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金
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号——规范运作》、
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金帝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471 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4,776,66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7 元,本次发行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192,488,040.59 元 , 扣 除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全部到位,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出具《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11246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
况如下: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高端装备精密轴承保持器智能制造升级改
造项目
汽车高精密关键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建设项
目
汽车精密冲压零部件技术研究中心及产能
转化提升项目
合计 85,891.40 85,891.40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9)、《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
(公告编号:2024-023)。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的公告》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权
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
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
投资行为。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
存在关联关系。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
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
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总
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项目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
管理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与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投资产品,该
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金帝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金帝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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