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5-066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下同)0.17%;
股(调整后);
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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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60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6,606.2951 万股的 0.87%。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6.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 6,606.2951 万股的 0.7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的 80.03%;预留 1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日公司股本总额 6,606.2951 万股的 0.1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19.97%。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不包括迈普医学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草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
姓名 职务 拟授出权益数 案公布日股本总
性股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额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28 人) 46.10 80.03% 0.70%
预留部分 11.50 19.97% 0.17%
合计 57.60 100.00% 0.87%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
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
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
月。
(2)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有
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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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
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规定不得授出权益
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 12 个月内确认。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
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
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3)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
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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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
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
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
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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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归属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
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4)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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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2.80 元,即
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2.80 元的价格购买
公司股票。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
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
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对应考核年度(基于 2023 年)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以及在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23.00% 18.40%
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61.00% 48.80%
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103.00% 82.40%
在公司 2024 年第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61.00% 48.80%
三季度报告披露
后预留授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03.00% 82.40%
制性股票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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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
归属期内,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
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
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
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核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
果确定其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所示: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良好及以上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
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
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书》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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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或意见。2024年7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4)。
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确定以2024
年7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46.10万股限制性股票。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认将 2024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2.80 元/
股调整为 22.20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4 年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5
年 7 月 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
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说明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
议情况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
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0,717 股。
(二)归属时间安排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对应的归
属比例为 30%。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6 日,因此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
(三)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形:
适当人选;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人员情形的;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前已离职,在职的 26 名
激励对象均符合归属任
职期限要求。
(四)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 年-2026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
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率(%)
对应考核年度(基于 2023 年)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根据华兴会计事务所(特
首次授予以 第一个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
及在公司 归属期 的《审计报告》(华兴审
三季度报告 归属期 号),公司 2024 年营业
披露前预留 收 入 较 2023 年 增 长
第三个
授予的限制 2026 年 103.00% 82.40% 20.61% , 高 于 触 发 值
归属期
性股票 18.40%。达到本激励计划
在公司 第一个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三季度报告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披露后预留 第二个 89.59%。
授予的限制 归属期
性股票
公司层面
业绩完
考核指标 归属比例
成度
(X)
A≥Am X=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
m 100%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等级确定考核结果,
本激励计划在职的 26 名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
激励对象中,25 名激励
比例,具体如下所示:
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良好及以上 待改进 不合格
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80% 0%
结果为“良好及以上”,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个人
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待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
改进”,个人层面归属比
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例为 80%。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执行。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均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相关归属事宜。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2.80 元/股调整为 22.20 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
划不存在差异。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司总股本 0.17%
获授的第二类 本次可归属数量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占已获授限制性
性股票数量 (股)
量(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26 人) 416,000 110,717 24.02%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
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了核
查,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
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事宜。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
性股票归属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时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归属相关手续。
九、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迈普医学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
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
条件。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迈普医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
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