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716)
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目 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议案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其他出席人员可
进入会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
间准时到场,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如果迟到,在表决开始前出席会议的,可以参
加表决;如表决开始后,不得参加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
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影
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应当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二、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进入会场后,应按照会务安
排及次序就座。会议期间,应保持会场安静,不得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打
断与会人员的正常发言以及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会务组有权予以制止
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参会股东及/或股东代
表应当在会前仔细阅读股东大会相关提案资料,并在会议召开前以及会议进行过
程中以书面方式将质询和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工作人员转交会议主持人或口头提
出。会议主持人将指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回答或接受质询。
四、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请先举手征得主持人的同意。如无特殊理由会
议主持人将会安排其发言。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经
营、管理、发展等内容,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
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五、股东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可采取口头发言或书面形式,
但口头发言时间应服从大会会务组安排。
六、如审议提案时间较长可能会导致延长股东大会时间,会议主持人可以根
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质询和发言时间,如确实需要延长股东大会
的或股东对会议主持人的安排有异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就此提请所有参会股东
就延长股东大会或终止该提案的质询、发言并进入下一提案的审议进行表决。
七、在所有提案均需经审议后,开始进行股东表决;进行表决程序时,股东
及股东代表应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它股东的表决。
八、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
设的“表决意见”栏相应选项填写符号“√”表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
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
结果应计为“弃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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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周一)下午 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地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栋 A 会议室
三、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0 日(周三)
五、 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六、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七、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宣读、审议各项议案:
(四)股东/股东代表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和质询;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律师一起参与监票、计票;
(六)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监票、计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八)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九)宣读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召集人、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大会会议记
录、决议上签名;
(十二)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相关法律
法规的调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同时公司的《监事会
议事规则》随之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陈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涂婧女士不再担任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园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截至本议案审议前,
上述三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陈德先
生、涂婧女士、杨园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33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 543.3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塞力转债”),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4,331 万元,期限 6 年。
“塞力转债”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起
转股来源全部使用新增股份,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塞力
转债”累计转股 19,186,941 股。由此,公司股份总数由 190,952,305 股增加至
根据前述股份总数变动情况,本次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90,952,305 元变
更为人民币 210,139,246 元。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员会成员”;
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原条款序号、索引序号按修订后内容相应
调整。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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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相关法律
法规的调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部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制度如下:
序号 管理制度 审议要求 修订状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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