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要求,通过
查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根据《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审阅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制度的基础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对
财务公司2025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风险
评估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了
务公司能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规定,为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
二、财务公司简述
财务公司是1992年6月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
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09015。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8.4亿元(含3500万美元),股权结构: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占
有限公司占16.97%、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太钢集团”)占12.58%、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占
限公司占2.21%。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工商部门登记,财务公
司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
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
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
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
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
券投资;从事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及履约
能力良好。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688.13亿元,
负债总额585.0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3.09亿元,实现营
业收入7.71亿元,利润总额4.00亿元(未经审计)。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各项监控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情形。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本期实际值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卖出余额)/
资本净额
(三)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持续加强存款管理,根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存款管理办法》《人民币存
款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公司对存款单位
的存款严格保密,有权拒绝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任
何单位或个人查询,有权拒绝除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冻
结、扣划。财务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建立三级备
付体系,每日对资金的供给和需求进行预测,合理安排资金
头寸,满足存款单位计划内的业务用款和结算用款需求。
财务公司持续加强贷款管理,严格执行贷前调查、贷中
审查、贷后检查,建立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的
信用风险防控机制。每月对重点客户进行跟踪,制定有针对
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
强内部管理,已经开展的业务符合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
要求。
四、公司与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如下:
存款余额约209,387万元,在财务公司存款占比32.33%。存
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
利率,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亿元,不存
在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
行贷款余额约612,946万元,在财务公司贷款占比8.92%。贷
款利率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类
同档次信贷利率协商确定,单日最高贷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
人民币20亿元。
财务公司对该服务业务未收取手续费。
收取承兑保证金。
司对该服务业务收取0.05%手续费。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
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在经营资质、经营业务
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及运行等
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能够保障成员企业在财务公司存
款的安全,能够积极防范、及时控制和有效化解存款风险。
公司认为:截至2025年6月30日,基于《金融服务协议》
下相关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为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且交易
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条款,未发现异常交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