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议案二: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下午 15:00 时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 9:30-11:30 ,
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85 号象屿集团
大厦 A 栋 11 楼 1109 号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以下议案:
摘要的议案;
办法》的议案;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投票表决。
五、会议秘书组统计投票表决(现场+网络)结果。
六、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结束。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和业务团队再创业热情,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
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
合在一起,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和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新一期股权激励,制订了《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关键要素如下:
股权激励方式 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 股份回购和/或定向发行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要求:(1)以 2024 年度
净利润为基准,2025-2027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6%、12%、20%可
触发解锁,2025-2027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15%、30%、50%,该
业绩考核目标
单项指标可全部解锁; (2)2025-2027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 8.50%、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7,287.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
激励总量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80,699.5283 万股的 6.16%,无预留授予权益。
激励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首次授予人数 不超过 991 人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2.96 元,即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授予价格
即 2.96 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注:1、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公司净利润(未扣除少数股东损益)的增长率;“净资
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不包含永续债。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量方法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剔除其对净资产收益率
的影响。
相似的 A 股上市公司。在年度考核过程中行业样本若出现退市、重大违规、主营业务发生重
大变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破产重组,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剔除或更换样本。
的极端情况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超出均值两倍及以上),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
会授权决定是否对相关企业相关指标计算值进行剔除或调整。
行、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决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企业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实施的相应战略举措、
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等),造成业绩指标不可比情况,则公司董事会将制定具体业绩指标还原调
整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限 占总股本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吴捷 董事长 120.00 0.69% 0.04%
齐卫东 副董事长、总经理 120.00 0.69% 0.04%
苏主权 副总经理 108.00 0.62% 0.04%
范承扬 副总经理 81.00 0.47% 0.03%
陈代臻 副总经理 90.00 0.52% 0.03%
郑芦鱼 副总经理 120.00 0.69% 0.04%
卓薇 副总经理 66.00 0.38% 0.02%
林靖 财务负责人 60.00 0.35% 0.02%
廖杰 董事会秘书 60.00 0.35%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982 人) 16,462.60 95.23% 5.86%
合计(991 人) 17,287.60 100.00% 6.16%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
造成。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的 40%确定。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草案全文及其摘要请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拟参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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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
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
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订了《厦
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审议。拟参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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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与本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相关事宜;
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
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止本激励
计划;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
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拟参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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