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华丰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划。 作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华丰科技签订《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华丰科技经营情况,对华丰
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2025年上半年度,华丰科技在持续督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导期间未发生违法或违背承诺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已督导华丰科技及其董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已督导华丰科技依照相关规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定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
员的行为规范等。 为规范。
督 导上市 公司建 立健全并 有效执 行内控 制
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华丰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保荐机构已督导华丰科技严格执行信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他相关文件。
或重大遗漏。
对 上市公 司的信 息披露文 件及向 中国证 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
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 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 券交易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2025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华丰科技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况。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明 并限期 改正, 同时向上 海证券 交易所 报
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 2025年上半年度,华丰科技未发生相
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关情况。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
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量。 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
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2025年上半年度,华丰科技不存在前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 述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
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
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
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丰科技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
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题。
四、重大风险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经营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商、航空航天及防务单位、汽车制造厂商及轨
交装备制造商等,公司来自于核心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且由于下游
市场本身行业的特殊性呈现出头部企业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对此,公司持续保持
与现有客户的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产品应用领
域;利用已有的研发优势、制造优势、营销优势,积极拓展公司产品在相关领域的新
应用,降低集中度。
华为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且华为占公司业务的比重超50%,公司对华为的依赖
程度较高。若无法降低对大客户的依赖程度,将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对此,公司以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利用既有产品研发与制造能力优势 (如
高速产品),快速拓展行业新客户(服务器及互联网客户等),通过持续创新、产品迭代、
能力升级,满足客户需求。
(二)财务风险
公司各产品类别毛利率差距较大,销售结构、新兴产业投入发展变化将导致毛利
率出现波动。报告期末,公司毛利率为32.86%,相较上年同期提升了13.4个百分点。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多重因素影响,包括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波动、员工薪酬水平变
化以及市场竞争态势等。若未来公司在客户开拓速度、新产品导入方面不及预期,或
其他领域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毛利率降低,从而对公司收入和毛利率产生
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也将通过工艺降本、技术降本、提高设备
稼动率、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良品率、提高自动化水平等手段有效地控制公司的
产品制造成本,确保毛利率不出现大幅波动或相对稳定。
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下降、整体销售迟滞导致存货周转
速度下降,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可能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存货周转率
下降的风险。对此,公司采取订单驱动模式组织生产,可有效保证存货的良性周转,
对于客户暂停或取消订单的存货,推动客户消化;严格履行备货审批手续;积极跟踪
成品发货,与客户沟通及时收货和确认收入。
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结构件、金属原材料、元器件、配件、线材、化
工材料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近70%,占比较高。上
述主要原材料采购成本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国际市场金、铜、不锈钢等大宗商品价
格波动、市场供需关系变化以及阶段性环保监管环境等。未来,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
现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向下游转移成本、工艺优化创新等方式有效应对成本上
涨压力,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为应对采购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
从深化供应链合作、加强成本控制与优化、建立灵活的价格传导机制、强化内部管理、
制定多元化采购策略来降低公司成本上升压力。
五、重大违规事项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
营业收入 1,104,889,030.65 484,041,888.36 12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0,699,833.59 -17,926,751.25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900,279.07 -40,411,472.24 不适用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11,750,380.68 1,460,585,845.16 10.35
总资产 3,504,970,246.64 2,773,914,542.25 26.35
(二)主要财务指标
增减变动幅度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04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04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1 -1.2 增加11.01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88 10.54 减少4.66个百分点
主要系报告期通讯业务和工业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增长所致。
增加16,862.66万;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481.32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013.1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通讯和工业新能源汽车领域业务收
入大幅增加和毛利率同比提高,毛利提升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业务量上涨,支付的材料款、人工工资增长所致。
股收益分别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1.01和11.15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公
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高速”和“系统”既是公司的主打名片,也是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系列。
在报告期内,公司在这两方面均进行了大量创新研发工作,主要表现为:
“高速”方面,主要研制的产品有:公司112G 铜缆高速产品为数据中心交换机、
核心路由器、加速计算服务器、通用服务器等领域提供完整的高速互连解决方案,此
类产品已进入批量生产。防务高速方面围绕下一代装备超大数据传输应用,通过采用
VITA 架构技术途径,提出多形态集成插芯与金属化加固技术、高密集地线网络与独立
单元隔离技术、多介质与多材料一体化封装技术方案,解决了海陆空天复杂环境高强
冲击振动下112G 高速可靠传输问题,产品已得到应用,224Gbps 速率加固高可靠高速
传输技术也进入研发阶段。在自动驾驶、智慧座舱的车载高速连接器上,融合光纤传
输技术扩展了车载光纤连接器产品。
“系统”方面,持续深化发展无缆化、总线化、智能化、无线化互连理念,在行
业内推动连接从单一器件向互连系统转变,针对低空经济、低轨卫星、机器人、AI等
新领域,开展了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其中柔性PCB无缆化互连组件,围绕无人、弹
载、星载等装备取代复杂线缆网的需求,解决复杂线缆网效率低、成本高、维护不便
等问题。
(二)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1-6月 增减变动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64,974,040.27 51,034,195.86 27.31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64,974,040.27 51,034,195.86 27.31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二)研发进展
(1)深入研究112G/224G铜缆高速传输技术,已突破实现高精密冲压裹圆技术/高
精密激光焊接技术/强耦合多回流技术;
(2)112G/224G高速模组系列的开发,通过围墙结构设计,同步实现了接触区
(1)围绕商用卫星市场,开发适合于商用卫星用的宇航高可靠高速连接器,助力
国家航天技术发展;
(2)深空探测高温连接器的开发,解决了宇航高温连接器应用工艺瓶颈问题,助
力国家航天技术发展;
(3)自动智能连接技术的研究,已被核电领域首次采用,解决了核辐射高危环境
下的电气互连;
(4)无缆化柔板连接技术的研究,解决了在航天、低空狭小空间的互连需求。
在继续给客户定制化开发连接器的同时,开始自主创新设计车载高压连接器系列
迭代产品,为客户提供性价比更高的产品选择。
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5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效专利703项,
其中发明专利166项,实用新型专利505项,外观涉及专利32项。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新增 累计数量
项目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22 5 322 166
实用新型专利 14 35 522 505
外观设计专利 2 1 33 32
软件著作权 0 0 3 3
其他
合计 38 41 880 706
注:上表中公司知识产权累计数量的获得数为已减去到期失效的专利数量。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89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48,924股,每股发
行价格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19,036.2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
尾款44,453,525.97元后的募集资金595,865,510.27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
销 保 荐 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汇 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监 管 账 户 , 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到位情况业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元) 存储方
式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
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1111300001118682 8,996,403.15 活期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200003297053004 11,700.16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51050165863609003600 2,820,766.42 活期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1111300001144784 22,824.69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51050165863609003759 - 活期
合 计 11,932,850.20
注:上述余额未包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2,500.00万元及期后赎回结构性存款2,900.00万元。
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的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
增减变动原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份增减变动
因
量
二级市场买
刘太国 总经理 0 200 200
卖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