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腾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
度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坚定发展
信心、建立共享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激励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
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余洪瑞、王启平、
GAN ZHOU、叶有杰、颜贻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管理、变更、终止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较为完善
的规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余洪瑞、王启平、
GAN ZHOU、叶有杰、颜贻崇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
本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宜;
关协议;
定;
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持股计划作出相
应调整;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
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持股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总经理办公会
根据本持股计划业务开展情况授权证券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关联董事余洪瑞、王启平、
GAN ZHOU、叶有杰、颜贻崇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