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5-115
债券代码:111012 债券简称:福新转债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福莱新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
通过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
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
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发生重大变化;
即不超过26,443,2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1,000.00万元(含本数),不考虑
发行费用;
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42.88万元。假设公司2025
年1-6月业绩为全年业绩的50%,并假设2026年度业绩在2025年全年业绩基础上
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收益的影响;
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考虑可转债转股、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8,020.93 28,020.93 30,665.25
假设 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86.96 9,168.27 9,168.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3 0.31
项目
度 发行前 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3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 2:2026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86.96 10,186.96 10,186.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6 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36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 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186.96 11,205.66 11,205.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0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40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注:相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
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
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
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战
略需求,具有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的使用将
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增强公司业务规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
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
金实力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增强经营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效
保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
交所网站上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
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标签标识印刷材料广泛应用于日化、食品饮料、医疗、电商冷链物流、酒水、
家电等多元消费场景。近年来,随着国家产业整合、绿色低碳政策相继落地,产
能集中度持续提升;需求端则呈现“个性化、环保化”双轮驱动,品牌商对可降解、
低迁移、易回收的高性能标签解决方案需求快速增长。2024年,公司标签标识印
刷材料产品实现收入6.75亿元,同比增速为23.53%;2025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约
式增长,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正迎来规模化、高端化、绿色化的历史机遇期,未来
市场空间广阔,公司需要扩大产能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电子级功能材料是公司依托核心涂布工艺的重要战略应用方向,经过多年的
技术积累,目前已取得34项授权发明专利,凭借优异的产品性能和质量解决了行
业内多项技术痛点,加速进口替代进程。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电子级功
能材料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61.91%和28.02%,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近几年来,
公司不断引进人才,加大研发投入,丰富产品线,聚焦大客户资源,产品受到知
名显示屏厂商的广泛认可。电子级功能材料目前已成为具有一定收入规模且成熟
稳定的主营业务,公司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成长性良好。
本项目主要对现有电子级保护材料和胶粘材料进行扩产,同时也结合行业发
展趋势和客户的需求,新增一些已通过客户验证的高附加值产品系列。本次新增
产品的原材料、工艺流程以及客户群体与目前的电子级功能材料产品基本相同,
均为制造显示面板所需的材料,在客户产品制造的不同场景或工序中使用,起到
保护或粘结作用;产品均已进入客户验证阶段,部分已进入小批量供货阶段。通
过本次扩产,可以加大客户资源的协同效应,增强客户粘性。
研发中心的升级将从研发基础设施、仪器设备等多方面改善公司的研发条件,
提升技术开发实力,为公司的新产品研发提供更好的创新平台。本项目的实施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改善公司研发环境,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及行业地位具
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持续扩张,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规模也不断增大。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公司的销售规模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
将进一步提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改善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具有积
极的作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经过多年的行业沉淀,公司已在标签标识印刷材料行业、电子级功能材料行
业打造出了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培养了众多熟知生产制造的生产人员,熟悉行
业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强大的人才体系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组织研发团队,研发新工艺、新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
降低原材料耗用、提高产品质量为目的,致力于制造更优质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公司研发团队通过不断加强对传统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的改进,在此基础上已经
系统掌握了标签标识印刷材料、电子级功能材料领域的工艺流程控制技术,形成
了自主创新技术体系,强大的技术储备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市场储备方面,多年以来,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高质的产品、及时稳定
的交货能力和快速响应的客户服务,已经与众多下游行业领先企业建立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在市场中已享有相对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制定了明确的市场拓
展规划,通过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手段,不断加强与已有客户的合作深度,同
时寻求与更多新的优质客户的合作机会,为项目提供充分的市场订单和客户资源。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
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
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
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
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
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
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
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
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利
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
护。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
度和股东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主体关于保证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相关主体对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
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
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