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子公司春兴精工(芜湖繁昌)有限公司(公司通过
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其100%股权,以下简称“芜湖春兴”)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
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最 担保额度占上
被担保对象 近一期资产 市公司最近一
序号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与公司关系 负债率(2024 期经审计净资
年末) 产比例
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
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
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
等。
(二)已经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
芜湖春兴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芜湖春兴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1-09-25
法定代表人:袁静
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
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
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
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
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
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
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900,336,833.07 4,892,695,095.41
负债总额 4,827,743,075.56 4,959,158,190.17
资产净额 48,634,906.69 -81,554,256.5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2,206,950,876.78 977,350,623.16
营业利润 -244,127,189.72 -126,838,367.50
净利润 -199,025,589.02 -128,978,326.26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
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芜湖春兴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系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所需,具体担
保协议由公司、芜湖春兴与相关机构在担保业务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之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担保的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关于子公司
芜湖春兴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 238,171.06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897.12%,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
额为 91,924.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90.10%;子公司对子
(孙)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16,71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3.6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 129,531.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2663.34%。
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为控股子
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提供土地和厂房回
购、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截至目前其担保余额为 84,096
万元(系表外担保)。鼎盛投资已就元生智汇土地和厂房的回购、租金事项分别
向福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
会引发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2025 年 8
月 6 日、2025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
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
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