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1: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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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3       证券简称:新莱福         公告编号:2025-040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涛
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许永刚先生列
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作废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有关
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办理 66.58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和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
成,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
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授权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授权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优化
业务结构、拓展发展空间,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实质性变更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
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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