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8 证券简称:优彩资 源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7078 债券简称:优彩转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2日
限制性股票数量:135.6553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96元/股
限制性股票予人数:58人
鉴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
以 2025 年 9 月 2 日为授予日,以 3.96 元/股的价格向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及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
下: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占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 4.70%。
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02%。
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权益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5%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1)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6 年-2029 年四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基准年份 考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5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5 年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5 年 2026 年
增长不低于 3%。 增长不低于 5%。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6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6 年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6 年 2027 年
增长不低于 3%。 增长不低于 5%。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7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7 年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7 年 2028 年
增长不低于 3%。 增长不低于 5%。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8 年 净利润增长率较 2028 年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2028 年 2029 年
增长不低于 3%。 增长不低于 5%。
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
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触发值 An,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若公司当期业
绩水平大于等于触发值 An 且小于目标值 Am,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80%;若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
目标值 Am(含本数),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 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回购并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结果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
能完全解除限售的,则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予
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于2025年8月22日公告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
查意见》。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 1 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于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
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经公司核查并经该 1 名核查
对象承诺,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
实施时间、最终激励方案及核心要素内容,知悉信息有限,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是基
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
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
决定取消该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
《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9 人调减为 58 人,取消的激励对象原
获授股份数公司将进行注销,本次授予的数量由 137.1553 万股调整到 135.6553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授予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
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股份支付成本,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中按照授予数量和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9 月 2 日,经测算,授
予的 135.6553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约为 550.78 万元,该费用由公司
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中列支,详见下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
解除限售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解除限售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
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提
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公告经审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和各年度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经核实,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激励对象认购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
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
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
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实施股权激励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授
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
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5 年 9 月 2 日,以 3.96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5.6553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璟和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并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十一、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