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暂缓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为 2025 年 9 月 4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6.83 元/股向暂缓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