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55 证券简称:汉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科技”或“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汉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
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5 名为非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大兵先生、李胜迎先生、汤业峰先生、沈健增
先生、陈道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熊守春先生、
钱运华先生、陈晨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熊守春先生为
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上述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公司独立董事
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
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
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
三分之一。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大兵先生:1969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矿业
大学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1990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淮阴塑料制
品厂精细化工研究所办事员、副所长、所长;自 2000 年 11 月起在江苏汉邦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邦有限”)工作,2001 年 4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汉邦
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张大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90.3485 万股,并通过
淮安集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 7.5691 万股)、淮安集才咨
(间接持股 17.0305 万股)、淮安集礼咨询管理合伙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股 14.2230 万股)、淮安汉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股 1.6214 万股)
和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
持股 3.9526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分别通过淮安集智咨询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淮安集才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淮安集礼咨询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 2.20%、2.00%、0.98%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胜迎先生: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
化学专业,博士学位。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任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
公司分析主管;2010 年 7 月至 2022 年 2 月,历任汉邦有限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等;2012 年 3 月至今,任汉鼎投资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
副总经理。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李胜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8.9808 万股,并通过淮
安汉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36.6358 万股)和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
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股 7.9051 万股)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汤业峰先生:197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昆明理工
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9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曾先后在中国石
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捷士通科技(南京)
有限公司任职;2009 年 7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汉邦有限副总经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汉鼎投资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汤业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淮安集智咨
(间接持股 13.2460 万股)、淮安集鑫咨询管理合伙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股 28.6049 万股)、淮安汉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 0.2702 万股)
和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健增先生:198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工业
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士学位。2003 年 6 月至 2022 年 2 月,历任汉邦有
限技术工程师、技术部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行政人事总监。2022 年 2 月至
今,任汉邦科技董事、行政人事总监。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沈健增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淮安集才咨
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3.2459 万股)和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
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 6.5876 万股)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道金先生:198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道金毕
业于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专业,硕士学位。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历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8
年 7 月至今,任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2020 年 9 月至今,任北
京赛赋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先通国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北
京灵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成都迈科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依思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伟杰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盈科
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江苏关怀医疗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陈道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
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注:本文中“汉邦有限”均指“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
“汉邦科技”均指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汉邦有限系汉邦科技前身,江苏汉邦科技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整体变更为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守春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
士学位。1993 年 1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江苏省农垦职工大学教师、系主任;
月,任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汉邦科技
独立董事。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熊守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
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钱运华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教
授。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9 月,任沭阳县十字中学教师;1988 年 10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淮阴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教师;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独立
董事。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钱运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
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晨先生:199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江苏穿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20 年
立董事。
截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陈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
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