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上午 10:00
二、地点:合肥市黄山路 459 号安建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三、议程:
合的方式。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5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5 日上午 10: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结果是否有异议
载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确保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现就出席会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务请准时出
席会议。
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大会秘书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
理。
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
不超过五分钟。大会表决时,将不再发言。
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东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
和“弃权”的股份数计算,统计出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
及与实际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之比的百分数。
见书。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I
议案一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
融资成本,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
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
的组织机构;(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
债券一年的利息;(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
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
性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已公开发
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存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对
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
议案一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二)违反《证券法》规定,
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
照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
营情况,公司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发行债券的禁
止性情形。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
行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请审议。
议案二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
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
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本
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预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
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
情况,认为公司提出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现
行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含 5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
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以一
次或分期形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
确定。
议案二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期限及品种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
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
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
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
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
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
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
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
将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五)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
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
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
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
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议案二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
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八)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
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
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
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
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
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九)强制付息事件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 个
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
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
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
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调整
公司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议案二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担保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十二)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可续期公司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三)决议有效期
除第(十)项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外,关于本次发行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注册之日后满 24
个月止。
请审议。
议案三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各位股东:
为保障公司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
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有
关事宜,该等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
定及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存续期债券
管理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
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
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
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
的具体内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
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
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
市、兑付、存续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及聘请参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
机构、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
议案三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行、存续期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签署及修改与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
露;批准、签署及修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债券要素,
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决定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如有)对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
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可续期
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如国资监管部门有债券管理相关规定
的从其规定;
(五)负责办理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及交易流通
有关的事宜;
(六)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或办理其他与本次可
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存续期管理相关的其他一切事
宜;
(七)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到期日内及至上述授权事项办
理完毕之日止持续有效。
请审议。
议案四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各位股东: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目前公司在
任董事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
根据控股股东意见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名钱申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钱申春先生简历见附件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钱申春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
查,钱申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请审议。
议案四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1:
钱申春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生,大学学历,工商管
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公路水运甲级造价工
程师,中国公路学会百名优秀工程师,中国公路学会最美公
路科技工作者,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安徽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系统优秀中青年专家,“鲁班奖”项目经理,安徽省
优秀项目经理,曾获中国产学研工匠精神奖和多项省级科技
进步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
术员、项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徽建筑机械有限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工
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安徽建工公路桥梁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