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0 证券简称:山外山 公告编号:2025-048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前终止
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即解锁条件未
成就,公司同意对未能解锁的股份1,715,024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分 别 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 、 2025 年 9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回购注销暨提
前终止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321,315,646股减少至319,600,622
股,注册资本由321,315,646元减少至319,600,622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
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
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
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