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52 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共 11,313,360 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盟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59 元/股。
(三)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计划拟授 占本计划公告日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股本总额的
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胡忠华 董事长、总裁 344.00 8.85% 0.43%
叶晓虎 董事、高级副总裁 152.00 3.91% 0.19%
车海辚 董事、首席财务官 120.00 3.09% 0.15%
葛婧瑜 董事会秘书 44.00 1.13% 0.06%
骨干业务(技术)人员(475 人) 3228.00 83.02% 4.04%
合计 3888.00 100.00% 4.8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
第一个归属期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
第二个归属期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
第三个归属期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五)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3.50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5.30 亿元,且 2025 年净利润为正数。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7.40 亿元,且 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0.6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
是指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
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
果划分为 A、B+、B、C 和 D 五个等级。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
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最终可归属数
量,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B+和 B C D
归属比例 100% 50% 0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个人当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
(二)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9 月 25 日为授予日,向 47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888.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59 元/股。监事会对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激励对象
中有 26 名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1,124,800 股作废失效;1 名激励对象身故,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
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激励对象人数由 479 人调整为 452 人,激励对
象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8,880,000 股调整为 37,755,200 股;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
合归属条件的 452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对象中有 26 名已离职,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124,800 股作废失
效;1 名激励对象身故,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
承人代为持有。激励对象人数由 479 人调整为 452 人,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8,880,000 股调整为 37,755,200 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董事会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2024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
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因此,本次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6 年 9 月 25 日。
(三)董事会关于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说明如下: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XYZH/2025TJAA2B0080《审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2024 年营业 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收入不低于 23.50 亿元。
考核目标已成就。
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条件 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479人,其
C D 中26人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其获
考核结果 A、B+和 B
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
归属比例 100% 50% 0
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已获授但尚未归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个人当期归属的 属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个人层 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
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 再纳入归属条件;剩余452名激励对象考
核结果如下:
属比例为100%,合计归属11,300,160股;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
期业绩考核目标已经达成,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根据其个人考核
结果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
为归属日。
(四)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处理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考
核结果:3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C,个人层面业绩考核归属比例为 50%,
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200 股,作废失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日:2024 年 9 月 25 日
(三)归属数量:11,313,360 股
(四)归属人数:452 人
(五)归属价格:2.59 元/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量
序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
号
量(股) (股) 性股票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小计 6,600,000 1,980,000 30.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骨干业务(技术)人员(448 人) 31,155,200 9,333,360 29.96%
小计 31,155,200 9,333,360 29.96%
合计 37,755,200 11,313,360 29.97%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452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与其在 2024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结果相符,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本次可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313,360 股。
五、监事会意见
(一)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452 名激励
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1,313,360 股。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可归属的 45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在本次董
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
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
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本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
理办法》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202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
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
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
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
成本进行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11,313,360 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1,313,360 股,由 799,308,527 股增加至 810,621,887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
条件。
九、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