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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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13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SZAA2B057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YZH/2025SZAA2B057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公司)于
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飞鹿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
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
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
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飞鹿股份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飞鹿股份公司截
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飞鹿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SZAA2B057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
关规定,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公司于2020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和2022年10月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数量为 177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7,7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46.29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ZA30208)。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在制度上
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性 初始存放金 期末余
账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质 额 额
长沙飞鹿高 中国建设银行
分子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 株洲四三 0 支
司 行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账户性 初始存放金 期末余
账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质 额 额
交通银行股份
注1
有限公司株洲 432162888013000042449 活期户 2,346.29 0.00
芦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株洲长江
路支行
注2
合计 17,200.00 0.00
注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芦淞支行初始存放金额 2,346.29 万元,其中
注 2: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三
株洲芦淞支行 432162888013000042449 账户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长江路支行 57040078801200000019 账户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注
销。
(二)2022 年 10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1 号)批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4,541,832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99,994.96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 3,593,907.3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户。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账户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湘建会验字(2022)01006 号)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监管协议。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在制度上
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账户性 初始存放金
账户主体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质 额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43050162793600000365 活期户 6,000.00 0.00
株洲四三 0 支行
株洲飞鹿高
中国农业银行
新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18119901040023084 活期户 1,700.00 0.00
股份有限公
株洲分行
司
上海浦东发展
注1
银行股份有限 57010078801400001468 活期户 3,040.00 0.00
公司株洲分行
注2
合计 10,740.00 0.00
注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初始存放金额 3,040.00 万元,其
中 2,890.61 万元为募集资金净额,149.39 万元为待支付发行费用。
注 2: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三
公司株洲分行 18119901040023084 账户于 2024 年 9 月 6 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57010078801400001468 账户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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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6,881.35 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累计利息收入 28.44 万元,扣除累计支
付的手续费 0.4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3.99 万元(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3.59 万元),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账户全部销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853.7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881.3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6,881.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2020 年: 1,21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21 年: 14,786.7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期/或截止日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项目完工程度
高端装备用水性 高端装备用水性
涂料新建项目 涂料新建项目
年产 20000 吨水 年产 20000 吨水
性树脂新建项目 性树脂新建项目
合计 16,853.71 16,853.71 16,881.35 16,853.71 16,853.71 16,881.35 27.64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集后承诺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为 16,853.7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6,881.35 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资
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多 27.64 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支出。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金额
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 14,039.92 12,582.66 12,605.63 22.97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 18,083.43 4,271.05 4,275.72 4.67
合计 32,123.35 16,853.71 16,881.35 27.64
(1)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受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募投项目的生产设备供应商的生产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无
法如期完成供货,导致募投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周期均有所延长。为了保证募投
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更好
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考虑后期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时间的因素,基于严谨的判断,
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和“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
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并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
间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2)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根据 2020 年底国家新颁布的有关危化品生产安全、环保方面的文件要求,设计单位对项
目自控系统及电气系统设计方案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设计工作延长导致项目基建施工进度延
期,部分设备及安装工作招标顺延,因此项目进度相比原计划稍有延后。同时,2021 年以来湖
南地区天气异常,雨天占比远超往年影响室外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为确保施工质量,部分工
程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整
体运行效率,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严谨的判断,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延长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和“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
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提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同意“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和“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
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3)受局部爆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影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不确定。
影响,募投项目的推进速度有所延缓。进入秋冬季节以来,受湖南地区供电紧张影响,望城经
济开发区对园区企业采取限电措施,募投项目生产用电还未正式开通,设备调试暂无法全面系
统进行。公司募投项目从设备调试完成到全面达产产生经济效益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
对外转让的情况。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
费用的情况如下:
根据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32.6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XYZH/2020SZA30211 号《关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
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 132.61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事项。
(1)根据 2020 年 7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
共转出 1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于 2020 年 12 月
(2)根据 2020 年 12 月 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4 月
(3)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转出 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于 2021 年 11 月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无。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2022 年 10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543.31 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累计利息收入 7.12 万元,扣除累计支付
的手续费 0.2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4.22 万元,于 2024 年 9 月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募集资金账户全部销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590.6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543.3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543.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348.00 2022 年: 3,082.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0.50% 2023 年: 6,117.2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与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期/或截止日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项目完工程度
高端特种密封胶 高端特种密封胶
黏剂建设项目 黏剂建设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资 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10,590.61 10,590.61 10,543.31 10,590.61 10,590.61 10,543.31 -47.30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集后承诺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0,590.6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0,543.31 万元,募集
资金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少 47.30 万元,主要为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
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节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
银行账户,用于后续支付及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差异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金额
金
高端特种密封胶黏
剂建设项目
合计 3,257.46 2,352.00 2,304.70 -47.30
三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下游客户多
样化需求,为公司快速打开高端特种胶类市场奠定产品品类优势,公司从尽快实现募
投项目投资效益的角度出发,调整了拟投资生产的胶类产品种类,进一步优化了公司
胶类产品结构。鉴于上述调整,同时通过对生产工艺及技术的创新,公司增大了对原
有建筑工程和生产设备的利旧使用,本募投项目的新增投资情况由 9,533.62 万元调整
为 3,257.46 万元,因此公司将“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调整为 2,352.00 万元,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 5,348.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
次调整未取消或终止原募投项目,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亦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的影响。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
行费用的情况如下:
根据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90 万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8.54 万元。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湘建会专审字(2022)01072 号《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 95.44 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根据 2022 年 11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7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转出 2,00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19 日转出 3,00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20
日转出 700.00 万元、2023 年 1 月 12 日转出 1,000.00 万元,共使用 6,70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将转出的 6,700.00 万元募集资
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中。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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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是否达到
项目累计产 承诺效益 2025 年 计实现效
序号 项目名称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预计效益
能利用率 1-6 月 益
注 1:受到宏观经济影响下游客户需求萎缩、竞争加剧,导致订单不足、毛利率下降、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进而导致效益未达
到相应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效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2022 年 10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承诺效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计效
目累计产能利 2025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益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实现效益 益
用率 1-6 月
注 1:受到宏观经济影响下游客户需求萎缩、竞争加剧,导致订单不足、毛利率下降、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进而导致效益未达
到高端特种密封胶黏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效益。
注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公司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缓解公司
业务持续发展面临的资金压力,使公司财务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
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四、 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资产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
容不存在差异。
六、 其他
无。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