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鹤21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即 24.69 元/股),根据《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鹤 21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
款。
?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
前赎回“鹤 21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鹤 21 转债”的提前赎回
权利,不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
? 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如公司触发“鹤
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鹤 21 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鹤 21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元 , 期 限 6 年 。 票 面 利 率 为 第 一 年 0.3% 、 第 二 年 0.5% 、 第 三 年 1.0% 、 第 四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61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20.50 亿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鹤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鹤 21 转债”自发行
结束之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6 日。“鹤 21 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为 39.09 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 18.99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日起由 39.09 元/股调整为 38.7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鹤 21 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于向下修正“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鹤 21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8
月 3 日起由 38.74 元/股调整为 27.2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鹤 21 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日起由 27.23 元/股调整为 26.9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鹤
于向下修正“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鹤 21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19.8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鹤 21 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日起由 19.84 元/股调整为 19.4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鹤
日起由 19.49 元/股调整为 18.9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鹤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鹤 21 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
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
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
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4.6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已触发“鹤 21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展前景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鹤 21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鹤 21 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即 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内,如
公司触发“鹤 21 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鹤 21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5
年 12 月 2 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鹤 21 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
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鹤 21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鹤 21 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鹤 21 转债”
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鹤 21 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
体未来拟减持“鹤 21 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实施
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鹤21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鹤21转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