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
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三未信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未信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 30 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
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
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
召开前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
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
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
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
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
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
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
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
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
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
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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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主持人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8 日
至 2025 年 9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和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及合计表决结果以公告为准)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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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
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
项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黄国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任申请自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
效。为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根
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
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
等的表述并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
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
(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
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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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修订和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修 订 后 的 制 度 全 文 已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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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且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在以往与公司
的合作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审计
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
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6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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