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科光电: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0: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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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埃科光电”)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
超募资金人民币 33.10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埃
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69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1,7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3.33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11.12 万元,超募金额为人民币 1,566.33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埃科光电总部基地工业影
      像核心部件项目
         合计                111,944.79     111,944.79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已到期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
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12 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
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审议。公司最
近 12 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内容及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满
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
会同意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本次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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