综合等十余项甲级资质,资
质能力、产业链覆盖范围在全国同类企业中居于前列。武汉市政院以“国内一流、
行业领先的城乡建设运营领域全过程咨询服务商”为发展愿景,积极融入国家、
湖北省、武汉市重大发展战略,持续深耕市政基础设施及水务环保领域,设计了
武汉市 80%以上的环线与放射线道路及 70%以上的雨污水管渠、雨水排涝泵站、
污水处理厂,并主持编制了武汉市多轮次城乡建设“五年”规划、城建计划、多
区域水环境治理规划等,共有七百余项工程荣获国家、省(部)、市级各类奖项。
此外,武汉市政院拥有涵盖工程建设全产业链的业务结构,具备市政工程全过程、
一体化技术解决能力,曾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勘察设计企业”“中国工程设计企
业 60 强”“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
力十强”“湖北服务业企业 100 强”等荣誉称号。
武汉市政院坚持“科技兴企”的战略导向,积极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拓
展了数字化、智慧城市、绿色低碳、城市更新、固废处理、城市运维等新兴、前
沿的业务领域,开发了拥有自主产权的市政道路与给排水工程综合协同设计系统、
“云水智联”智慧水务系统、市政道路健康管理平台、武汉城乡规划数智化协同
平台等 CIM+全场景应用,打造了城市基础设施更新维护的“市政医院”产品品
牌。武汉市政院拥有完善的科研创新体系,跻身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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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了公司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专家科创工作站、岩土
博士创新工作室等诸多科研创新平台。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知识产权
著作权 147 项。
武汉市政院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技术水平的人才队伍,先后培养国
务院津贴专家 10 余人,现有省市政府津贴、突出专家、武汉英才等专家人才 30
余人,正高级工程师 100 余人、高级工程师 330 余人,拥有各类注册人员 460 余
人。高层次的人才队伍,为武汉市政院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
础。武汉市政院人员团队背景涵盖了道路交通、城市桥梁、给水排水、建筑、城
市防洪、地下空间与隧道、轨道交通、风景园林、环境工程、工程经济、数字化
等多个专业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市政工程建设解决方案。
(二)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武汉市政院是湖北省领先的市政勘察设计企业,拥有城乡规划、市政设计、
工程勘察综合等十余项甲级资质,资质能力、产业链覆盖范围在全国同类企业中
居于前列。武汉市政院设计了武汉市 80%以上的环线与放射线道路及 70%以上
的雨污水管渠、雨水排涝泵站、污水处理厂,并主持编制了武汉市多轮次城乡建
设“五年”规划、城建计划、多区域水环境治理规划等,共有七百余项工程荣获
国家、省(部)、市级各类奖项。此外,武汉市政院拥有涵盖工程建设全产业链
的业务结构,具备市政工程全过程、一体化技术解决能力,曾先后荣获“全国先
进勘察设计企业”“中国工程设计企业 60 强”“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
单位”“湖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十强”“湖北服务业企业 100 强”等荣
誉称号。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审计报告》,武汉市政院报告期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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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26,369.89 10.79% 29,795.22 11.87% 60,104.20 23.17%
应收票据 344.01 0.14% 95.97 0.04% - 0.00%
应收账款 103,689.15 42.43% 108,355.59 43.18% 95,233.05 36.72%
应收账款融资 33.00 0.01% 45.90 0.02% 674.27 0.26%
预付款项 251.08 0.10% 296.16 0.12% 505.90 0.20%
其他应收款 921.41 0.38% 1,337.95 0.53% 1,739.75 0.67%
合同资产 67,451.99 27.60% 65,596.99 26.14% 57,754.42 22.27%
其他流动资产 274.63 0.11% 180.60 0.07% 215.79 0.08%
流动资产合计 199,335.17 81.56% 205,704.38 81.98% 216,227.39 83.37%
长期股权投资 6,035.47 2.47% 6,235.50 2.48% 5,986.96 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63.33 0.84% 2,086.49 0.83% 2,051.47 0.79%
投资性房地产 11,956.50 4.89% 11,984.54 4.78% 12,054.62 4.65%
固定资产 11,248.03 4.60% 11,427.01 4.55% 12,069.66 4.65%
使用权资产 160.09 0.07% 134.81 0.05% 72.74 0.03%
无形资产 664.83 0.27% 685.37 0.27% 549.34 0.21%
长期待摊费用 231.86 0.09% 244.99 0.10% -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10.35 5.20% 12,423.57 4.95% 10,356.66 3.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070.47 18.44% 45,222.28 18.02% 43,141.46 16.63%
资产合计 244,405.64 100.00% 250,926.65 100.00% 259,368.8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59,368.84 万元、250,926.65 万元
和 244,405.64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216,227.39 万元、205,704.38
万元和 199,335.17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计的比例分别为 83.37%、81.98%
和 81.56%,标的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为主;非流动
资产合计分别为 43,141.46 万元、45,222.28 万元和 45,070.47 万元,占报告期各
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63%、18.02%和 18.44%,非流动资产主要为投资性
房地产、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
动资产比重较为平稳,未发生重大变化。
(1)货币资金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25,610.45 28,963.39 58,830.89
其他货币资金 759.44 831.83 1,273.31
合计 26,369.89 29,795.22 60,104.2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60,104.20 万元、29,795.22 万元和
货币资金主要以银行存款为主,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工程履约保证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3,114.82 万元、
万元及 706.97 万元;代管的房产维修基金账户资金分别为 381.33 万元、382.00
万元及 382.09 万元;与第三方共管的代建项目账户资金分别为 1,505.41 万元、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00.60 71.43 -
商业承兑汇票 261.52 29.59 -
小计 362.12 101.02 -
减:坏账准备 18.11 5.05 -
合计 344.01 95.97 -
日,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95.97 万元和 344.01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
的比例分别为 0.04%和 0.14%。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票据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 - - - -
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 362.12 100.00% 18.11 5.00% 344.01
票据
其中:
账龄组合 362.12 100.00% 18.11 5.00% 344.01
合计 362.12 100.00% 18.11 5.00% 344.0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 - - - -
准备的应收票据
按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 101.02 100.00% 5.05 5.00% 95.97
票据
其中:
账龄组合 101.02 100.00% 5.05 5.00% 95.97
合计 101.02 100.00% 5.05 5.00% 95.97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158,744.27 162,982.20 142,885.60
坏账准备 55,055.12 54,626.61 47,652.54
账面净额 103,689.15 108,355.59 95,233.05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标 的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95,233.05 万 元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整体计提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
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证券简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勘设股份 28.85 21.51
苏州规划 29.53 23.87
深水规院 40.34 37.91
苏交科 37.95 33.64
华设集团 22.90 18.93
可比公司平均值 31.91 27.17
武汉市政院 33.53 33.36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5 年 1 季度应
收账款坏账计提率情况
平,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158,744.27 162,982.20 142,885.60
减:坏账准备 55,055.12 54,626.61 47,652.54
合计 103,689.15 108,355.59 95,233.0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及政府单位,相关单位内部款项
审批流程和付款流程均较为复杂,延长了项目回款周期,标的公司的收款进度较
合同约定收款节点有所滞后。因此,标的公司相关项目的应收款项本身具有一定
回款周期。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应收政府主体 38,775.65 24.43% 3,877.57 10.00% 34,898.09
账龄组合 119,964.62 75.57% 51,173.55 42.66% 68,791.07
合计 158,744.27 100.00% 55,055.12 34.68% 103,689.15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应收政府主体 39,648.41 24.33% 3,964.84 10.00% 35,683.57
账龄组合 123,329.79 75.67% 50,657.77 41.08% 72,672.02
合计 162,982.20 100.00% 54,626.61 33.52% 108,355.59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应收政府主体 35,015.13 24.51% 3,501.51 10.00% 31,513.62
账龄组合 107,866.47 75.49% 44,147.03 40.93% 63,719.44
合计 142,885.60 100.00% 47,652.54 33.35% 95,233.05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武汉钢铁集团粉末
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4.00 4.00 -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武汉钢铁集团粉末
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4.00 4.00 -
应收账款(按单位)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武汉钢铁集团粉末
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4.00 4.00 -
②按应收政府主体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按应收政府主体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政府主体 38,775.65 100.00% 39,648.41 100.00% 35,015.13 100.00%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8,775.65 100.00% 39,648.41 100.00% 35,015.13 100.00%
减:坏账准备 3,877.57 10.00% 3,964.84 10.00% 3,501.51 10.0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4,898.09 - 35,683.57 - 31,513.62 -
政府主体客户的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的财政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
坏账核销情形,且标的公司与客户的应收款项也不存在争议、涉及诉讼或仲裁情
形。由于业主的特定属性,相应资金收回的保证度较高,最终形成实际损失的比
例很低。标的公司合理估计其应收政府主体客户款项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
损失,并确定 10%的固定比例进行计提。
③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19,964.62 100.00% 123,329.79 100.00% 107,866.47 100.00%
减:坏账准备 51,173.55 - 50,657.77 - 44,147.03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8,791.07 - 72,672.02 - 63,719.44 -
标的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武汉市
账龄 勘设股份 苏州规划 深水规院 苏交科 华设集团 平均值
政院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或审计报告,华设集团计提比例为应收工
程咨询款组合的计提比例
由上表可见,武汉市政院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账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款和合同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准备和合同资
日期 单位名称 合同资产期 资产期末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余额合计
末余额
数的比例
武汉市城市建设
投资开发集团有 18,889.09 9,496.10 28,385.19 11.18% 9,840.37
月 31 日
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占应收账
应收账款坏账
应收账款和 款和合同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准备和合同资
日期 单位名称 合同资产期 资产期末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产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余额合计
末余额
数的比例
湖北省科技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城市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
武汉车谷城市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城市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
合 计 55,452.62 29,439.12 84,891.74 33.43% 38,027.75
武汉市城市建设
投资开发集团有 17,995.97 8,864.85 26,860.82 10.53% 9,470.24
限公司
湖北省科技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月 31 日 团有限公司
武汉城市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
武汉车谷城市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 计 56,319.78 28,588.89 84,908.67 33.28% 37,428.26
湖北省科技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市建设
投资开发集团有 13,979.21 4,588.77 18,567.98 8.42% 7,477.84
限公司
月 31 日 团有限公司
武汉车谷城市发
展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地铁集团有
限公司
合 计 46,989.84 21,643.37 68,633.21 31.12% 30,163.08
注:上表客户为合并口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余
额分别为 68,633.21 万元、84,908.67 万元和 84,891.74 万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各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 31.12%、33.28%和 33.4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上述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国资
背景的市政、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业主单位及政府单位,与标的公司长期合作,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报告期内未发生坏账核销情形,未来发生坏账可能性
较低。
(4)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工不满足收款条件的
款项
合计 95,220.24 27,768.25 67,451.99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工不满足收款条件的
款项
合计 92,175.96 26,578.97 65,596.99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已完工不满足收款条件的
款项
合计 77,644.25 19,889.84 57,754.4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7,754.42 万元、
年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增加 7,842.57 万元,2025 年 3 月 31 日较 2024 年末,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增加 1,855.00 万元,主要系与业主已完工项目尚未结算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龄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95,220.24 92,175.96 77,644.25
减:坏账准备 27,768.25 26,578.97 19,889.84
合计 67,451.99 65,596.99 57,754.4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备的合同资产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其中:
应收政府主体 21,909.21 23.01% 2,190.92 10.00% 19,718.29
账龄组合 73,311.03 76.99% 25,577.33 34.89% 47,733.70
合计 95,220.24 100.00% 27,768.25 29.16% 67,451.99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备的合同资产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其中:
应收政府主体 20,814.91 22.58% 2,081.49 10.00% 18,733.42
账龄组合 71,361.05 77.42% 24,497.48 34.33% 46,863.57
合计 92,175.96 100.00% 26,578.97 28.84% 65,596.99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备的合同资产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其中:
应收政府主体 18,086.46 23.29% 1,808.65 10.00% 16,277.81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龄组合 59,557.80 76.71% 18,081.19 30.36% 41,476.61
合计 77,644.25 100.00% 19,889.84 25.62% 57,754.42
①按应收政府主体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应收政府主体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政府主体 21,909.21 100.00% 20,814.91 100.00% 18,086.46 100.00%
合同资产账面
余额
减:坏账准备 2,190.92 10.00% 2,081.49 10.00% 1,808.65 10.00%
合同资产账面
价值
②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资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与应收账款计
提比例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同资产账面余额 73,311.03 100.00% 71,361.05 100.00% 59,557.80 100.00%
减:坏账准备 25,577.33 - 24,497.48 - 18,081.19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 47,733.70 - 46,863.57 - 41,476.61 -
(5)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674.27 万元、45.90 万元和
行承兑汇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列示的预付款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51.08 100.00% 296.16 100.00% 505.9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 505.90 万元、296.16 万元和 251.08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0%、0.12%和 0.10%,主要系预付
经营费用等。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1,704.18 2,157.70 2,583.73
坏账准备 782.77 819.74 843.98
账面净额 921.41 1,337.95 1,739.7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739.75 万元、1,337.95
万元和 921.41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7%、0.53%和 0.38%。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小计 1,704.18 2,157.70 2,583.73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龄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减:坏账准备 782.77 819.74 843.98
合计 921.41 1,337.95 1,739.75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押金及保证金 1,035.80 1,205.00 1,456.04
备用金借支 17.38 15.87 183.45
对关联方的应
收款
对非关联方的
应收款
代收代付款项 45.31 471.77 413.24
小计 1,704.18 2,157.70 2,583.73
减:坏账准备 782.77 819.74 843.98
合计 921.41 1,337.95 1,739.75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215.79 万元、180.60 万元和
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和预缴税费。
(9)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5,986.96 万元、6,235.50 万元
和 6,035.47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31%、2.48%和 2.47%,
主要系对武汉市汉江湾宏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武汉金柏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
公司的投资。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2,051.47 万元、2,086.49
万元和 2,063.33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79%、0.83%和
司等公司的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重大变化。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期初账面价值 11,984.54 12,054.62 12,475.13
公允价值变动 -28.03 -70.09 -420.51
期末账面价值 11,956.50 11,984.54 12,054.62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别为 12,054.62 万元、11,984.54 万
元和 11,956.50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比例分别为 4.65%、4.78%和 4.89%,
主要系标的公司用于部分出租的办公大楼。
(12)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5,515.42 5,394.50 - 10,120.92
机器设备 479.78 423.26 - 56.53
运输设备 1,069.35 997.17 - 72.18
办公设备 3,195.94 2,197.53 - 998.41
合计 20,260.50 9,012.46 - 11,248.03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5,515.42 5,249.51 - 10,265.91
机器设备 475.32 416.79 - 58.53
运输设备 1,069.35 996.10 - 73.25
办公设备 3,151.70 2,122.37 - 1,029.32
合计 20,211.79 8,784.78 - 11,427.01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5,515.42 4,669.55 - 10,845.88
机器设备 471.96 392.99 - 78.96
运输设备 1,080.40 993.00 - 87.40
办公设备 2,873.37 1,815.95 - 1,057.43
合计 19,941.15 7,871.49 - 12,069.66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069.66 万元、11,427.01
万元和 11,248.03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比例分别为 4.65%、4.55%和 4.6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屋及建筑物、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
构成。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为稳定。
公司名称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3%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3%
勘设股份 电子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 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3%
其他生产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3%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苏州规划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固定资产装修 年限平均法 3-5 0%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6 5%
深水规院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房屋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年 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8 年 5%
苏交科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8年 5%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4年 5%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5 年 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6 年 3-5%
办公家具 年限平均法 5年 3-5%
计算机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年 3-5%
华设集团
设计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年 3%
勘察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年 3%
检测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年 3-5%
其他 年限平均法 4年 3%
标的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 5%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名称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 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
异。
(1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 72.74 万元、134.81 万元和 160.09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3%、0.05%和 0.07%,均为租赁的
房屋。
(1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60.33 169.26 - 191.07
特许权 6.15 6.15 - -
软件 670.91 197.15 - 473.76
合计 1,037.39 372.56 - 664.83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60.33 167.46 - 192.87
特许权 6.15 6.15 - -
软件 670.91 178.41 - 492.50
合计 1,037.39 352.02 - 685.37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60.33 160.25 - 200.08
特许权 6.15 6.15 - -
软件 456.18 106.92 - 349.26
合计 822.66 273.32 - 549.3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49.34 万元、685.37 万
元和 664.83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比例分别为 0.21%、0.27%和 0.27%。
(15)长期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分别为 244.99 万元和 231.86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0.10%和 0.09%,标的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装修费用。
(16)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83,624.24 12,543.71 82,030.38 12,304.63 68,386.36 10,257.95
租赁负债 169.54 25.43 129.19 19.38 70.58 10.59
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公允价值 115.04 17.26 81.95 12.29 89.26 13.39
变动
递延收益 471.83 70.77 477.11 71.57 498.24 74.74
可弥补亏损 304.29 53.18 104.69 15.70 - -
合计 84,684.93 12,710.35 82,823.32 12,423.57 69,044.43 10,356.6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10,356.66 万元、12,423.57
万元和 12,710.35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9%、4.95%和 5.20%。
报告期各期末,武汉市政院负债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73,691.01 66.78% 73,080.02 63.80% 69,891.46 55.74%
合同负债 9,306.43 8.43% 9,469.42 8.27% 10,560.98 8.42%
应付职工薪酬 746.79 0.68% 2,636.82 2.30% 3,430.33 2.74%
应交税费 18,871.69 17.10% 20,086.13 17.54% 27,104.06 21.62%
其他应付款 6,324.60 5.73% 7,901.57 6.90% 13,150.39 10.49%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流动负债 30.45 0.03% 27.32 0.02% 22.11 0.02%
流动负债合计 109,071.44 98.84% 113,289.92 98.90% 124,189.51 99.04%
租赁负债 69.08 0.06% 40.56 0.04% 40.39 0.03%
长期应付款 134.12 0.12% 134.12 0.12% 80.65 0.06%
递延收益 471.83 0.43% 477.11 0.42% 498.24 0.4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8.90 0.55% 605.03 0.53% 582.01 0.4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3.93 1.16% 1,256.82 1.10% 1,201.29 0.96%
负债合计 110,355.37 100.00% 114,546.73 100.00% 125,390.8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25,390.80 万元、114,546.73 万元
和 110,355.37 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124,189.51 万元、113,289.92
万元和 109,071.44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总计的比例分别为 99.04%、98.90%
和 98.84%;非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1,201.29 万元、1,256.82 万元和 1,283.93 万元,
占报告期各期末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96%、1.10%和 1.16%。报告期各期末,
标的公司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账款分别 69,891.46 万元、73,080.02 万元和
标的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采购服务所发生的应付款项。
(2)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 10,560.98 万元、9,469.42 万元和
系收到客户预付合同款。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3,430.33 万元、2,636.82 万元
和 746.79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74%、2.30%和 0.68%,主
要为尚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以及尚未使用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标的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存在拖欠职工薪酬的情形。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14,054.30 14,306.90 12,422.83
企业所得税 3,149.44 3,496.84 12,792.78
城市维护建设税 917.38 927.51 799.16
教育费附加 393.16 397.50 342.50
地方教育费附加 262.11 265.00 228.33
房产税 56.52 78.87 30.97
印花税 3.03 14.45 39.59
土地使用税 5.26 5.26 5.26
个人所得税 30.49 593.80 442.64
合 计 18,871.69 20,086.13 27,104.06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27,104.06 万元、20,086.13 万元和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及押金 11.01 8.96 11.01
对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390.12 410.85 3,244.63
对非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 2,313.16 3,340.95 3,222.32
代收代付款项 3,610.31 4,140.81 6,672.43
合计 6,324.60 7,901.57 13,150.3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13,150.39 万元、7,901.57 万元
和 6,324.60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0.49%、6.90%和 5.73%。
其他应付款主要为代建项目代收代付款项及计提的日常费用。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
负债
合计 100.46 88.63 30.19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30.19 万元、88.63
万元和 100.46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2%、0.08%和 0.09%,
均为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待转销项税 30.45 27.32 22.11
合计 30.45 27.32 22.1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22.11 万元、27.32 万元和 30.45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2%、0.02%和 0.03%。
(8)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40.39 万元、40.56 万元和 69.08 万
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3%、0.04%和 0.06%。
(9)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80.65 万元、134.12 万元和 134.12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6%、0.12%和 0.12%。
(10)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498.24 万元、477.11 万元和 471.83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40%、0.42%和 0.43%,为办公用房
补贴的政府补助。
(11)递延所得税负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应纳税暂时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性差异 负债 时性差异 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使用权资产 160.09 24.01 134.81 20.22 72.74 10.91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619.90 92.98 680.15 103.98 927.05 139.06
合计 4,059.35 608.90 4,020.52 605.03 3,880.07 582.01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582.01 万元、605.03 万元
和 608.90 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46%、0.53%和 0.55%。
(1)主要偿债指标及其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83 1.82 1.74
速动比率(倍) 1.83 1.82 1.74
资产负债率 45.15% 45.65% 48.3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02.61 1,428.76 1,909.85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注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注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稳定,
各期利息保障倍数较大,主要系标的公司各期利息费用较小,标的公司不存在逾
期未偿还债务的情形。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倍
公司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勘设股份 1.72 1.68 1.62
苏州规划 3.67 3.36 3.29
深水规院 1.42 1.43 1.45
苏交科 1.74 1.69 1.82
华设集团 1.61 1.54 1.50
可比公司平均 2.03 1.94 1.94
标的公司 1.83 1.82 1.74
单位:倍
公司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勘设股份 1.64 1.61 1.54
苏州规划 3.67 3.36 3.29
深水规院 1.42 1.43 1.43
苏交科 1.73 1.69 1.81
华设集团 1.57 1.50 1.46
可比公司平均 2.01 1.92 1.91
标的公司 1.83 1.82 1.74
公司名称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勘设股份 47.62% 48.95% 49.89%
苏州规划 26.23% 27.84% 25.31%
深水规院 52.58% 54.55% 54.16%
苏交科 42.91% 45.24% 45.18%
华设集团 56.62% 59.42% 61.68%
可比公司平均 45.19% 47.20% 47.24%
标的公司 45.15% 45.65% 48.3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标的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8.34%、45.65%和 45.1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
水平较为接近。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及其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06 0.31 0.2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0.15 0.79 0.79
注 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注 3:2025 年 1-3 月数据未年化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勘设股份 0.04 0.23 0.28
苏州规划 0.03 0.23 0.37
深水规院 0.05 0.45 0.42
苏交科 0.05 0.30 0.34
华设集团 0.05 0.34 0.43
可比公司平均 0.04 0.31 0.37
标的公司 0.06 0.31 0.29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勘设股份 0.11 0.61 0.76
苏州规划 0.18 1.05 1.44
深水规院 3.64 29.75 21.28
苏交科 0.17 0.99 1.16
华设集团 0.18 1.08 1.28
可比公司平均 0.16 0.93 1.16
标的公司 0.15 0.79 0.79
注:可比公司计算平均值剔除深水规院,其应收账款周转率远高于同行业,主要系较多项目
已完工未结算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小。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29、0.31 和 0.06,标的公司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周转率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接近,标的公司总资产周转良好。应收账款周转
率分别为 0.79、0.79 和 0.15,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
额较大。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539.64 64,095.58 103,114.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0.71 2,659.23 6,875.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60.35 66,754.82 109,990.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920.88 34,792.24 49,712.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88.88 39,865.88 40,431.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62.03 14,249.42 5,221.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2.69 3,513.13 3,274.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614.48 92,420.67 98,63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88 -25,665.85 11,350.20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0 4.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0.51 5.42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20.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2 10,030.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1,235.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净额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2 348.64 1,70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2 -343.32 8,323.38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36.56 3,782.98 7,54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6 73.73 62.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43.52 3,856.72 7,602.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3.52 -3,856.72 -7,602.29
(4)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6,832.35 万元、6,155.08 万元和 1,826.6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350.20 万元、-25,665.85 万元和
万元、31,820.93 万元、980.72 万元,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
节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净利润 1,826.60 6,155.08 6,832.35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89.28 6,689.14 4,502.38
信用减值损失 404.58 6,954.89 5,619.7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产折旧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使用权资产折旧 20.64 65.48 50.10
无形资产摊销 20.54 78.70 85.9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3.13 17.5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 - -
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49 -4.8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8.03 70.09 420.51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9 4.79 3.8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0.03 -253.34 -838.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6.78 -2,066.91 -1,580.8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34 17.77 -12.9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1,350.02 33,430.00 -11,481.79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456.57 -77,761.41 6,858.99
列)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88 -25,665.85 11,350.20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标的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价值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合计 2,063.33
标的公司投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黄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合计
账面价值为 130.30 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其他标的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与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协同效应,系标的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
划长期持有,不以获取短期资金收益为目的。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近一期末,标的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为 130.30 万元,占归属于母
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0.10%,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情形。
(二)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审计报告》,武汉市政院报告期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营业总收入 15,389.35 100.00% 80,283.48 100.00% 75,247.35 100.00%
其中:营业收入 15,389.35 100.00% 80,283.48 100.00% 75,247.35 100.00%
二、营业总成本 11,531.01 74.93% 60,314.36 75.13% 58,644.92 77.94%
其中:营业成本 9,179.23 59.65% 47,638.01 59.34% 45,526.04 60.50%
税金及附加 140.93 0.92% 734.30 0.91% 713.70 0.95%
销售费用 212.87 1.38% 1,192.30 1.49% 835.97 1.11%
管理费用 1,235.69 8.03% 7,309.83 9.11% 7,871.96 10.46%
研发费用 822.45 5.34% 3,925.43 4.89% 4,632.20 6.16%
财务费用 -60.15 -0.39% -485.51 -0.60% -934.94 -1.24%
加:其他收益 44.98 0.29% 287.42 0.36% 359.79 0.48%
投资收益(损失以
-200.03 -1.30% 253.34 0.32% 838.30 1.11%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28.03 -0.18% -70.09 -0.09% -420.51 -0.56%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404.58 -2.63% -6,954.89 -8.66% -5,619.75 -7.47%
资产减值损失 -1,189.28 -7.73% -6,689.14 -8.33% -4,502.38 -5.98%
三、营业利润 2,081.40 13.52% 6,795.77 8.46% 7,257.89 9.65%
加:营业外收入 4.15 0.03% 47.64 0.06% 40.91 0.05%
减:营业外支出 2.64 0.02% 0.60 0.00% 33.59 0.04%
四、利润总额 2,082.91 13.53% 6,842.81 8.52% 7,265.21 9.66%
减:所得税费用 256.31 1.67% 687.73 0.86% 432.87 0.58%
五、净利润 1,826.60 11.87% 6,155.08 7.67% 6,832.35 9.08%
(1)营业收入总体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5,371.83 99.89% 79,854.99 99.47% 74,572.56 99.10%
其他业务收入 17.52 0.11% 428.50 0.53% 674.80 0.90%
合计 15,389.35 100.00% 80,283.48 100.00% 75,247.35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5,247.35 万元、80,283.48 万元和
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业务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勘察设计 12,505.48 81.35% 58,740.02 73.56% 60,989.11 81.78%
工程管理 163.86 1.07% 4,363.29 5.46% 5,402.69 7.24%
工程咨询 1,831.39 11.91% 5,680.73 7.11% 4,283.47 5.74%
其他 871.11 5.67% 11,070.94 13.86% 3,897.29 5.23%
合计 15,371.83 100.00% 79,854.99 100.00% 74,572.5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4,572.56 万元、79,854.99 万元和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70%,是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2024 年,其他
收入较高,主要系工程施工收入有所增加。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项目所在地域划分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湖北省内 13,644.22 88.76% 71,512.79 89.55% 65,751.48 88.17%
湖北省外 1,727.60 11.24% 8,342.19 10.45% 8,821.07 11.83%
合计 15,371.83 100.00% 79,854.99 100.00% 74,572.56 100.00%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来源于湖北省内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标的公司总部位
于武汉,常年深耕湖北市场,凭借在资质及专业经验、技术、人才队伍等多方面
的优势,标的公司在湖北省内市政工程设计咨询项目竞争中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
近年来,标的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在巩固湖北省内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在湖北
省外设立分公司,不断提高湖北省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业务区域不断向省外扩张。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15,371.83 100.00% 15,552.64 19.48% 10,693.17 14.34%
第二季度 - 17,919.10 22.44% 18,525.38 24.84%
第三季度 - 18,323.23 22.95% 19,268.18 25.84%
第四季度 - 28,060.02 35.14% 26,085.83 34.98%
合计 15,371.83 100.00% 79,854.99 100.00% 74,572.56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标的公司客户主要为市政
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国企、政府单位,市政等工程项目建设通常集中在下半年进行
施工,且受到业主单位审批周期的影响,通常于年末集中验收结算或确认工程量,
上述原因使得标的公司的业务存在一定季节性,主要体现为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
较高。
(5)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国企及政府单位,销售回款主要来自直接
客户,仅存在少量由第三方回款的情形,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1,680.99 1,996.78 4,691.94
营业收入 15,389.35 80,283.48 75,247.35
占营业收入比例 10.92% 2.49% 6.2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4,691.94 万元、1,996.78 万元和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方回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财政统一拨付 548.10 32.61% 1,152.52 57.72% 3,292.20 70.17%
集团内统一拨付 1,037.29 61.71% 839.41 42.04% 1,373.30 29.27%
其他 95.59 5.69% 4.86 0.24% 26.44 0.56%
合计 1,680.99 100.00% 1,996.78 100.00% 4,691.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第三方回款中来自地方财政统一拨付的金额分别为
的公司产生第三方回款主要原因为客户以国企及政府单位为主,部分政府单位的
付款方式为地方财政支付中心统一拨付,部分国企由集团内关联方统筹付款,具
有商业合理性。
(1)营业成本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9,179.00 100.00% 47,634.57 99.99% 45,522.92 99.99%
其他业务成本 0.23 0.00% 3.45 0.01% 3.12 0.01%
合计 9,179.23 100.00% 47,638.01 100.00% 45,526.04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45,526.04 万元、47,638.01 万元和
(2)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业务分类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一
致。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业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勘察设计 6,572.85 71.61% 30,702.86 64.46% 35,022.48 76.93%
工程管理 602.81 6.57% 3,928.41 8.25% 3,928.02 8.63%
工程咨询 1,128.06 12.29% 3,161.82 6.64% 3,102.32 6.81%
其他 875.28 9.54% 9,841.48 20.66% 3,470.10 7.63%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9,179.00 100.00% 47,634.57 100.00% 45,522.9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基本一致,整体
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符。
(3)主营业务成本明细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人工 4,921.53 53.62% 29,575.04 62.09% 29,414.74 64.62%
服务采购成本 3,282.59 35.76% 13,987.45 29.36% 11,676.39 25.65%
其他成本 974.88 10.62% 4,072.08 8.55% 4,431.79 9.74%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9,179.00 100.00% 47,634.57 100.00% 45,522.92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人工成本、服务采购成本及其他成
本构成。其中,人工成本主要是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中向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服
务采购成本主要是向供应商采购服务所发生的成本,其他成本主要是为完成项目
而发生的除人工成本和服务采购成本之外的其他经营成本,包括文件整理费、物
业房租费、差旅费等。
(1)毛利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6,192.83 99.72% 32,220.42 98.70% 29,049.64 97.74%
其他业务毛利 17.30 0.28% 425.05 1.30% 671.68 2.26%
合计 6,210.12 100.00% 32,645.47 100.00% 29,721.32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毛利分别为 29,721.32 万元、32,645.47 万元和 6,210.12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 97.74%、98.70%和 99.72%。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突出,综合毛利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别分类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勘察设计 5,932.63 47.44% 28,037.16 47.73% 25,966.63 42.58%
工程管理 -438.95 -267.89% 434.88 9.97% 1,474.67 27.30%
工程咨询 703.33 38.40% 2,518.92 44.34% 1,181.15 27.57%
其他 -4.17 -0.48% 1,229.46 11.11% 427.19 10.96%
合计 6,192.83 40.29% 32,220.42 40.35% 29,049.64 38.9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工程管理及其他收入在
(3)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主营业务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勘设股份 工程咨询、工程承包 19.23% 25.14% 32.02%
苏州规划 规划设计、工程设计 23.83% 41.37% 46.35%
工程设计、咨询及管理、工程
深水规院 -1.45% 28.20% 27.71%
总承包
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工程总
苏交科 29.07% 34.76% 35.99%
承包
勘察设计、低碳及环保业务、
华设集团 综合检测、数字及智慧业务、 30.59% 37.22% 39.00%
规划研究、工程总承包
可比公司平均 20.25% 33.34% 36.21%
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管
标的公司 40.29% 40.35% 38.95%
理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各公司业务
结构有所差异,且各公司的业务领域各有侧重,标的公司的项目主要集中于市政
工程领域,2023 年及 2024 年毛利率与苏州规划、苏交科及华设集团的毛利率水
平较为接近,其他可比公司业务领域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期间费用整体构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212.87 1.38% 1,192.30 1.49% 835.97 1.11%
管理费用 1,235.69 8.03% 7,309.83 9.11% 7,871.96 10.46%
研发费用 822.45 5.34% 3,925.43 4.89% 4,632.20 6.16%
财务费用 -60.15 -0.39% -485.51 -0.60% -934.94 -1.24%
合计 2,210.85 14.37% 11,942.04 14.87% 12,405.19 16.49%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12,405.19 万元、11,942.04 万元和
年度总体费用有所减少,主要系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减少。
(2)销售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98.13 93.08% 1,058.68 88.79% 745.30 89.15%
市场开发费 6.31 2.96% 64.44 5.40% 65.06 7.78%
其他 8.44 3.96% 69.19 5.80% 25.60 3.06%
合计 212.87 100.00% 1,192.30 100.00% 835.97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835.97 万元、1,192.30 万元和 212.8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1%、1.49%和 1.38%,标的公司销售费
用金额和占比较为稳定。
标的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勘设股份 3.97% 3.59% 2.69%
苏州规划 4.08% 2.56% 2.09%
深水规院 4.23% 1.88% 2.19%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苏交科 2.56% 1.98% 1.78%
华设集团 7.75% 6.41% 5.00%
可比公司平均 4.52% 3.28% 2.75%
标的公司 1.38% 1.49% 1.11%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可比公司,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
投标方式获取业务,且业务区域较为集中,销售费用相对较低。
(3)管理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851.39 68.90% 5,260.75 71.97% 5,885.04 74.76%
中介费用 25.44 2.06% 482.75 6.60% 553.55 7.03%
折旧与摊销 155.89 12.62% 580.88 7.95% 572.24 7.27%
办公费(含水电物业费) 56.39 4.56% 382.98 5.24% 336.47 4.2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9.21 3.98% 188.88 2.58% 163.63 2.08%
其他 97.37 7.88% 413.58 5.66% 361.02 4.59%
合计 1,235.69 100.00% 7,309.83 100.00% 7,871.96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7,871.96 万元、7,309.83 万元和
司管理费用整体波动较小。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勘设股份 13.11% 12.06% 9.63%
苏州规划 23.35% 15.08% 11.50%
深水规院 24.26% 11.98% 13.53%
苏交科 12.86% 11.00% 10.41%
华设集团 8.74% 8.21% 8.53%
可比公司平均 16.46% 11.67% 10.72%
标的公司 8.03% 9.11% 10.46%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行业平
均值。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管理人
员数量及薪酬总额较高所致。
(4)研发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研发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768.88 93.49% 3,400.24 86.62% 4,324.70 93.36%
委外研发费用 30.42 3.70% 339.45 8.65% 162.18 3.50%
其他 23.15 2.81% 185.74 4.73% 145.32 3.14%
合计 822.45 100.00% 3,925.43 100.00% 4,632.20 100.00%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4,632.20 万元、3,925.43 万元和 822.4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6%、4.89%和 5.34%,标的公司研发费
用 2024 年较 2023 年减少,变动主要系各研发项目进入中后期,项目投入的人员
工时减少所致。
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勘设股份 3.16% 3.99% 2.87%
苏州规划 9.91% 7.59% 7.15%
深水规院 9.37% 4.48% 5.01%
苏交科 4.87% 5.48% 5.51%
华设集团 5.82% 4.54% 4.66%
可比公司平均 6.63% 5.22% 5.04%
标的公司 5.34% 4.89% 6.16%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与可比公司相比,标的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5)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的构成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息费用 1.39 4.79 3.81
减:利息收入 62.73 493.69 946.39
手续费及其他 1.19 3.39 7.65
合计 -60.15 -485.51 -934.94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934.94 万元、-485.51 万元和-60.1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4%、-0.60%和-0.39%,标的公司财务费
用金额较小,主要系利息收入较高。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勘设股份 3.65% 3.77% 2.33%
苏州规划 -0.31% -0.53% -1.30%
深水规院 -0.30% -0.15% -0.72%
苏交科 2.16% -0.15% 0.40%
华设集团 0.86% 0.10% 0.17%
可比公司平均 1.21% 0.61% 0.18%
标的公司 -0.39% -0.60% -1.24%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年度报告及定期报告
整体来看,行业内公司财务费用率相对较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
财务费用率总体处于合理水平。
(1)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政府补助 20.93 223.88 105.56
税费减免 - 1.31 170.14
个税返还 24.04 62.22 84.10
合计 44.98 287.42 359.7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其他收益的金额分别为 359.79 万元、287.42 万元和 44.98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万元,主要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对标的公司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200.03 248.53 833.52
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
- 4.80 4.78
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合计 -200.03 253.34 838.30
报告期标的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838.30 万元、253.34 万元和-200.03 万元,
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3.06 -5.05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28.50 -6,974.07 -6,111.1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98 24.23 491.41
合计 -404.58 -6,954.89 -5,619.7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5,619.75 万元、-6,954.89 万元和
-404.58 万元,主要为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4)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为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189.28 -6,689.14 -4,502.38
合计 -1,189.28 -6,689.14 -4,502.38
(5)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组成,具体明细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44.19 265.65 224.16
教育费附加 18.93 113.96 96.02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62 75.97 64.01
房产税 56.88 216.66 206.16
土地使用税 5.26 21.05 33.20
其他 3.05 41.01 90.14
合计 140.93 734.30 713.70
(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
-28.03 -70.09 -420.51
资性房地产
合计 -28.03 -70.09 -420.51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40.91 万元、47.64 万元和 4.15 万元,
金额较小,主要系供应商违约赔偿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0.49 4.8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0.49 4.86
其他 4.15 47.15 36.05
合计 4.15 47.64 40.91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其他 2.64 0.60 33.59
合计 2.64 0.60 33.59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系项目违约金。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9)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具
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535.75 2,736.86 2,026.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279.44 -2,049.14 -1,593.80
合计 256.31 687.73 432.87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 0.49 4.86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20.93 223.88 105.56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
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 4.80 4.78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28.03 -70.09 -420.51
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和支出
小计 -5.59 205.64 -302.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0.83 30.86 -46.21
合计 -4.76 174.78 -256.63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主要为政府补助。
(1)报告期内的主要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公司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利润 2,081.40 6,795.77 7,257.89
利润总额 2,082.91 6,842.81 7,265.21
净利润 1,826.60 6,155.08 6,832.35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99.93% 99.31% 99.9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90%、99.31%
和99.93%,标的公司盈利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
(2)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分析
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受到产业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风
险因素影响,详见本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与上市
公司均属于武汉市城投集团下属的企业,双方在管理体系、机构设置、企业文化
等方面存在较多相似性,上市公司未来拟进一步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具体如下:
(一)业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标的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等环节
进行业务整合和管理,结合原有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业务运营效率,
在保持标的公司的规范治理情况下,标的公司业务将纳入上市公司的统筹规划,
发挥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全面且高效的“规投建管运”一
体化全周期服务。
标的公司可凭借其在水务治理和厂网河湖一体化方面的研究经验协助上市
公司在水务项目方面的开发及应用,助力上市公司从单一水务环保服务商向国内
一流环境综合服务商升级。同时双方未来可在数字化、智能化方面,通过 AI 大
数据模型、数字孪生等工具构建“AI+水务环保”技术底座,形成互补态势,有
利于增强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保留独立的法人地位,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利,确保其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和配套设施。同时,上市公司会将标的
公司纳入自身内部整体资产管控体系内。标的公司将按照自身内部管理与控制规
范行使正常生产经营的资产处置权及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对超出正常生产经
营以外的资产处置权及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严格遵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同时,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配置资产,并充分利用其平台优势、资金优势支持标的公
司业务的发展,协助其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接受上市公司的
管理和监督。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整体的财务管控,
加强其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完善其财务部门机构、人员设置,确保标的
公司搭建符合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财务管理与
合规水平,防范财务风险。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逐步统一管理机制的前提下,继续保持标的
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业务团队的稳定,以保证标的公司可以保持
并提升其竞争优势。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根据合
并后业务设立切实可行的业绩目标,设计合理、有效的员工激励计划,将标的公
司的员工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部,统一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员工长效激励机制,
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与上市公司利益长期绑定一致。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对下属
企业的管理制度对标的公司进行管理,并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对机构设置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
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
道运营等,持续深耕水务环保及水环境治理市场。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武汉控股
立足武汉,辐射全国,居于湖北省水务行业龙头地位。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取得标的公司 100%股权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将增加武汉市政院现有的勘察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询等业务板块,并获取相
应业务收入及利润,打造上市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通过对武汉市政院人才、技
术、研发、资质等方面优势的充分整合,上市公司将在水务环保主业构建“规划
-咨询-设计-施工-运维”等一体化服务能力,补齐规划、咨询、设计等环节链条,
形成全产业链整体协同竞争优势,增强市场开发拓展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规模持续健康增长。同时,借助武汉市政院在城市基础设施智慧运营及数字
化、智慧化方面的技术储备与科创成果转化能力,有效赋能上市公司现有业务转
型升级,加快前沿科技运用及高新技术迭代更新速率,促进各主营业务板块提质
增效,以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
东利益。
此外,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现金流,为公司业务发展
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标的公司独立运营和现有经营管理团队
稳定的基础上,对标的公司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进行整合,将标的公
司统一纳入上市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当中,具体整合管控计划详见本报告书“第
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
通过本次交易,依托标的公司在数字化、绿色低碳、环保节能、循环经济等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新兴前沿业务领域的科技积累,加快探索通过数字孪生、算法优化运行参数形成
智慧化运营技术,整合双方在绿色低碳设计、城市运维服务等领域的核心能力,
构建“AI+水务环保”技术底座,推动传统水务环保行业的全产业链智能化转型
升级,培育“技术研发-场景落地-数据赋能”的创新生态,形成可复制、易推广
的“硬科技赋能-轻资产扩张-可持续变现”闭环价值体系,重塑上市公司高质量
发展内核,打造国内一流环境综合服务商。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项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率(%) 率
(%)
总资产 2,387,436.05 2,624,532.34 9.93 2,437,419.14 2,680,992.77 9.99
总负债 1,831,120.33 1,961,876.70 7.14 1,884,266.08 2,018,963.49 7.1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02,180.76 116,408.39 13.92 377,455.28 455,713.92 20.73
净利润 3,162.67 4,782.60 51.22 8,462.95 14,228.50 68.13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资产负债率
(%)
注 1:上市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变化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市政院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总资
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
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 2024 年、2025 年 1-3 月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增加 0.03 元/股、0.01 元/股,
上市公司不存在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情形,且随着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完成整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后,协同效应体现、整体市场竞争力提升,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打造国内一流环境综合服务商的重要举措,将有效增强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上市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利用资本
平台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
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以独立的法人主体形式存在。标的公司的
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及机构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本次交易不影响标的公司
与员工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为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税费及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费用。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净利
润或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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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审计报告》,标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26,369.89 29,795.22 60,104.20
应收票据 344.01 95.97 -
应收账款 103,689.15 108,355.59 95,233.05
应收款项融资 33.00 45.90 674.27
预付款项 251.08 296.16 505.90
其他应收款 921.41 1,337.95 1,739.75
合同资产 67,451.99 65,596.99 57,754.42
其他流动资产 274.63 180.60 215.79
流动资产合计 199,335.17 205,704.38 216,227.39
长期股权投资 6,035.47 6,235.50 5,986.9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63.33 2,086.49 2,051.47
投资性房地产 11,956.50 11,984.54 12,054.62
固定资产 11,248.03 11,427.01 12,069.66
使用权资产 160.09 134.81 72.74
无形资产 664.83 685.37 549.34
长期待摊费用 231.86 244.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710.35 12,423.57 10,356.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070.47 45,222.28 43,141.46
资产总计 244,405.64 250,926.65 259,368.84
应付账款 73,691.01 73,080.02 69,891.46
合同负债 9,306.43 9,469.42 10,560.98
应付职工薪酬 746.79 2,636.82 3,430.33
应交税费 18,871.69 20,086.13 27,104.06
其他应付款 6,324.60 7,901.57 13,150.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46 88.63 30.19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流动负债 30.45 27.32 22.11
流动负债合计 109,071.44 113,289.92 124,189.51
租赁负债 69.08 40.56 40.39
长期应付款 134.12 134.12 80.65
递延收益 471.83 477.11 498.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608.90 605.03 582.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3.93 1,256.82 1,201.29
负债合计 110,355.37 114,546.73 125,390.80
股本 1,712.89 1,712.89 1,712.89
资本公积 120.00 120.00 120.00
其他综合收益 2,427.39 2,447.08 2,417.30
盈余公积 856.45 856.45 856.45
未分配利润 128,933.55 131,243.51 128,871.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34,050.27 136,379.92 133,978.04
股东权益合计 134,050.27 136,379.92 133,978.0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44,405.64 250,926.65 259,368.84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5,389.35 80,283.48 75,247.35
其中:营业收入 15,389.35 80,283.48 75,247.35
二、营业总成本 11,531.01 60,314.36 58,644.92
其中:营业成本 9,179.23 47,638.01 45,526.04
税金及附加 140.93 734.30 713.70
销售费用 212.87 1,192.30 835.97
管理费用 1,235.69 7,309.83 7,871.96
研发费用 822.45 3,925.43 4,632.20
财务费用 -60.15 -485.51 -934.94
加:其他收益 44.98 287.42 359.7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0.03 253.34 838.3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03 -70.09 -420.5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04.58 -6,954.89 -5,619.75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89.28 -6,689.14 -4,502.3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81.40 6,795.77 7,257.89
?加:营业外收入 4.15 47.64 40.91
减:营业外支出 2.64 0.60 33.5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82.91 6,842.81 7,265.21
减:所得税费用 256.31 687.73 432.8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26.60 6,155.08 6,832.3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列)
- - -
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9.69 29.77 25.85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19.69 29.77 25.85
税后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9.69 29.77 25.85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自用房地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 - -
投资性房地产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06.91 6,184.86 6,858.20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806.91 6,184.86 6,858.2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539.64 64,095.58 103,114.8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0.71 2,659.23 6,875.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460.35 66,754.82 109,990.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920.88 34,792.24 49,712.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88.88 39,865.88 40,431.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62.03 14,249.42 5,221.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42.69 3,513.13 3,274.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614.48 92,420.67 98,63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5.88 -25,665.85 11,350.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0 4.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 0.51 5.42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10,020.2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32 10,030.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1,235.89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2 348.64 1,70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2 -343.32 8,323.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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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136.56 3,782.98 7,54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6 73.73 62.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43.52 3,856.72 7,602.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43.52 -3,856.72 -7,602.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51.06 -29,865.89 12,071.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123.49 56,989.38 44,918.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772.43 27,123.49 56,989.38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一)备考报表编制假设及编制基础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完成,并依据完成
后的股权架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根据以下假设编制: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能够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其他可能涉及的批
准。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假定公司实施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述的重组交易
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即已完成,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已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由此所形成的业务架构和会计主体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
(3)公司 2024 年合并财务报表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25]第 0817 号审计报告,2025 年 3 月合并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众环审字(2025)0103934 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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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
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未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5)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税费。
(1)由于公司及交易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均同受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相关备考调整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
(2)由于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重组,在编
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重组方案确定的支付对价 160,063.30 万元作为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的购买成本,并根据以拟发行的股份总数和发行价
格计算确定的支付对价 136,063.30 万元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现金支付
的部分 24,000.00 万元,于“其他应付款”列报。
(3)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备考范围内公司相互之间交易和往来
余额予以抵消。
(4)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包括备
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不包括备考合并
现金流量表、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合并附注不包
括分部报告、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以及公允价值估计等信息。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中股东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报,不再细分
“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5)由于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与实际重组交易完成后的合并财务报表编
制基础存在差异,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次重组交易相关程序之目的使用,
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除上述特定事项外,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
(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0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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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
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237.99 189,034.36
应收票据 344.01 95.97
应收账款 630,432.95 626,488.90
应收款项融资 14,396.85 14,409.75
预付款项 1,690.62 7,994.78
其他应收款 58,406.08 77,839.77
存货 355.19 4,363.30
合同资产 110,801.26 107,992.54
其他流动资产 44,924.09 42,414.96
流动资产合计 1,001,589.06 1,070,634.3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54,873.57 54,559.5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63.33 2,086.49
投资性房地产 17,065.16 17,093.20
固定资产 1,214,234.93 1,233,624.51
在建工程 23,630.26 7,036.56
使用权资产 1,648.96 1,742.16
无形资产 188,604.35 190,116.90
长期待摊费用 542.28 576.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874.36 29,323.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90,406.08 74,199.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22,943.29 1,610,358.44
资产总计 2,624,532.34 2,680,992.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45,762.34 424,181.98
应付票据 5,054.72 2,143.99
应付账款 294,025.54 344,0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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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款项 9.03 10.21
合同负债 33,564.99 33,573.82
应付职工薪酬 10,908.44 14,751.64
应交税费 22,732.53 22,377.23
其他应付款 52,686.33 54,722.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1,449.65 353,834.61
其他流动负债 323.63 3,846.82
流动负债合计 1,156,517.20 1,253,543.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1,661.25 651,809.94
应付债券 89,663.82 89,645.45
租赁负债 1,386.78 1,364.48
长期应付款 14,602.46 14,602.46
预计负债 3,119.82 3,036.32
递延收益 2,990.95 3,005.5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34.43 1,956.27
非流动负债合计 805,359.51 765,420.46
负债合计 1,961,876.70 2,018,963.49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40,523.95 639,935.29
少数股东权益 22,131.69 22,094.00
股东权益合计 662,655.64 662,029.2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624,532.34 2,680,992.77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6,408.39 455,713.92
其中:营业收入 116,408.39 455,713.92
二、营业总成本 111,646.18 441,178.06
其中:营业成本 91,407.67 353,105.44
税金及附加 846.04 2,987.40
销售费用 309.92 1,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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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管理费用 3,378.45 17,369.14
研发费用 3,174.66 14,627.10
财务费用 12,529.44 51,429.97
加:其他收益 2,448.13 12,145.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4.06 4,479.9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03 -69.6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442.48 -8,670.01
资产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 -1,255.43 -7,873.6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98.47 14,547.71
?加:营业外收入 726.67 3,271.49
减:营业外支出 2.71 1,251.4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22.43 16,567.74
减:所得税费用 739.82 2,339.2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782.60 14,228.5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8.47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28.47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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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 228.47
部分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4,782.60 14,456.97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744.91 14,816.3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7.69 -359.38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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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与武汉市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部分其他企业存在潜在
的同业竞争。
武汉市水务集团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城投集团子公司,与上市公司
在自来水供水业务方面存在同业竞争。2013 年 6 月,武汉市水务集团在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出具了 5 年内实现自来水业务整体
上市以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2013 年资产重组完成后,武汉市水务集团积极履
行承诺,于 2015 年启动供水资产整体上市工作。但由于始终未能就供水特许经
营协议及盈利机制等问题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重组工作于 2017 年
前次资产重组承诺变更为“对于本公司与武汉控股在自来水供水业务方面经营
相同业务的问题,本公司承诺,自此次承诺变更事项获得武汉控股股东大会批准
后 5 年内,在本公司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提高并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
情况下,武汉控股有权按合理价格优先收购该等业务资产,从而实现本公司自来
水业务的整体上市,彻底解决本公司与武汉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
未解决,其自来水供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为继续推
动同业竞争承诺的履行,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武汉市水务集团对原同业竞争承诺进行延期,变更后的承诺具体如下:“自
本次承诺变更事项获得武汉控股股东大会批准后 5 年内,在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
资产盈利能力提高并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武汉控股有权按合理价格
优先收购该等业务资产,从而实现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的整体上市,以彻底解决
水务集团与武汉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届时如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
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水务集团承诺于本次承诺到期前由市水务集团公司
或其下属企业回购宗关、白鹤嘴水厂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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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相关承诺暂未到期,武汉市水务集团方面正在积极寻
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及时机,以完成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武汉市政院 100%股权。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勘察
设计、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和其他业务,主要聚焦于市政工程领域。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现有业务中,勘察设计业务、工程总承包(EPC)业
务及工程检测业务与武汉市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存在经营相同或
类似业务的情况,具体业务重叠情况主要如下:
除标的公司外,武汉市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中,民用建筑设计院、
能源规划设计院存在少量从事市政工程设计业务的情况,与标的公司在工程设计
的专业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2023 年至 2024 年,相关公司经审计的设计业
务营业收入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营业收入 毛利 营业收入 毛利
民用建筑设计院 6,003.09 2,302.24 5,657.49 1,919.21
能源规划设计院 6,720.65 4,219.89 6,658.72 4,277.07
设计业务毛利分别合计为 6,196.28 万元、6,522.13 万元,占标的公司毛利的比例
分别为 20.85%、19.98%。同时鉴于如下分析,相关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工程设计
业务领域与标的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民用建筑设计院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城市更新及既有建筑改造设计、优秀历史(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物)建筑保护修缮设计等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与标的公司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
总资产 10,610.94
净资产 2,717.66
营业收入 6,813.21
净利润 635.18
总资产 18,254.80
净资产 3,164.81
营业收入 16,062.70
净利润 704.77
总资产 19,288.91
净资产 3,364.96
务数据 营业收入 1,551.94
净利润 200.16
注:2023 年-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民用建筑设计院与标的公司在设计业务领域重叠情况分析如下:
标的公司设计业务所涉及领域主要为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及排
水等。标的公司设计业务在报告期内虽存在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但其收入占
比较小,2023 年标的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营业收入 1,284.79 万元,占标
的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1.71%,2024 年标的公司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营业收入
此外,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市场整体处于萎缩趋势,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设计
业务非标的公司未来重点培植、发展的方向。基于标的公司未来规划,该领域收
入体量将保持现状或逐年萎缩。
民用建筑设计院核心业务发展方向为房地产、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片区
开发、历史建筑保护研究等,其设计业务主要涉及领域为房屋建筑工程,绝大部
分收入来自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务,而非市政工程设计业务。2023 年民用建筑
设计院的市政工程设计业务营业收入 41.27 万元,占其全部营业收入的 0.73%;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收入的 0.53%。
②工程设计资质类型或等级不同
标的公司设计业务的资质主要包括市政行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
级、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
程设计专项甲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
民用建筑设计院设计业务的资质主要包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文物
保护工程勘察资质(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
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相比标的公司,民用建筑设计院的工程设计资质聚焦于房屋建筑工程,未获
取从事市政业务领域的设计业务所需的大部分资质,仅获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
项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等部
分资质,且资质等级较低,相较标的公司竞争力较弱。
能源规划设计院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武汉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燃气热力及新能源相关工程实施及设计咨询业务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与标的公司在燃气热力设计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
总资产 23,548.99
净资产 12,924.83
营业收入 16,529.08
净利润 1,294.33
总资产 37,146.58
净资产 16,871.08
营业收入 22,254.29
净利润 1,445.52
总资产 35,063.56
务数据 营业收入 3,056.59
净利润 4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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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 年-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能源规划设计院与标的公司在设计业务领域重叠情况分析如下:
①设计业务所涉及领域不同
标的公司仅承接过零星燃气热力领域设计业务,2023 年燃气热力领域设计
营业收入 196.08 万元,占标的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0.26%,2024 年燃气热力领
域设计营业收入 417.52 万元,占标的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0.52%。标的公司承接
零星燃气热力方向设计业务仅为保留相关资质,无进一步拓展燃气热力领域设计
业务的发展计划。
能源规划设计公司主要从事燃气热力及新能源相关设计咨询业务,未从事房
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领域的设计业务。
②工程设计资质类型不同
能源规划设计院设计业务的资质主要包括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
程)专业甲级、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油气库)专业乙级、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相比标的公司,能源规划设计院资质集中于燃气热力及新能源领域的设计业
务。此外,能源规划设计院虽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给
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但未曾使用以上资质承接业务。
此外,标的公司无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油气库)专业
工程设计资质。
综上,除以上情形外,民用建筑设计院、能源规划设计院并无其他工程设计
业务及工程设计类资质,且与标的公司聚焦的专业领域不同,在工程设计业务领
域与标的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
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
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作内容通常包括设计、管理
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
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标的公司现有 EPC 业务的业务模式包括 EPC 联合体模式(分为联合体牵头
方和成员方两种)和 EPC 独立模式,主要使用的业务资质包括工程设计资质(包
括市政行业甲级、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等)和市政公用施工总
承包壹级资质。
在 EPC 联合体业务模式中,标的公司作为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参与投标,并于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在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中明确约定标的公司主要负责设计、管理的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部分。
在该等业务模式下,标的公司仅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和项目管理等任务,
确认勘察设计业务收入及工程管理业务收入;不承担施工业务,不确认施工收入。
EPC 独立模式中,标的公司独立参与投标,并于总承包项目中标后独立负责
设计、管理及施工部分工作。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以联合体模式开展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均仅承担设计或设
计及管理部分的业务,不涉及工程施工部分的工作。相关项目均属于传统工程领
域(即道路、桥梁、隧道、排水工程等),标的公司不涉及该等传统工程领域的
施工业务,且未就上述传统工程领域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产生工程施工收入。
武汉市城投集团控制的部分企业存在从事传统工程领域的工程总承包业务
的情形,该类从事传统工程领域的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主要负责施工部分工作,
在报告期内均未产生设计业务类营业收入。具体企业主要包括:武汉誉城千里建
工有限公司、武汉誉城九方建筑有限公司、武汉大坤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城铁城
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天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基建环保工程有限公
司、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大路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
市民用建筑应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单独或独立开展施工总承包(非工程总承包)或者工
程施工业务,所涉及的工程施工业务均是为了履行其以独立模式开展的工程总承
包业务而发生的;标的公司以独立模式开展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均非传统工程领域,
均属于园林绿化领域或城市运维领域,与传统工程领域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在项目
来源、客户性质、业务模式、必备资质方面均存在区别。
报告期内,2023 年、2025 年 1-3 月标的公司以独立模式开展的 EPC 项目中,
就工程施工业务未发生可确认的收入。2024 年标的公司以独立模式开展的 EPC
项目中,就施工业务部分确认收入 1,469.77 万元,占标的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
入的比例为 1.83%,实现毛利仅约 14.28 万元,该业务占标的公司业务规模比例
较小。且截至目前,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以独立模式开展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下的施
工部分均已完工。
尽管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开展了部分城市运维领域及园林绿化领域工程总
承包业务的工程施工工作,但由于该类业务工程施工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及毛利
规模较小,且除标的公司外,武汉市城投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并无从事城市运维
领域及园林绿化领域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情形,因此预计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
综上,武汉市城投集团控制的部分企业与标的公司虽然均从事工程总承包业
务,但上述企业均聚焦于传统工程领域且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与标的公司在
传统工程领域的业务分工不同,上述企业与标的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
除标的公司外,武汉市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中,科信检测、路通检
测存在从事工程检测业务的情况,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2023 年至 2024 年,相
关公司经审计的工程检测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
营业收入 毛利 营业收入 毛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营业收入 毛利 营业收入 毛利
科信检测 1,121.87 233.43 2,853.05 626.65
路通检测 7,102.34 951.69 4,006.18 757.11
元、8,224.21 万元,占标的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2%、10.24%;相关公
司工程检测业务毛利分别合计为 1,383.76 万元、1,185.12 万元,占标的公司毛利
的比例分别为 4.66%、3.63%,占比均较小。同时鉴于如下分析,上述公司与标
的公司在工程检测业务领域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科信检测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武汉科信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
主营业务 证取样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与标的公司在工程检测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
总资产 3,661.42
净资产 1,947.59
营业收入 2,853.05
净利润 331.99
总资产 3,167.04
净资产 1,816.22
营业收入 1,121.87
净利润 68.64
总资产 2,936.79
务数据 营业收入 216.09
净利润 37.96
注:2023 年-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科信检测与标的公司在工程检测业务战略定位及主要客户不同,具体分析如
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科信检测主要客户为武汉市青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及武汉化
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企业,专注于在巩固、强化上述客户基本盘的基础上,
持续开拓武汉市城投集团内业务。
标的公司的工程检测业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武汉路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
司开展,主要业务承接自武汉市城投集团外的客户主体。
路通检测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武汉路通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检测,检测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
主营业务
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与标的公司在建筑工程检测领域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叠
总资产 7,121.74
净资产 1,501.55
营业收入 4,006.18
净利润 278.20
总资产 12,420.11
净资产 1,765.93
营业收入 7,102.34
净利润 347.84
总资产 14,568.03
务数据 营业收入 1,196.93
净利润 67.75
注:2023 年-2024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上,除以上情形外,科信检测、路通检测无其他工程检测业务,与标的公
司在工程检测业务领域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了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武汉市城投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采
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事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武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
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争情形,本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五年内,本着有利于武汉控股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综合运用包括但不限于注入上市公司、关停注销、对外转
让股权给无关联第三方、业务调整等合法方式,以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
武汉控股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股股东(含间接)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
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武汉控股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了避免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的进一步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除 2023 年 7 月 9 日已出具的《市水务集团公司关于继续延期履行
市水务集团进一步作出承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1、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采
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避免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从事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武汉控股”)及其下属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
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涉及
武汉控股公司利益的事项,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不从事任何损害武汉控股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关联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政院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市城投集团,实际控制
人为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市城投集团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
基本情况”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之“(一)基本情
况”。
(2)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城投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武汉市政院的关联
方。
除武汉市政院外,武汉市城投集团所直接持股控制的下属企业情况详见本报
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之“(六)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3)持有武汉市政院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武汉市政院控股股东武汉市城投集团外,不存在其
他持有武汉市政院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武汉市政院的子公司、分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政院的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四、下属企业情况”。
(5)控股股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企业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武汉市城投集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如下:
序号 姓名 在武汉市城投集团任职
上述控股股东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
企业为武汉市政院的关联方。
(6)标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汉市政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上述武汉市政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
他企业为武汉市政院的关联方。
(7)标的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或担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武汉市政院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武汉市政院关
联方。武汉市政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其配偶、父
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武汉市政院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或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为武汉市政院的关联方。
(8)视同的关联方
在交易发生之日前 12 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曾
经具有上述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同为武汉市政院的关联
方。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方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内容
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设施
接受劳务 - 952.00 -
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冠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92.27 -
武汉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9.43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0.78 4.89 4.60
武汉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 - 13.14
合计 0.78 1,058.59 17.74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17.74 万元、1,058.59 万元、0.78
万元,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0.04%、2.22%和 0.01%。标的公司主要从
武汉市城投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中采购服务等。2024 年度,关联采购金额较大,
主要原因为向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设施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工程施工服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根据项目需要,自关联方处采购服务。其中,标的公司
向武汉市城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的采购
规模相对较大,主要系 2024 年采购武钢集团(含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职工家属
区供水分离移交工程项目的施工服务。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该类型施工的经验丰富,关联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对关联方的采购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直接谈判等形式
确定采购价格,关联采购定价政策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价格参考同
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41.08 3,222.00 3,994.94
武汉天兴洲道桥投资开
提供劳务 - 2,736.73 2,179.04
发有限公司
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
提供劳务 - 2,263.89 392.91
有限公司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
提供劳务 - 1,570.91 -
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
提供劳务 303.77 1,061.56 122.43
司
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
提供劳务 29.45 952.00 -
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
提供劳务 - 833.65 -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
提供劳务 1,135.59 381.33 1,554.96
限公司
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
提供劳务 - 372.08 202.16
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城市更新投
提供劳务 7.55 269.76 11.97
资有限公司
武汉城市铁路建设投资
提供劳务 9.81 231.13 41.75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
提供劳务 22.70 213.24 152.20
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武汉城市数字科技有限
提供劳务 - 179.06 -
公司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
提供劳务 20.16 137.93 245.63
有限公司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
提供劳务 - 131.40 54.42
设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129.27 404.35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
提供劳务 - 111.19 537.16
限公司
武汉白沙滨江新城投资
提供劳务 28.30 99.34 -
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城璟房地产有限公
提供劳务 - 78.43 -
司
武汉城铁杨园房地产开
提供劳务 - 77.23 35.11
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
提供劳务 - 56.06 10.43
有限公司
武汉城市公共设施运营
提供劳务 - 41.87 756.80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国博文化旅游发展
提供劳务 - 34.37 14.15
有限公司
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
提供劳务 - 15.09 1.49
公司
武汉城兴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10.17 -
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
提供劳务 - 7.55 -
限公司
武汉城投城市更新发展
提供劳务 - 6.04 -
有限公司
武汉城投置业集团有限
提供劳务 - 3.76 -
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
提供劳务 - 1.56 -
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
提供劳务 - - 1,526.40
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城投商业发展有限
提供劳务 - - 2.83
公司
武汉城铁城市开发经营
提供劳务 - - 50.61
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
提供劳务 - - 12.87
团有限公司
武汉基建项目管理有限
提供劳务 163.54 - -
公司
武汉城泰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 - 128.98
武汉城祥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60.21 - -
武汉武昌白沙新城投资
提供劳务 452.83 - -
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武汉金柏秀项目管理有
提供劳务 - - 51.22
限公司
合计 2,474.99 15,228.59 12,484.81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12,484.81 万元、15,228.59 万
元和 2,474.9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59%、18.97%、16.08%。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向武汉市城投集团提供的勘
察设计及工程咨询等服务。报告期内关联销售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总部位于武汉,
常年深耕本地市场,在资质及专业经验、人才队伍、前沿关键技术等多方面具有
优势。自设立以来,标的公司承接了多项市政工程勘察设计及咨询业务,经过在
武汉地区多年的业务开拓和项目经验积累,深入了解武汉的城市发展历史、人文
特征、交通发展需求以及地质水文等情况;与此同时,在武汉地区,标的公司能
够更好地利用地理位置和资源调配优势,为业主提供更为及时、优质的服务,助
力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因此,标的公司在武汉市的市政工程项目竞争中具有明显
的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化招投标的方式承接关联方主导的工程项
目,是双方各自行业地位、经营需要和市场化竞争的自然结果,亦是武汉市政工
程基础建设平稳发展的重要保障,关联销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销售主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相关
程序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中标金额,关联交易定价具有公
允性。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认的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武汉路通市政工 房屋建筑物 3.04 12.14 12.1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认的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
程质量检测中心
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种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
出租方名称
类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
房屋建筑物 26.13 - -
展有限公司
武汉城投房产集团
房屋建筑物 1.48 8.45 8.12
有限公司
合计 27.61 8.45 8.12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武汉城璟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00.00 2022 年 12 月 15 日 2023 年 1 月 4 日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分别为 819.07 万元、511.68 万元、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应收账款: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6,049.47 6,117.97 5,013.29
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549.07 2,549.07 2,244.11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2,016.55 1,412.77 1,211.89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738.97 1,765.60 1,765.60
武汉天兴洲道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92.49 1,392.49 1,332.49
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68.21 1,248.01 874.60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908.67 908.67 -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903.59 676.60 15.88
武控(澄迈)城乡污水治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516.84 516.84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武汉城投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450.59 450.59 450.59
武汉武昌白沙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84.00 -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84.36 378.64 362.19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20.10 238.75 227.35
武汉金柏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2.12 192.12 192.12
武汉城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89.80 189.80 -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146.78 146.78 0.57
武汉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43.73 183.60 616.97
武汉碧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30.87 130.87 130.87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117.71 117.51 110.91
武汉城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6.42 125.85 44.25
武汉城铁杨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8.08 119.08 37.21
武汉城铁城市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90.96 90.96 90.96
武汉白沙滨江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3.44 66.94 -
宜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1.91 81.91 81.91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70.97 70.97 36.10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65.01 65.01 106.71
武汉市武昌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64.53 170.35 12.69
武汉城祥置业有限公司 63.82 - -
武汉国博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52.47 52.47 15.00
武汉城泰置业有限公司 39.49 39.49 136.72
武汉城璟房地产有限公司 21.10 21.10 -
武汉城兴置业有限公司 10.78 10.78 -
武汉市城乡统筹示范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65 10.65 10.65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57 9.57 14.57
武汉市济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50 5.50 5.50
武汉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0 8.00 -
武汉城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0.06 - -
武汉市燃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5.10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65 -
合计 20,280.29 19,566.97 15,176.81
其他应收款: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武汉路通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6.38 6.38 -
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6.00 8.00 8.00
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48 - -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60 2.00 2.00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合计 16.45 16.38 10.00
合同资产:
武汉天兴洲道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065.08 4,065.08 1,224.14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1,308.43 1,308.43 1,681.78
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222.53 1,222.53 40.50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1,198.36 709.68 506.85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486.19 486.19 486.19
武汉金柏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0.53 220.53 220.53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91.74 292.68 -
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186.90 167.46 167.46
武汉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3.35 - -
武汉城市公共设施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51.24 151.24 106.85
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6.67 126.67 135.67
武汉长江现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126.07 126.07 126.07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21.87 139.28 -
武汉武昌白沙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6.00 - -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6.55 66.55 66.55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64.49 52.09 2.39
武汉城市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34 16.34 -
武汉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6.40 6.40 -
武汉市武昌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6.00 6.00 -
武汉新城国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 4.58 1.32 135.70
武汉城投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3.98 3.98 -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3.53 44.28
合计 9,843.29 9,212.04 4,944.97
(2)应付款项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武汉能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33.86 133.86 133.86
湖北冠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2.27 92.27 -
武汉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
武汉长江现代安居公用设施发
展有限公司
武汉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0.07 9.43 -
武汉德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9.45 3.51
武汉城投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
- - 15.09
限公司
合计 259.24 278.06 185.51
其他应付款: - - -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251.89 373.34 2,769.55
武汉市宜居宜业服务管理有限
公司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 26.13 - 24.92
武汉国际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2.00 2.00 2.00
武汉誉城九方建筑有限公司 1.29 1.29 -
武汉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0.47 - -
武汉汉水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 0.87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428.15
合计 390.12 410.85 3,244.63
合同负债: - - -
武汉天兴洲道桥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公司
武汉桥建集团有限公司 257.63 257.63 131.54
武汉新区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
司
武汉城投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
司
武汉市青山市政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16 - -
武汉市燃盛市政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
武汉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7 3.77 -
武汉临空经济区建设投资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城投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2.33 - -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9.00
武汉誉城千里建工有限公司 - - 29.57
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 - 23.16
司
武汉市武昌城市更新投资有限
- - 64.43
公司
合计 1,603.99 1,569.38 1,512.46
(二)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明确了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和内部决策程序,以保证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维护股东利益,
规范关联交易,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严格执行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回避制度等措施来规范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继续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为
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中审众环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
告》,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关联销售 22,504.42 23,843.83 75,968.16 88,992.32
当期营业收入 102,180.76 116,408.39 377,455.28 455,713.92
关联销售占比 22.02% 20.48% 20.13% 19.53%
关联采购 4,127.91 2,993.10 15,360.92 10,886.43
当期营业成本 83,023.49 91,407.67 307,058.96 353,105.44
关联采购占比 4.97% 3.27% 5.00% 3.08%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金额有所增加,关联采购金额
减少。基于武汉市城投集团在武汉市城市投资建设市场的地位,以及标的公司在
市政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方面的竞争优势和行业的地域性特征,标的公司与武汉市
城投集团保持了持续良好的业务关系,双方发生的交易是由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而发生,具备合理性。
综上,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新增的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且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整体而言,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关联
方依赖较大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交易将按照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与其他无关第三方同等对待。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将履行适当的审批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并参照
与其他无关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作为定价和结算的依据。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武汉市水务集团、武汉市城投集团分别出具了《关
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与武汉控股及其下属
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与
武汉控股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
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并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以确
保不发生有损于武汉控股及其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之“(二)本次交易尚需
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相关内容。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存
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注册或同意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如未取得相关
批准、注册或同意,本次交易将不予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
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制度,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公司在报告书公告前的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的
情形,但仍不排除有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
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不利事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
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存在本次交易被暂
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
计划重新启动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
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标的资产评估的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资质的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5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标的公司(母公司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128,148.07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160,063.30 万元,增值 31,915.23 万元,增值率 24.90%。尽管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职责,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
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
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
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后续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
会注册批复。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存在需要调整的可能。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
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
露的交易方案发生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
关注。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从业务协同与管理效
率出发,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经营、公司治理、财务内控等方
面进行统筹管理。尽管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人才、技术、资质等方面具有协同
整合的基础,但由于双方在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若本次交
易完成后双方的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整合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仍不排除本
次交易完成后双方难以实现高效整合目标的风险,可能会影响本次交易的效果,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募投项目效益不能达到预期风险
标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和战略布局开展,考虑了市场现状
及发展前景、行业竞争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现有业务的开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虽然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过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上
述项目逐步实施,不排除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变化等不
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使得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与前期预测存在一定的差异。
(七)募集配套资金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
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若有权单位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发布
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对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
调整。如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则不足部分
将由上市公司通过其他方式予以解决。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八)业绩承诺资产未能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就采取收益法评估的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
补偿协议。具体的业绩承诺金额及业绩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
易主要合同”之“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受
宏观经济、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
公司出现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如行业竞争加剧、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等不
利因素,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有关风险
(一)基础设施投资波动的风险
标的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属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基
础设施投资具有较强关联性。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家基础设施投资,
如果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出现较大波动,特别是市政工程建设
领域基础设施投入减少,可能对标的公司整体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风险
标的公司是集城乡规划、工程咨询、综合勘察、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业务和技术研发于一体的综合性勘察设计企业。近年来,随着我国固定资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具有市政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的企业数量迅速增加,
投资者和建设单位对综合性、全过程、一体化的服务需求日益增强。标的公司将
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业务拓展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存在因市场竞争加
剧导致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若标的公司未能在日趋激烈的行业市场竞争中维持
优势地位,则可能失去原有市场份额。
(三)业务的区域集中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湖北省内,具有较明显的区域集中特征。
若未来湖北省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市场环境、调控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或湖北省外业务开拓不达预期,可能对标的公司的业务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5,233.05 万元、108,355.59 万元和 103,689.15 万元,占
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72%、43.18%和 42.43%。伴随业务规模不断
扩大,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也相应增长,若经济形势或标的公司的下游行业出
现波动,或标的公司的客户面临经营困难,标的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回收较慢或
者无法回收的风险,从而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五)关于划拨用地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存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及相应房产的情形,且尚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在本次交易后可继续以
划拨方式使用该等土地及房产的确认文件。虽然该等土地及房产对标的公司的正
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且武汉市城投集团承诺,如因交割日前已经存在的不动
产瑕疵问题而在交割日后给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武汉市城投集团应
当予以补偿,总计不超过本次评估确定的该等土地及房产的评估值。但若未来国
家划拨用地政策发生调整,前述划拨土地可能存在需依法办理有偿使用手续,或
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风险,从而对经营业绩和资产完整性带来一定影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
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
本报告书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
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
者作出判断。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 告书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 瞻性陈述,一般 采用诸如“将”“ 预
期”“计划”“可能”“应”“拟”“可能性”“不确定性”“预计”等带有
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理性判断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
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
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报告书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
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报
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三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基于日常业务需求的经营性款
项,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
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非经
营性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在相关各
方切实履行协议、承诺的前提下,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的情况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六、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财务和非财务指
标的影响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之“1、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的相关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将进一
步增长,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
一步增强。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发生资产交易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
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
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
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重大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
围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
制度,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总经理,并制定了与之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并予以执行。
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
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
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上市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公
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审
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
会审议。
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
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具体方案或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
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
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方式
优先于股票股利方式。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
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
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1)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
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从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的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
利润分配。
(2)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融资方式)。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建设项
目、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时,公司年度的利
润现金分配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所获净利润的 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 3 项规定
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
之和。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26 号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事宜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
请股票停止交易前 6 个月(即 2024 年 8 月 20 日)至本报告书披露前一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将于本报告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
情况。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未达到 20%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2 月 21 日开市
起停牌,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1 月 16 日至
武汉控股股票(代码:600168.SH)、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以及证
监会水生产供应行业指数(88315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公告前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 1 个交易日
项目 (2025 年 1 月 15 日) (2025 年 2 月 20 日) 累计涨跌幅
收盘价 收盘价
公司股票(600168.SH)
(元/股)
上证综指(000001.SH) 3,227.12 3,350.78 3.83%
证监会水生产供应行业指数
(883151.WI)
上市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累计涨幅为 6.09%,剔除上证综指(000001.SH)
上涨 3.83%因素后,涨幅 2.26%;剔除证监会水生产供应行业指数(883151.WI)
上涨 0.87%因素后,涨幅为 5.22%。
综上,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亦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因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间接控股股东武汉市城投集团出具的关
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武汉控股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
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武汉控股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原则性同意本次
交易。”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出具承诺如下: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公司无减持武汉控
股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次交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易前持有的武汉控股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自武汉控股复牌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之间,本人无减持武汉控股
股份的计划,将不会有减持武汉控股股份的行为。上述股份包括本人本次交易前
持有的武汉控股股份以及在上述期间内因武汉控股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形成的衍生股份。”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
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武汉控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条件。本次交易将有利于提高武汉控股的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
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武汉控股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
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
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已经充分、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及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事项,有效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
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公司与交易对方共同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
的公司评估结果为准。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价格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及合规性,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本次交易需要获得的批准、核准等事项作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宜尚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我们对本次交易的相
关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及《格式准则 26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相关要求,本着诚实信用和
勤勉尽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提供的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基础上,并
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发表以下独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主管单
位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
法及参数选择适当,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
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无法及时获得标的资产的重大风险,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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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
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该等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具有合理性,在业
绩承诺方遵守并履行相关协议约定的情形下,补偿安排具有可行性;
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度,在本次交易期间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
三、法律顾问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瑞通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瑞通律师事务所为
本次交易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了以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武汉控股为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武汉市城投集团
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业绩承
诺补偿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自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得
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第
实施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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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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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06561156
项目主办人 李雅芸、胡海锋、卓芊任、梁宝月
项目组成员 贺君、高峰、雷磊、王都、荣黎城、包仕涵、杨茜惠、钟婧雯、蔡玉霞
二、法律顾问
名称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唐斌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278 号武汉中海中心 19 层、20 层 01-07 室
电话 027-59625780
传真 027-59625789
经办人 温莉莉、刘旸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石文先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楼
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经办人 朱烨、向红艳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家望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6 层
电话 027-85826771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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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陈洁、韩思敏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签字:
王静 周强 孙大全
曹明 曾云波 赵春来
邓柏松 张司飞 杨小俊
吴立 廖琨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孙大全 程飞 岳源
倪威 龚碧芳 李凯
李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三镇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
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
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本
公司经办人员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公司及本公司之经办人
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王曙光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雅芸 胡海锋
卓芊任 梁宝月
财务顾问协办人:
荣黎城 钟婧雯
杨茜惠 包仕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人员同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三镇实业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保证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
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本所经
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唐斌
经办律师:
温莉莉 刘旸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三镇实
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审阅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
字(2025)0103934 号和众环阅字(2025)0100010 号)的相关内容。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保证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审阅报告相关内容已经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本所经
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签字注册会计师:
朱烨 向红艳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本机构签名资产评估师同意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武
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机构及本机构签名资产评估师保证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
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相关内容已经本机构及本机构签
名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上述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本所经
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家望
资产评估师:
陈 洁 韩思敏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及本所经
办律师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备查文件
审阅报告》;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重组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重组
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63 号武汉控股大厦
联系人:陈曦
电话:027-85725739
传真:027-85725739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盖章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 1-1 武汉市政院专利清单
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市政院、武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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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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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 有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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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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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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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一种基于调蓄设施的下游雨水管道过流量的调控方法及系
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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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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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市政院、上
海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城市建设
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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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开(公告) 有无权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日期 利限制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 1-2 武汉宏建专利清单
有无受其他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法律状态 申请日 公开(公告)日
权利限制
一种用于市政桥梁工程的桥梁
渗水检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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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武汉路源专利清单
有无受其他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号或专利号 专利类别 法律状态 申请日期 公开(公告)日
权利限制
一种基于回弹法的混凝土构件的抗压强度检
测方法及系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 1-4 申请中的专利清单
专利 公开(公告)
序号 申请人 发明名称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类型 日期
武汉市政院,湖北文 发明
理学院 专利
发明
专利
路城新材料(湖北)
自修复晶体防渗高耐久水泥基材料、水泥基地面结构及其铺 发明
装方法 专利
院
发明
专利
路城新材料(湖北)
有限公司、武汉市政
发明
专利
规划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公开(公告)
序号 申请人 发明名称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类型 日期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一种聚丙烯酰胺改性增强的地聚合物凝胶材料及其制备方 发明
法和使用方法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实用
新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利 公开(公告)
序号 申请人 发明名称 法律状态 申请号 申请日 公开(公告)号
类型 日期
新型
实用 实质审查
新型
实用 实质审查
新型
实用 实质审查
新型
实用
新型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
发明
专利
市政院
武汉市政院、中国科
发明
专利
研究所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发明
专利
实用
新型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 2-1 武汉市政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一种基于喷播植草防护的市政道路边坡变形和稳定性 2D 分析
系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一种考虑降雨入渗影响的市政道路边坡变形和稳定性 2D 分析
系统
一种考虑构造应力场作用的岩质高边坡变形和稳定性 2D 分析
系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软件全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 2-2 武汉宏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号 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 2-3 武汉路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清单
序号 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取得方式 登记日期
武汉路源、深圳思谋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附件 2-4 武汉市政院作品著作权清单
序号 作品名称 作品类别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创作完成日期 登记日期
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
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