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43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科立”)于
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
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市
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231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32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8.5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79,763,200.00 元,扣除总发
行费用 85,409,219.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4,353,980.8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经过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入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比例
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
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
发项目
合计 109,435.40 52,676.27 48.13%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
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计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序号 项目
使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
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
发项目
注: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首次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20)。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立项时,公司主要针对 100G、200G、400G 等中高端光模块产品的
市场需求制定建设规划,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光通信行业技术迭代明显加速,
AI 算力爆发驱动 800G/1.6T 高速光模块需求快速崛起。若按原计划推进扩产可
能导致新增产能与市场需求错配。公司拟通过延期来优化产线方案,更新相应
设备以适配高速率产品,从而确保项目投产后能精准对接市场最新需求。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新建光传输子系统研发中心大楼及配套用房,以及购
置研发仪器设备。由于该研发中心是专业科研场所,其建设标准高于普通办公
场所,施工工艺更为复杂,特别是各专业实验室需要满足严格的环境参数和验
收要求,因此预计无法按原计划时间完工。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
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预计完成的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二期厂房建设(含光传输子系统研发中心大楼
及配套用房)、设备购置、材料采购等,并根据实际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募投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积极协
调公司内外部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
险,推动募投项目如期完成。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
性进行了重新论证,认为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
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必要性分析
AI 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直接驱动了高速率光模块的市场扩张。随着 AI 大
模型训练和推理对算力需求的爆炸式增长,800G 光模块已成为超算中心和智算
中心的标配,而 1.6T 光模块的产业化进程也在加速推进。根据 LightCounting
预测,光模块的全球市场规模在 2024-2029 年或将以 22%的年复合增长率保持
增长,2029 年全球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370 亿美元。与此同时,硅光技术、CPO
(共封装光学)等创新方案的成熟,正在推动光模块向更高密度、更低功耗的
方向演进。在国内市场,“东数西算”工程的全面实施和国产替代进程的加速,
进一步催生了高速率光模块的旺盛需求。头部厂商如中际旭创、新易盛等已率
先实现 800G 光模块的量产,并在 1.6T 领域取得技术突破。可以预见,未来 3-5
年,随着 AI 应用的持续深化和算力基础设施的升级迭代,高速率光模块市场将
成为光通信产业最具增长潜力的细分领域。
随着生成式 AI、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跨越式发展,5G、万兆宽带、算力
网络、数据中心的投资需求持续高增长,传统的接入网和承载网逐渐无法满足
日益增长的通信传输要求。公司在光传输领域多年来坚持自主研发,掌握一定
的光传输核心技术,创造性地提出建设基于光子集成技术的光传输子系统研发
平台,充分利用光纤传输能力,大幅提升系统的传输容量和传输距离。2024 年
公司参与由国务院国资委指导、中国电信主办的下一代光网络创新联合体,本
项目的部分研发成果得到充分展示,进一步验证了本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通过
本项目的实施,进行 OTN、城域网、DCI 等设备的子系统研发,满足各类接入
网、承载网、城域网、DCI 和数据链路采集系统的需求,能够提升公司新产品
的研发能力,完善公司配套产业链,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占
有率。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政策环境方面,国家对光通信产业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2025 年 5 月,工
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算力互联互通行动计划》,提出推动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和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改造升级,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扩大带宽容量,有效降
低数据传输网络时延。2025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印发《2025
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提出要统筹“东数西算”工程与城市算力建设,以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优化算力资源布局,推动建设国家数据基础设施。2023
年 10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了《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
划》,明确要优化算力设施基础布局,推动算力结构多元化配置。国家一系列鼓
励性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为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
的认识,熟悉行业发展周期,对行业动态和市场走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公司
建立了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技术平台,形成以高速率、
长距离、模块化为主要特点的核心技术。公司建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
站企业分站、新型算力网光互联光交换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完善的技术储
备为项目实施提供了充分保障。
质量管控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生产工艺,具备从芯片封测、器件封装、
模块制造到光传输子系统设计制造等垂直制造能力,并通过自研自制部分专有
测试设备,搭建自动化测试平台,有效提升了生产设备利用率,形成了具有自
主创新的制造工艺优势。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控,建立了完善而有
效的质量管理流程和体系,成立了品质管理部门监督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
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公司产品质量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先进的制造工艺、
严谨的质量管控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效支撑。
络基础设施”、第 5 条“通信设备”、第 14 条“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
研发实力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人员素质高、稳定性强的研发人才队伍,形
成了包含市场调研、需求分析、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测试、
系统集成等各个环节的研发体系。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 211 名研
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 26.74%。2024 年,公司组建了“无锡市新型算力网光
互联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针对算力集群内部光互联和光交换应用领域开展应
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满足和引领新型算力网的发展需
求。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取得 175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5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25 项、外观设计专利 5 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 63 项、商标 19
项;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3 项,行业技术标准 39 项。公司深厚的研发实力
和高水平的研发团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项目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
研发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
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项目的
投资。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项目实施进
展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且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
更,不存在变更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
展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下,将首发募投项目
“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
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
期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