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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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公司经理层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等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理层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5-11 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安监局局长等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公司经理层,
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决策和管理核心。
  第四条   公司办公室是总经理办公会归口组织部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日
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内
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忠实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为:
  (一)研究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上级有关决定、要求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公司党委有关决定、董事会决议。根据董事会决议事项,研
究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实施方案;
  (三)拟订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公司年度生产
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计划内,研究具体落实方案;
  (四)拟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主业及调整方案、重大改革措施及实施
方案;
  (五)拟订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亏损弥补方案;
  (六)制定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清算方案及人力资源调配方案,批准公司职
工收入分配方案;
  (七)制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激励计划的
实施细则及兑现方案;
  (八)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九)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十)拟订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和法律合
规管理等体系建设方案;
  (十一)决定公司年度资金预算以及年度资金预算外 5000 万元以上、5 亿
元以下的资金支出事项;
  (十二)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三)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十四)协调、检查董事会决议、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部
署月度生产经营管理重点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以下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研究决策:
  (一)制定下属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方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0%以下),变更经营范围、企业名称和注册地等;
  (二)制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或核销资产方案(对公司当期损
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下);
  (三)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等)、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放弃权利(含放
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等交易行为,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产的 10%;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四)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提
供担保除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不能出席会议时,可
由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
安监局局长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需要,董事、各单位(部
门)负责人可列席会议,并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月召开 1 次。特殊情况
由总经理决定召开时间。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各单位(部门)负责拟定,报公司办公室汇
总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原则。对于会议讨论的议题,总
经理在听取会议讨论意见后归纳作出决定;非由总经理主持会议时,主持人根据
总经理授权做出决定。对于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或会议上存在重大分歧的问题,
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将会议情况详细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做出决定。
  第十六条   涉及人事、薪酬、员工奖惩及其他重要商业机密等重要事项的议
案,当事人应予以回避。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透
露。
  第十七条   在议案论证过程中,可根据议案的专业程度、重要性邀请外部专
家参加或委托有关的专家、学者进行论证,以保证项目切实可行、实施有效。
  第十八条   在议事审定的事项中,属于公司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审议事项,
应当在形成具体方案或者作出决定后,提请董事会或各专门委员会审议。
                第五章   会议记录
  第十九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做好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记录应载明以下事项:
  (一)会议时间、地点;
  (二)主持人、出席、列席、记录人员的姓名;
  (三)议案的主要内容;
  (四)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五)议案的通过情况及决定;
  (六)出席人员要求记载的其他事项。
  公司办公室负责拟订会议纪要呈送总经理签发,并发送给有关领导和单位
(部门)。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相关会议文件材料,由办公室按照
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移交至公司存档。
                第六章   会议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会议议定事项,相关责任部门须认真组织落实,坚决执行,
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相关各单位(部门)应及时将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报
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在后续的总经理办公会上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情况进行汇报。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若本规则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淮北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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