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慧博云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博云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 8,00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对价将全资子公司北京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慧博”)100%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晖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北京慧博持有的位于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甲 18 号 B 栋的相关场所作为公司办公场地,租赁总
面积不超过 4,500 平方米,租赁期三年,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不超过 2,000
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关联董事余浩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号1号楼1层1105
通信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康定街甲18号B座4C层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服
装服饰零售;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五金产品
零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
经营范围 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
妆品零售;美发饰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
木制品销售;箱包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余浩(99%,实际控制人);孟燕菲(1%)
关联关系 申晖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余浩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为 失信 执行
否
人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年1-6月
(合并/未经审
计)
/2024年度
(合并/未经审
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12层1201-008
通信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康定街甲18号慧博云通科技园B栋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
公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是否为失信执行
否
人
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年1-6月 14,631.62 1,516.06 635.08 -188.66
(经审计)
/2024年度 14,769.15 1,613.45 1,223.22 -322.54
(经审计)
注:北京慧博 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的模拟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模拟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 110C033910 号)。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嘉学评估评报字[2025]第8310077号)。鉴于北京慧博的经
营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基础法中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已经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因此不再重复对股权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故本次选择择采用资产基础法进
行评估。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北京慧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84.36
万元,评估增值6,468.30万元,增值率426.65%。本次交易对价根据上述评估结果,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
(一)股权转让
受限于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受让方同意以8,000万元(¥80,000,000.00)的对
价(“股权转让款”)受让转让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股权转让”或“本
次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股权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100% 6,000
合计 100% 6,000
(二)股权转让款支付方式
受让方应按如下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让款的30%,即2,400万元人民币(¥24,000,000.00);
月 后 , 受 让 方 向 转 让 方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的 70% , 即 5,600 万 元 人 民 币
(¥56,000,000.00)。
(三)交割后安排
记至转让方指定主体名下,受让方应当予以配合。各方同意,交割日起三个月内
标的公司应当完成全部软件著作权变更登记;
方租赁标的公司所有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甲18号B栋相关场所作为公
司办公场地,租赁总面积不超过4,500平方米,租赁期三年,租赁期内房屋租赁
费用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以甲方与标的公司另行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
司提供借款余额为12,142.59万元。各方同意,在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或2025年9月
日余额为准),乙方及乙方实际控制人应对标的公司如期偿还前述借款本息的给
付责任承担连带偿付责任。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自各方完成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经转让方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如需)
审议通过后生效,构成对各方合法、有效及有约束力的权利及义务,可依照本协
议的条款强制执行。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将租赁北京慧博持有的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康定街甲18号B栋的相关场所作为公司办公场地,租赁总面积4,500平方米,
租赁期三年,租赁期内房屋租赁费用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向北京慧博提供的借
款余额为12,142.59万元。为避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为北京慧博提供
的借款因本次交易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公司控股股东申晖控股及实际控制人
余浩先生承诺,为北京慧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北京慧博于交易交割
完成或2025年9月30日(孰早)前足额偿还相关借款(以截至还款日余额为准)。
七、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经
营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事项外,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通过,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华泰联合证券对上述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世静 耿玉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