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5 0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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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92        证券简称:通宇通讯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
规则的规定,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
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6月13日,公司在内部邮箱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2日。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5年7月15日
  (二)授予数量:235.70万份
  (三)行权价格:11.92元/份
  (四)授予人数:112人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占本计划草案公告
  姓名     职务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比例
刘木林    董事、副总经理     5.00    2.12%      0.01%
 黄华    董事会秘书       16.50   7.00%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 110
人)
       合计         235.70   100%    0.4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
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
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算。本激
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
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
述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
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自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
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八)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
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长率不低于 15%;
                     ②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①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长率不低于 32.25%;
                     ②以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32.25%。
     注:①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②上述“净利润”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有
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
依据。
  ③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公司未达到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
绩效考核结果,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
四个等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
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1)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部分
权益。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并将前述人员拟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
之间进行分配。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242 人调整为 216 人,其中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32 人调整为 112 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78 人调整为
万(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 255.30 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至登记期间调整情况
  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后至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3.00
万份,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计 5.30 万股,前述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直接作废、不予登记。
  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216 人调整为 208 人,其中股票
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112 人调整为 110 人,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170 人调整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由 491.00 万股(份)调整为 482.70 万股
                                           (份),
其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为 232.70 万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为 250.0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际完成登记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名单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代码:037918
  (二)股票期权简称:通宇JLC1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9月4日
  五、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
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并按照股
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股权激励需摊销总费用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六、本次权益登记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中联(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
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属于本次激励计划且不
可分割,结合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授出权益、公告及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公告《广
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之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
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时间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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