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 东睦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8-26 00:42: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
关规定,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5
年8月22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已成就。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三、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
                          、《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
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8
月22日为授予日,向304名激励对象授予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11.90元/股。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睦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