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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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须知
为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
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本次会议会务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
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四、与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对任何干扰股东会召开
或侵犯其他股东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送有关部
门查处;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
权、表决权;
六、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会议期间要求发言或质询,应遵
照会议议程的统一安排;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时,请条理清楚、简明扼要;
八、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
决时不再进行会议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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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程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室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应当持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
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介绍参加会议的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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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表决结果,宣读合并表决结果;
次临时股东会记录》和《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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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表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取以下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表决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二、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
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股份数、代理人姓名。每张表决
票务必在股东名称(姓名)处签名(代理人应在代理人处签名)
,
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对”
、“弃权”三项中
任选一项。
三、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四、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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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五、本次股东会议案1及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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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金诚信”
)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
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期满,为了顺
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相关股东会决议的有
效期自原有效期期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
以上事项,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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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金诚信”
)
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股东会决议的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
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
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期满,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发行的后续事
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
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期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期延
长至 2026 年 10 月 13 日。
以上事项,现提请股东会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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