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自 2025 年 9 月延期至 2027 年 9 月。除前述变更
外,其他事项无变更。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 号),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59,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7,332,05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用(不含税)人民币 74,8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 不 含 税 )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1,777,663.53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
年9月12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
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结合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情况,于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崇左众鑫一期) 68,188.40 38,000.00
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降解环保餐具项目(来宾众鑫一期) 40,462.15 14,075.4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175.89 5,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0.00
合计 153,826.44 57,075.44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秉承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策略,经审慎研究,公
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进行调整,时间延期调整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时间 拟延期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5 年 9 月份 2027 年 9 月份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反”调查;2025 年上半年,全球贸易形势复杂,全球经济环境、国际形势复杂
且多变,美国面对全球不断加征关税政策,对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公司结合自身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更多时间来观察和掌握最新市场需
求,以便使项目投产后的产品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对项目进行重新审视和
调整。需要对项目的技术改造方向、产品定位、产能规划等进行优化,以更好地
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这也使得项目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调
整和完善。同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
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和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
决定延期实施;
(二)重新设计与规划变更需要较长的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潜在的市场需求,需要重新评审项目内容、变
更建筑物设计及向政府规划部门申请规划评审,需要重新办理规划变更并经批准
许可后方能动工。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公司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
体如下:
(一)项目延期的必要性
因技术进步快,国际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原有研发募投方案已经不适应当
前的市场环境,需要重新规划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涉及到项目内容重新评审、
建筑物设计变更及规划调整所需时间较长,拟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结合自身整体战略发展规划,需要更多时间来观察和掌握最新市场需
求,以便使项目投产后的产品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对项目进行重新审视和
调整。需要对项目的技术改造方向、产品定位、产能规划等进行优化,以更好地
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市场竞争的需要,这也使得项目需要更多时间来进行调
整和完善。
当前制造型企业普遍面临人力资源短缺及人工成本上升等难题,这就要求公
司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大量引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及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自动
化生产线以缩减人员规模,降低人力成本及管理难度,从而保证公司具备进一步
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进一步降本增效的能力。
通过建设先进的研发中心,项目将为公司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推动技术
创新与产品研发的持续突破,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研发水平,增强公司在行业中
的技术优势,提升行业竞争力,并推动产品的绿色转型和低碳化发展,同时,项
目有利于培育公司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创新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
技术领先地位。通过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公司将能够抢占技术制高点,推动新兴
领域的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项目延期的可行性
公司深耕行业十余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同时,公司拥有一支
专业的研发人才队伍,具有完整的研发设计到生产的实现能力。
以技术优势为依托,公司主营产品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在行业内已
经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在相应的细分应用市场形成了一定规模及影响
力。
(三)保障募投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
管理,及时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提高募集资金效率,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施工进度的按期推进。
源配置,在保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监督募投项目的项目进展。
项目实施进展的问题,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推进募
投项目按期完成。
五、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虽然
短期内,外部环境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但从长期看,项目仍具备必要性
和可行性,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并对该项目实施期限进
行调整。
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下游客户新产品需求变化,密切关注行业发
展动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不涉及募
集资金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公司
现有生产、研发的能力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因此,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质量地实施,符合公司
整体战略规划布局和长远健康发展。
七、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9 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
延期建设。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 玮 何少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