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5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室
司彼时全体董事;后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英武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
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
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47 元(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
于调整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8)。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郑海法、李元志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
益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拟向 3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00,000 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预留授予价格为 4.9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5-116)。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郑海法、李元志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