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 证券简称:英诺特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
必要信息。公司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松岭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
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公司章程》等规定,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
合相关法律、法规、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证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一致
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一
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
会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事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授予价格由 13.20 元/股调整为 12.6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取消监
事会,同时免去胡文辉先生的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由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7)、《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修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
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的要求。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
事会一致同意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公告编号:2025-040)、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
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