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广
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比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规定,就山水比德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80.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032.3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人民币 11,901.2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131.09 万元(含超募资金金额
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
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20 号)。
(二)2025 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9,131.09
减:直接投入承诺募投项目 14,451.64
项目 金额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7,000.00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171.89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3,883.11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45.66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19,136.3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并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
支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淘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口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国泰君安证券
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证券营业部签订了《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开
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含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上
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的结
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了《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管协议书》,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上
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购买第三方理财产品)的结
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
放 账户 序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
账号 账户性质 余额
方 名称 号 行
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募集资金专
户
支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公司淘金支行 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广州 3 391130100100122036 4,573.41
公司广州江南支行 户
山水
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
比德 4 120908265410106 10,557.61
期 公司广州龙口支行 户
设计
存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投资理财专
股份 5 391130100100141019 0.37
款 公司广州江南支行 户
有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公司 投资理财证
券户
新城营业部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投资理财证
公司 券户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投资理财证
公司 券户
募集资金余额 - 19,136.33
注 1: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点布局内部调整,原广州花城支行开立账户归属
调整为广州领峰支行,银行账号不变
注 2: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的尾差
三、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68.6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
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公司增加杭州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80.9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3.33 万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
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500 万元全部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
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超募资金金额共 18,171.89 万元。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
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
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人民币 3,171.89 万元(未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18,171.89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
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17,000.00 万元。报告期内,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产品
签约方 认购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到期
号 类型
兴业银行股份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 收益型
招商银行股份 本金保障
有限公司 型
招商银行股份 本金保障
有限公司 型
兴业银行股份 保本浮动
有限公司 收益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不存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
金使用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山水比德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
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山水比德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骆玉伟 朱仙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131.0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68.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623.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变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 至 期 末 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 项 目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预
资 总 额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计效益
(1) 金额(2) (3)=(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
变更)
设计服务网络建
否 21,507.46 21,507.46 83.97 9,665.47 44.94% 2025.8.31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总部运营中心建
否 19,972.84 19,972.84 0.00 2.29 0.01% 2026.8.31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升
否 5,411.57 5,411.57 0.00 2,212.16 40.88% 2025.8.31 - 不适用 否
级建设项目
信息化管理平台
否 4,067.33 4,067.33 112.74 2,571.72 63.23% 2025.8.31 -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 50,959.20 50,959.20 196.71 14,451.64 不适用
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18,171.89 18,171.89 3,171.89 18,171.89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合计 69,131.09 69,131.09 3,368.60 32,623.53 不适用
响,市场需求减弱,公司在实施过程中综合考虑现有人才结构和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了动态调整,控制
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市场需求减弱,考虑到“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销售收入和效益,公司主动调整发展节奏,
放缓项目投资进度,因而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便利、能够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稳定更多的研发技术人才、利于推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为目的,一直在
积极寻找合适办公场地,因该募投项目办公场地购置的延迟,导致项目实施进度有所滞后,公司临时使
用现有租赁办公场地以保证该项目中相关研发项目的开展,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
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提出更高的要求,部分项目的建设方案需要进一步优化,因而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
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金额为 18,171.89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第十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171.89 万元(未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18,171.89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杭州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1,080.9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3.33 万元置换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
限未超过 12 个月。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
发表了核查意见。截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一亿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
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500 万元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 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
况
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