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 3—17 页
三、附件 …………………………………………………………第 18—22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8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19 页
(三)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 20 页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 21-22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6275 号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福莱新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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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福莱新材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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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61,29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6,290.00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26.87 万元(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63.13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202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注] 30 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善姚庄支行
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 905101201100044015 6,000.00 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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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金 2025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额[注] 30 日余额
一体化示范区(浙江嘉善)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
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合 计 56,290.00 126.49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3,226.87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
放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合计 3,226.87 万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63.13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 2,470.08 万元,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共 50,406.7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5,000.00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余额为 126.49 万元,其中存放于银行账户 126.49 万元。
(二)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本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3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发行认购金额
不足 429,018,000.00 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的方式,
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3,830,050
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52,570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7,560 张,共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4,290,18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901.8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5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1,951.80 万元,已由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362.31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89.4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1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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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2025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注] 30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2602602897 26,951.80 34.94
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丁栅支行
合 计 41,951.80 1,747.47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362.31 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金额包含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合计 362.31 万元
(2)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
款产品余额为 5,000.00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
产品名称 发行方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率
共赢智信汇
率挂钩人民 中信银行股
币结构性存 份有限公司
款 A06922 期
合 计 5,000.00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89.49 万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共计 1,383.78 万元,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共 31,225.8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5,000.00 万元,公司
募集资金余额为 6,747.47 万元,其中存放于银行账户 1,747.47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 5,000.00 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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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优化投资布局,本公司通过募投项目实施的
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功
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
额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37.69%。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明晰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目标和责任,促进各业务板
块的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
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浙江福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烟台福莱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福莱公司),并将募投项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分公司新型材料项目”实施主体由烟台分公司变更为烟台福莱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烟台福莱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
宜。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告。
(二)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顺应市场需求、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购
置的相关产线设备能够及早投入生产,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在募投项目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
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清丰路 8 号”,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对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进行公告。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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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资金额 额(1) 额(2) 投资金额的差
额(3)=(2)-(1)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
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 47,063.13 27,063.13 29,481.98 2,418.85
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6,000.00 6,000.0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福莱 20,000.00 14,924.74 -5,075.26
新型材料项目
合 计 53,063.13 53,063.13 50,406.72 -2,656.41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
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投入项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福莱新型材料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
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该项目部分款项尚未支付。
(二)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承诺投资项目
资金额 额(1) 额(2) 投资金额的差
额(3)=(2)-(1)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1,738.99 11,738.99 11,738.99
合 计 41,589.49 41,589.49 31,225.80 -10,363.69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材料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系截至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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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33.6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
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第 6553 号)。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 2021 年全部置换完
毕。
(二)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5.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验和确认,
并出具了《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第 586 号)。
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于 2023 年全部置换完
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时期预计建设进度,同时产品的市场竞争激烈所致。
(二)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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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4。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
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和 2022 年 8 月 8 日分别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
银行账户 5,000.00 万元和 3,000.00 万元,并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归还 8,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10,000.00
万元,并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归还 10,0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10,000.00 万元,
并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归还 5,0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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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
风险、短期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 12 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2021 年度,
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53,50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 1,064.91 万
元。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购买期限以一年内的短期品种为主。2022 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
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1,00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 166.15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5 亿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 亿元)。2023 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
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00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 24.36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2024 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
银行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8,00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 28.1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
买的理财产品均已赎回。
(二)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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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和 2025 年 5 月 23 日分别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
账户 3,000.00 万元和 2,00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0.5 亿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2024 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
银行结构性存款 12,00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 45.20 万元。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2025 年 1-6 月,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14,000.00 万元,取得
理财收益 40.29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 2023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 5,000.00 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5,126.49 万元,占前次募
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9.6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主要包括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
台分公司福莱新型材料项目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手续费后的净额,本公司计划将剩余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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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审〔2025〕1627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
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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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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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src.gov.cn/csrc/c105942/c7177461/content.shtml
本复印件仅供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275 号报告后附
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
工作已完备,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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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27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金闻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
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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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复印件仅供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1627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王文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
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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