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
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号——规范运作》、
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金帝股份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根
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
动风险,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
超过审议额度。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将选择在境内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并满足公司套期保
值业务需求的期货交易场所开展包括但不限于热轧卷板、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
营相关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为目的, 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总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资金管理要求,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
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货币互换、货币掉期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等衍生品业务。同时,公司会选择与经
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开展交易。
本次交易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资金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降低热轧卷板、铜、铝等市场价格剧
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
造成期货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交易无法成交或无
法在合适价位成交,可能会造成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产
生交易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由于内控
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
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公司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
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
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严
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并建立风险测算系统,监控
资金风险变化情况,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将由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
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
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
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利率
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
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
定的市场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
会由于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合约期限内合作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会导致公司合约到
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1)公司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及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及处理程序等方面作
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其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业务操作
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
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当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积极应对,
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资质、拥有良好信用的大型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签订合同时将审慎审查合约条款,严格
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主要原料价
格和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降低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造
成的不良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
期货期权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
了规避原材料价格、外汇市场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
的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
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针对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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