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德莱
股票代码:603987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
心 101(546)室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中
心 101(546)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
权益变动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各位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康德莱/上市公司/公司 指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
注册地址
中心 101(546)室
法定代表人 张敏
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经营期限 2017 年 09 月 07 日至 2067 年 09 月 0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11MA4M3EUC8T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
询;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
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
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
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
经营范围
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 张敏 90%、聂娟 10%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产业园创业
通讯地址
中心 101(546)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情况
地区的居留权
张敏 男 中国 长沙 否 执行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1087.SZ)40.69%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
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战略布局,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实施协
议转让,通过战略协同完善医疗大健康产业布局,旨在实现多方共赢的战略目
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
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上海康德莱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839,54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6,318,100 1.45 28,157,644 6.4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他事项
甲方(转让方):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转让方持有目标公司共计 172,868,225 股股份
(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39.58%),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共计 6,318,100 股股
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5%)。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21,839,544 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
的 5%)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本次股份转让后,受让
方将共计持有目标公司股份 28,157,644 股(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6.45%)。
经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以目标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格上浮 20%作为交易对价,即每股受让价
格为人民币 10.81 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陆佰零
捌万伍仟肆佰柒拾元陆角肆分(236,085,470.64 元)。
受让方应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0%,即
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佰零肆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元叁角贰分
(118,042,735.32 元)。
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日起 3 个工作日受让方一次性全部付清本次股份
转让款之余款,即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 50%,也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捌
佰零肆万贰仟柒佰叁拾伍元叁角贰分(118,042,735.32 元)。
(1)本协议项下股份转让的完成,需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全部成就:
并在适用情形下,已取得相关外部审批、备案或同意手续(如需);
已取得该等批准或不反对意见;
的办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协议转让办理材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缴纳
经手费,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
除或取得合法豁免;
已依法履行相应义务或已取得豁免批复。
(2)各方应在满足前述条件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完成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
(3)若本协议中所述条件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3 个月内仍未成就,且非因
一方违约所致,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如因不可归责
于任何一方的监管审查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不予确认或相关权属障碍,导致
标的股份无法完成过户登记,则任一方可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转让协议自各方签署(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附
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本协议签署后,除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未
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保证或承诺,且该等违约行为造成
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合理直接
损失。
(2)若因标的股份存在重大权属瑕疵或司法限制,且该等情形在协议签署
时转让方已知或应知而未予披露,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完成,转让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并赔偿受让方因此遭受的实际直接损失。如标的股份在过户前该等
股份无权属争议、司法限制或权利负担,则不构成转让方违约。
(3)若因受让方主观过错(包括但不限于恶意隐瞒、虚假陈述等)导致股
份转让未获监管机构或交易所审批,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受让方应赔偿转让
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其相关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露、报告义务,致使交易无法完成。
(4)因任何一方怠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协作、信息提供、签署配合义务,
而导致对方无法履行或难以履行其义务的,怠于履行义务的一方应承担相应违
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四、本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
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
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敏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三、股份转让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五、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上市公司所 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
上市公司名称
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658 号
股票简称 康德莱 股票代码 603987
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 信息披露义 199 号湖南环保科技
名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 产业园创业中心 101
(546)室
√
增加□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
√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否为
√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否□ √
是□否□
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多选) 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及 占 持股数量:6,318,100 股
上 市 公 司 已 发 行 持股比例:1.4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变动后数量:28,157,644 股
股 份 数 量 及 变 动 变动后持股比例:6.45%
比例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有 的 权 益 的 股 份 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变动的时间及方
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
是□否□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是 否拟 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
否 在 二 级 市 场 买 是□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无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无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无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敏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