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1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
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
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
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注】
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9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广州金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恒丰君南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8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间接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
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