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9-04 1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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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89      证券简称:艾比森      公告编码:2025-043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彦辉先生主持,应当与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公司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
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
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丁崇彬先生、罗艳君女士、赵凯先生、赵阳女士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财务顾问意
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4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丁崇彬先生、罗艳君女士、赵凯先生、赵阳女士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4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制性股票数量上限内,根据授予时情况调整实际授予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宜;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
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
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
的批准;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
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
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
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丁崇彬先生、罗艳君女士、赵凯先生、赵阳女士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5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4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回避,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回避,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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