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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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
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
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干扰会议的正常秩序。为保证会
议有序进行,股东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出席情况前完成签到。未按时进
行参会签到的股东,公司将不做出席会议安排。
四、股东如要求在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向大会签到处登记,全部回答问题的
环节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会的主要议案。未登记的股东,
大会将不做发言安排。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能在股东会上公
开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
问题。
五、本次会议审议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股东和授权代理人办理签到手续后,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表决前离开会场的,须填
好表决票交大会工作人员后离场,以免影响表决结果统计。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
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六、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七、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
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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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11:00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
期一)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号景路 206 弄万象企业中心 TC 东栋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鞠建宏先生
会议议程:
序号 内容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
三 提请审议如下议案
四 股东发言和董监高回答股东提问
五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 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现场投票表决
七 休会,统计表决票,汇总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表决结果
八 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 形成会议决议
十 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 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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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
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同步废止,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
会事项前,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
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上述事项的调整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
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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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相应
修订并逐项审议以下子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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